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创建沙城葡萄酒国家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8号),强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推动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沙城葡萄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建设步伐,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聚效应,打造地理标志产品永久品牌,把“沙城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作为提升县域特色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加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的一项重要举措,助推县域经济、贸易、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全面实施。
二、创建目的和意义
(一)创建目的
通过2年的示范区建设,增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产品附加值,使农民收入有较大提高。到2018年,将区域内经质检总局批准的专用标志使用者比例由2016年的80%提高到95%以上。
(二)创建意义
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推动和引领怀来地方经济、社会、文化、旅游迈入发展“快车道”,对带动全省乃至全国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推动怀来葡萄和葡萄酒产业的发展壮大,助推“沙城葡萄酒”走出国门,实现中欧互认;能够促进怀来葡萄酒出口贸易的发展,使怀来葡萄和葡萄酒产业跨上发展的新台阶;能够切实提高“沙城葡萄酒”的品牌效应,对葡萄和葡萄酒产业提档升级、增加农民收入等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
三、创建内容
(一)推进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和规范标准体系。在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沙城葡萄酒》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发布一系列示范区建设管理规范。
二是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质量检测体系。发挥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中心对全县葡萄酒进行全项检验作用,加强与省级级食品检测中心的联系,每年定期对沙城葡萄酒进行省级监督抽检。
三是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质量保证体系。对准予使用沙城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继续完善从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生产加工关键点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售后服务、问题产品召回等完整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抓好示范点建设
抓好示范企业的建设,并对示范点进行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培训,指导示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三)加大培训力度
聘请省、市、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指导示范区的企业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规范使用专用标志。
(四)加大宣传营销力度
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关知识。利用好京津冀地理标志产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沙城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展示好,宣传好。
(五)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管体制
为促进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由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同时,从严从重查处乱用、滥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行专用标志贴标退出机制。
(六)大力举办产品展销、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
积极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等场所设立沙城葡萄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柜,推进沙城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线上营销,支持企业在京东电商平台营销地理标志产品,提高沙城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四、责任分工
创建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承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等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抽查,指导企业正确使用专用标志,牵头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违法使用专用标志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商标和外包装的广告宣传用语进行监管;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和监管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地理标志产品年度申报、创建、验收阶段工作情况,对示范区标准体系建立、产品检测、展示活动、专家评审等所需经费给予支持。
县工信局:协助县市场局对地理标志产品管理信息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及汇总。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葡萄和葡萄酒产业发展区域规划。
县林业局:负责编制葡萄和葡萄酒产业发展历程,做好葡萄种植标准化生产工作,建立农业管理体系。
县旅游局:以创建示范区为契机,以“沙城葡萄酒”文化…,实现我县“春观花、夏避暑、秋采摘、冬疗养,一年四季品美酒”的旅游产业发展目标。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沙城葡萄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所取得的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统计分析。
县葡萄酒局: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信息的收集,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信息的统计。
县文广新局:负责做好沙城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宣传片的拍摄工作,在广电媒体、报刊、杂志上对示范区申报、创建、验收等情况给予及时跟踪报道。
五、实施步骤
按照省质监局要求,示范区创建工作总体上计划利用2年时间完成,从2016年12月开始,由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前期筹备工作,已将创建计划上报省质监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宣传动员活动,营造了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目前,示范区建设已步入正式组织创建阶段,从至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分三个阶段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阶段:组织创建阶段(2017年8月-2018年7月)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文件要求和省、市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一系列的创建活动;邀请国家、省、市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形成初步考核意见,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质量水平。
第二阶段:申请验收阶段(2018年8月—2018年11月)
在自查基础上,填写《国家地理标志示范区验收申请书》,提出验收申请,接受专家考核组的验收。
第三阶段:整改和长效发展阶段(2018年11月以后)
专家考核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探索发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长效发展的机制,形成具有怀来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沙城葡萄酒”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特成立怀来县沙城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
借助电台、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和渠道,加强对创建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的宣传。以典型示范、重点带动、表彰先进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政策扶持
进一步抓好帮扶支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投入力度,对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部门予以经费保障,确保“沙城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示范区项目包装,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四)加强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示范区内生产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专项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影响整体创建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彰先策后,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