万全区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广泛深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万全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万安[2016]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好我区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职工群众易于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全系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6月1日至30日,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负责本企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工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
2、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6月8日,以企业为主,建立安全警示教育中心或活动室,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9日至6月15日,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交流活动,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4、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深入到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站,以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5、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6月22日,各施工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推动各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6、集中开展一次反习惯性违章专项大检查。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抽查、督查等形式,重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6月1日至30日,区住建局要对所有施工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查制度建立、查排查落实、查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治理专项检查活动。
8、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施工企业要组织企业及从业人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9、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自(抽)查活动、开展一次“警钟长鸣、长治久安”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是自己的事”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安全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活动、开展一次“平安的期盼”家企致信促安全活动。
10、持续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万全区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区住建局杨志勇副局长任组长,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杨后继、建管股股长赵虹、质安站站长杨志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站,具体负责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是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重要宣教活动,是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推动各级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谋划,全面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㈡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活动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方式,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覆盖面,积极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全系统齐抓共管的格局。
㈢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围绕活动主题,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内容,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组织人员大力开展安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等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㈣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施工企业将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典型做法、活动总结文字材料以及反映活动内容的照片特别是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照片于6月30日前报局质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