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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办法】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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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全县年度教育目标任务落实,结合全县学校和幼儿园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孙斌国 县教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祁彦平 县教科局主任科员、党委委员等。

员:教科局有关股室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瑞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康佃平同志担任。

二、考核范围

全县各初中、小学(含七所在校生规模100人以上的分校)、万全中学、县职教中心、县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

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分类考核,考核的实施要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提升,有利于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

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考核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校园安全、教学质量、财务管理、师德师风的考核。

(三)客观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目标考核与满意度评价相结合,平时工作、日常随机检查与年末集中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价学校工作。

四、考核内容

对初中、小学、高中、县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分别制定考核内容(见附件),初中、小学考核分值为1000分,由负责考核的股室制定考核细则(见附件2),其它学校考核分值为100分。

五、考核实施

考核采取考核组考核、办学满意度评价、局务会审定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评分,分类排队。初中学校不分类别,小学分类如下:

一类:孔家庄小学、育才小学、实验小学、新村小学、璐铭小学、私立小学。

二类:城关小学、宣平堡小学、郭磊庄小学、北沙城小学、安家堡小学、邹家庄小学、小屯堡小学、上营屯小学。

三类:洗马林小学、旧堡小学、高庙堡小学、蒋家梁小学。

四类:膳房堡小学、梁家庄小学、北新屯小学、新河口小学。

五类:义兴堡小学、太师庄小学、阳门堡小学、何家屯小学、旧羊屯小学、周家河小学、北辛庄小学。

(一)考核组考核

考核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环节,由有关股室在常规检查或日常活动开展时针对有关内容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负责考核的股室在实施日常考核时要做到标准统一,过程性资料完整,为年终考核提供详实依据。年终考核由教科局成立考核组,深入被考核单位,采取听、看、查、询等形式统一收集信息,按照考核细则,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对高中学校的考核,参照初中、小学考核细则进行;对小学分校的考核,根据被考核对象实际,由负责考核股室确定统一的考核内容,参照初中、小学年度考核细则进行;对教学点的考核,参照对分校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由各中心校负责;县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单独考核。

(二)办学满意度评价

办学满意度评价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教师、学生对学校工作满意度评价;二是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满意度评价;三是局领导、股室长对学校整体工作、上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价。

(三)局务会审定

召开局务会,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及审定意见。在考核年度内被考核学校、幼儿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1.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不稳定事件、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2.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

3.代表县接受国家、省、市检查出现失误,造成较大影响的;

4.在县及县以上组织的统一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5.存在有偿家教、滥订教辅资料或其它违规收费行为经查实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6.有严重违反招生规定或教职工向外区县学校提供学生成绩信息或有偿向外县区学校推荐介绍学生经查实的;

7.学校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处理或违背师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校级领导的工作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提拔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教科局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三)年度考核结果位于同类学校末位的,责令学校领导班子拿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位于同类学校末位的,教科局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在教育系统内通报; 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位于同类学校末位的,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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