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
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县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承县政知字【2017】24号)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我局与市县同步,如期、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落实,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单位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制交通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 任务措施
2017年底前,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建章立制。由局法制科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冀政办字【2017】49号)和市局要求,结合全系统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加强事前公开。在政府网站公示全系统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单位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由局法制科协同各执法单位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经审核后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要按照规定出具省厅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由局法制科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修订全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
2.规范文字记录。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各执法单位要按照《河北省交通厅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河北省交通厅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起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由局法制科起草编制《承德县交通运输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承德县交通运输局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保存、监督规则》。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要求配备音像设备。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各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和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
由局法制科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全系统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各执法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法制机构,要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确定审核范围
局法制科要根据交通具体特点,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的《承德县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3.细化审核程序
局法制科负责编制《承德县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6月)
制定方案。局法制科要按照上级的要求,起草制定全系统的具体工作方案,提交局务会讨论通过。与2017年6月25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年6月)
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需要制定或修订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要在6月24前完成,并由局法制科汇总,提交县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开始)
1.规范实施
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自2017年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的实施三项制度。
2.监督检查
局法制科要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不改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予以问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1月)
1.总结报告
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与2017年11月5日前将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局法制科,统一汇总后,形成全系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2.组织验收
2017年11月10日由法制科牵头,对全系统相关科室、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先期检查,迎接县政府法制办的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相关科室、各执法单位为成员的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由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抓好宣传导向
局属相关科室、各执法单位,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各执法单位每月2日前向局法制科报送至少一篇有关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等信息。
(三)强化督促考核
局法制科要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