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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涿鹿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营运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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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营运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督查组和市委要求,现就整治“黑车”和非法营运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原则,结合省督查组交办意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经营环境,维护合法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长途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重点整治和打击范围

()加强对重点区域整治和打击

主要是国华商厦门口、轩辕世纪酒店门口、开元酒店门口、客都超市门口、新合作超市鼓楼店门口、春光商厦门口、李家园大街(饭馆一条街)路口、怡馨广场、县医院门口、中医院门口、涿鹿中学、北晨中学、898公交车站、汽车站等,以及各居民小区周边的非法营运的“黑车”、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长途客运超员超载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加强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客运班车服务质量的整治

以维护广大乘客权益、适应乘客需求为目标,着重抓好出租汽车、公交车、班线客车的服务质量。重视乘客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出租车拒载、不打计价器、甩客、绕道、强行拼客乱收费、车容差、不按规定站点随意停车,使出租汽车、公交车、班线客车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

公安、交运、住建、工商、交警、运管、城管要密切配合,在“黑车”聚集点、城市主干道集中力量对“黑车”进行整治。采取定点与流动查处相结合,蹲点守候、跟踪与平时路查相结合。根据实际,每天在“黑车”活动的高峰期进行巡查,合理安排检查时段,针对“黑车”活动特点,采取上下班错时检查、利用休息时间检查等手段,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让“黑车”无处可逃,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收集“黑车”违法经营的证据,将所有被查处、投诉过的“黑车”登记造册,建立“黑名单”,并针对“黑名单”上的车辆,进行重点查处。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顺利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贾  斌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夏德新 县公安局局长

李玉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桂海  县交运局局长

成 员:张海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队长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桂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县交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做好非法违法营运情况的调查摸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营运等行为。

2、县公安局负责对辖区内从事非法违法营运及操纵非法违法营运的组织者、黑恶势力进行侦查和查处,对工作中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3、县住建局负责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顿,会同公安、运管、交警对涉嫌非法违法营运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4、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管理职责,严厉查处、取缔各类无照经营行为。

5、县监察局负责加强和规范治理非法违法营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6、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学校对学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车辆及超员超载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7、县交警大队充分利用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对出入县区非法违法营运车辆、超载超员车辆进行监控、查处,和交通、运管部门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及联合夜查制度,并积极配合交通、运管查处非法违法营运车辆。

8、县电视台负责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宣传媒体,以广播电视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迅速启动整治阶段(从即日起至624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督查组的交办意见,在全面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对本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周密安排和充分准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量化整治任务。

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途径,全方位、深层次大力宣传,为整治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公布举报电话(679999965219166521631)。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教科局、县工商局、县交警队、县运管所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10次,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治理期间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二阶段:巩固成果阶段(2016625日至630日)

要在抓好全面整治的基础上,继续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扩大整治成效,严防出现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整治和打击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经营行为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维护广大客运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客运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多措并举、依法监管

要把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的工作机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坚持依法行政。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行为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黑车”,不坐“黑车”、举报“黑车”。

(四)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积极探索工作中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切实提高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行为的能力,防止“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总结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通过开展整治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违法营运工作,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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