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档案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双滦区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滦政发〔2017〕18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档案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生态强区提供有效法制保障。
二、任务措施
2017年底前,档案局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两项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实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档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2.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3.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4.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的应用,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阅。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档案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档案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4.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档案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区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
3.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档案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二)抓好宣传引导
召开全局动员部署会议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全方位传达,将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全局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既要宣传一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也要对不严格规范执法、影响我区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