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打造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广泛深入查找问题,为下步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奠定基础,确保全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涿政办字〔2017〕14号《涿鹿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制定第二阶段查摆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时间
全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时间:从2017年3月25日至4月15日。
二、工作原则
营商环境整治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的情况下,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广泛动员,全面展开;深入查找,不留死角;分级组织,各负其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在查摆过程中要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把问题查全、查细、查准、查实,为全县营商环境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三、整治主体
(一)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涿鹿经济开发区
四、查摆内容
(一)政策落实方面
1.对…、省、市出台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类政策学习不透彻、领会不深入、内容把握不准确;
2.对社会各界和市场主体政策宣讲宣传不全面、不到位;
3.贯彻落实政策文件走形式、打折扣、不落地,有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的现象。
(二)项目落地方面
1.项目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不彻底,不便利;
2.投资项目优惠政策不兑现或部分兑现;
3.重点项目落地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给力,引进项目存在“前期热、中期温、后期冷”的现象。
(三)企业生产运营方面
1.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存在推诿扯皮;
2.行政执法不透明、不规范、选择性执法,随意干扰企业经营;
3.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两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
4.企业生产公共配套服务不到位;
5.“吃拿卡要”没有彻底解决。
(四)开发区环境方面
1.开发区改革攻坚推进慢、不到位;
2.开发区建设“硬件不硬、软件不软”,基础设施不完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低,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不强;
3.对入区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力度不够;
4.对接京津力度不够,承载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
(五)政府诚信方面
1.出台政策不兑现或兑现不完全,随意承诺,“新官不理旧事”;
2.合同协议履行不到位,不按事先约定执行;
3.诚信体系不健全,对失信人惩戒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不到位。
(六)政务服务方面
1.部门履职缺位、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2.部门作风建设水平低,形象差;
3.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
4.需要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处理时,相互推拖、费时费力;
5.对市场主体反映过多次的老问题、难问题解决不到位;
6.部门随意自设门槛、办事手续繁琐;
7.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脱离不完全,暗示或指定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收费不公开、不合理。
(七)其他方面
市场秩序不规范,打击侵权、制假售假力度不够,两法衔接不到位;司法保障体系不健全;创业创新意识氛围不浓等。
五、查摆方式
各乡镇各部门在查摆问题组织领导上实行“指挥长制”,在查摆方法上实行“清单制”。坚持开门查摆问题,敢于剖析、亮丑、揭短,确保把问题查全、查准、查细、查实。
(一)严格自查找问题
通过“自己查、互相查、领导查”等方式,在单位内部迅速掀起“查问题、摆不足”活动。
(二)深入基层找问题
组成调研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基层,走访企业,聚焦典型问题,展开深度调研。
(三)利用媒介找问题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和调查问卷等途径,从“我有问题要解决、我有建议要说、我要投诉”三个方面,广开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四)推动工作找问题
在推动年度工作中找出问题,在和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工作接触中虚心征求意见,征集问题。
(五)对标先进找问题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标国内先进省市县、省内先进县区查找问题。
(六)明察暗访找问题
各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定时不定时等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发现问题。
在查摆过程中坚持边查边纠、立行立改。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要主动开展自纠,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先部分解决,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在下一步整改方案中限期解决,以认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改立行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让市场主体及早感受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效。
六、公开公示曝光晾晒
各乡镇各部门对照查摆内容,在深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梳理归类汇总,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终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晾晒。
七、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构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全面工作。
(二)营造氛围
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让企业和群众家喻户晓、广泛参与。
(三)督导通报
县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县乡两级信息交流报送和通报制度,动态交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