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提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防范能力,严防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级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立足预防为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全县,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环境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防范情况
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是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级保护区是否采取了物理隔离、是否还存在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是否还有涉水企业存在,保护区标牌标志是否健全,保护区内是否还存在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是否禁用农药、化肥等。以及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入库口上游是否建设了防控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等防控设施。
涉及部门:环境规划与生态股 相关环保分局
(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备案;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是否建立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开展了环境隐患排查和评估,是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应急演练,以及环境安全管理台账、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
涉及部门:监察大队 各环保分局
(三)涉危险废物企业经营情况
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利用)企业,危险废物储存是否规范、危废转移是否合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环节环保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现象,危险废物运输量、入库量、处置量是否一致。如存在,是否已责令其停产治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处罚;涉及犯罪的,是否向公、检、法部门移交。
涉及部门:污染防治股 监察大队 相关环保分局
(四)各类放射源管理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涉源单位是否制定了放射源管理制度,在使用、运输等环节是否依法对放射源进行了安全监管;放射源探伤企业是否对放射源使用进行了监测跟踪;关、停、间歇性生产持有放射源的单位是否对放射源采取了人员值守、红外报警、视频等安全监控措施;是否对放射预案的危害性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涉及部门:环境总量与辐射股 相关环保分局
(五)应急值守备勤情况
我局将值班室设置为应急值守值班室,配备了值班电话6860747、传真机6800070,制定了相关值班登记制度,应急值守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夜间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应急车辆由局办公室安排,应急装备和设备由监察大队调配。
涉及部门及人员:办公室 监察大队 夜间值班人员
(六)“五个第一”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发生突发事件后,是否按要求全力做到“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对于重大紧急信息,是否报送及时、准确,是否存在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的现象。
各监管科室要充分发挥网格化、全覆盖的环保监管作用,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认真排查,严防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严防去产能企业擅自恢复生产、严防企业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积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涉及部门:办公室 污染防治股 监测站 信息中心 监察大队 各环保分局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11日至1月13日)
为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管辖范围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方案”内容,对管辖区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大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及目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月14日至2月25日)
各相关科室及环保分局要组织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要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在环保部门备案;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开展自查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其停产治理。
(三)督查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省厅将于3月份组成督导组,对各市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环保局3月初开始,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相关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不认真、排查不细、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县区及企业,市局将采取挂牌督办、高限处罚、领导问责等综合措施,确保大检查工作真正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各相关科室和分局要认真总结本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各自工作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对管辖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分析研判,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如实填写《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抽查)汇总表》(见附件),书面报告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监察大队办公室。
四、针对本次环境安全大检查成立组织机构
怀来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晓东
副组长:郜学斌 单士军 刘万利 成树清 李海峰
成员单位:监察大队、污染防治股、环境总量与辐射股、监测站、环境规划与生态股、办公室、各环保分局。
怀来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方案的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企业要切实负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组织好自查自纠,认真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检查。各相关科室要建立大检查活动联络员制度,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并在1月9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怀来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督办,务求实效
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大检查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对未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排查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相关科室在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