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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崇礼县申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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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县申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申奥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构筑食品安全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市政府关于申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目标,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部门互联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申奥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1. 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农产品种养基地、屠宰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餐饮服务单位,100%纳入监管范围,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抽检。

2. 强化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升级扩散。

(二)工作重点

1. 重点品种:以蔬菜、生猪及其产品、食用油、酒类及饮料、乳制品、水产品、地方特色产品等为重点。

2. 重点区域: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以及生产企业车间、仓库和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为重点。

3. 重点环节:以使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为重点。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种养环节

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尤其是禁限用农药、兽药及添加物)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问题;加强动物防疫检验,强化动物疫情监控;特别要加强生猪检疫管理,严格执行生猪检验制度;要突出生猪、蔬菜、畜禽和水产品等重点产品,督促种养农户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并开展质量监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加大对“瘦肉精”、蔬菜农药残留、畜禽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办、各乡镇)

(二)生产加工环节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存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的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完善并落实企业承诺制,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监督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主要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各乡镇)

(三)流通环

扎实推进食品流通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加大对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超市、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食品供应点等的检查力度,加强对重要旅游景区(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以肉类、蔬菜、副食品、地方特色产品等为重点商品,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业门店等为重点场所,加大抽检的频度与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主要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各乡镇)

(四)餐饮服务环节

强化餐饮服务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食品索证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加大熟食卤味、冷菜、快餐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突出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有效防止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完善食物中毒快速反应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快速通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主要责任单位:县食药局、县卫生局、各乡镇)

(五)畜禽屠宰方面

加大生猪屠宰场的监管力度,建立专人负责和每日报告制度,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提高抽检比例,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强化检疫和屠宰检疫,严肃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主要责任单位:县畜牧办、各乡镇)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535日至2015310日)

1. 根据省、市有关申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崇礼县申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

2. 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申奥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申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计划或方案,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

4.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层层宣传发动,做好申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和控制应急阶段,2015310日至2015731日)

1. 各乡镇、各部门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2.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3. 申奥迎评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公布值班电话,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加强信息监测,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及相关的重大问题,迅速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力争将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8月)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申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并于2015815日前报县政府及食安办。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申办冬奥会期间我县将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同时将会有众多游客到我县旅游,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申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我们职责所在、任务所系,对赢得最后举办权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将加强申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申奥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我县申奥期间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或计划,并细化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监管任务。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申奥期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特点,结合实际和各环节食品安全现状,认真查找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畜禽屠宰、餐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明确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为载体,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严肃惩处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防假劣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和抽检力度,及时预警,引导消费。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应对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突发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要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申奥期间宣传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程序,严肃发布工作纪律。既要及时规范发布质量安全提示和警示,又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对未按要求规范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诚信经营意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旅游景点、社区、学校、农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饮食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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