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平泉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四个最严”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八个专项行动”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截至5月31日,全局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20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15件,5万元以上2件。
(二)截至2016年6月16日,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9660户。其中新登记各类企业295户,企业总数达到3174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32户,总数达到1368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039户,总数达到15118户。新增市场主体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7%,万人市场主体达409户/万人。
(三)截至2016年6月14日,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已完成16140户,年报率88.58%。其中:内资企业总数2872户,已年报2765户,年报率96.27%;个体工商户总数14115户,已年报12359户,年报率87.56%;农专总数1232户,已年报1016户,年报率82.47%。同时,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共抽查企业29户,对其中电话联系不到及地址不详的2户企业移入异常名录。
(四)办理股权出质登记4件、动产抵押登记5件,助企业融资2.9亿元;完成招商引资800万元,领导干部落地项目400万元。
(五)上半年新注册商标73件,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1031件,其中国驰名一件,河北省著名商标41件。全县共有19家企业的21种产品申报了河北省名优产品,其中初次申报企业7家,涉及产品7种。目前,全县共有河北省名优产品34项,其中“河北省名牌产品”23项,“河北省优质产品”11项。
(六)受理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50个,其中餐饮类发放231个,食品销售类发放111个,食品生产类发放8个。
(七)录入“五小”食品业态有效统计数据848条,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21条、小食杂店36条、小餐饮店68条、小餐桌80条、食品摊贩389条,其他信息54条。
(八)全县各级消费投诉组织共接待来访和解答咨询24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182起,调解结案176件,调解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万余元。
(九)免费为农贸市场、集市等检定电子台秤180台件,为乡镇卫生院、卫生所的血压计检定106台件。
(十)新闻稿件共被中国工商报、中国医药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8篇,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等省级媒体采用9篇,承德日报、晚报等市级媒体采用23篇,平泉报、平泉电视台县级媒体采用28篇;政务信息被县委、县政府快报采用15篇。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上半年,我们通过“一建两化”机制狠抓队伍建设,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探索构建党政同责、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食品和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以“八个专项行动”为着力点破解食品和市场监管的难点问题,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一)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1、食品安全领域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日常保障工作。完成食品生产企业检查1轮次、餐饮服务单位检查1轮次(其中学校食堂检查2轮次),并出色地完成了“两会”、高考等各类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二是深入开展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上半年,累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2件,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完成了“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工作。调查统计期间,共录入“五小”食品业态有效统计数据848条,为摸清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底数,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开展校外托管机构联合检查。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卫计、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托管机构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探索监管长效机制。五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结合“清死角、打窝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农村食品经营单位498家次。七是做好“明厨亮灶”攻坚扫尾工作。上半年新增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78户,全县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达到871家,占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87%。八是开展食品经营单位公示牌悬挂工作。在我县食品经营单位统一悬挂食品销售监管公示牌2049块,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我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九是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累计抽检食品样品571批次,合格率99.6%。
2、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行为规范活动,累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6家。二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对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26家药品零售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查处各类药械案件7件。三是开展药品质量抽验工作,完成药品抽验20批次,其中化学药品、抗生素13批次,中成药4批次,中药饮片3 批次。四是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累计上报药品病历报告6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5例。
3、特种设备安全领域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全县电梯维保、使用单位负责人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130份,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加强隐患排查。相继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电梯安全整治行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行动,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9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0份,有效减少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三是突破监管难点。协调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建站与检验,积极与省、市质监局沟通,帮助恒盛燃气公司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申报相关工作。同时,针对我县公交公司使用车载气瓶超期未检的严重事故隐患情况,积极向县政府、县安委办汇报,与使用单位沟通,加强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充装站安全监管,确保在用车载气瓶全部检验完毕,确保了车用气瓶使用安全。四是严格开展特种设备审批、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10个,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3次,培训104人,考试合格发证86个。
4、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5家获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二是对全县实施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进行年审,由以前书面年审改为网上年审,通过对获证企业帮扶指导,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继续加大对机动车安检线的监管力度,确保机动车安检数据准确,对平泉县达庆机动车安全检验有限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四是开展散煤污染集中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采取分组划片、逐一排查的办法,对全县城区56户煤炭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累计抽样送检涉嫌不合格煤炭17批次,没收不符合标准的民用散煤13.38顿。
(二)净化市场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围绕“市场秩序优化专项行动”和“企业信用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先后开展查处无照经营、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红盾护农等11项子行动
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5件,查处无照经营行为11起,有效净化了我县市场环境。其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仿冒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市场上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累积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罚款4万余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方面:截至2016年6月14日,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已完成16140户,年报率达88.58%。同时,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1次,共抽查企业29户,经检查将其中2户企业移入经营异常名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方面:组织红盾护农行政约谈会1次,发放“红盾护农打假维权卡”5000张、“农资消费警示”宣传单10000张,抽查化肥63批次,立案查处经营不合格化肥案件17件,向公安机关移交立案查处的重大坑农害农案件2件。
2、围绕节能环保、汽车配件、建材领域、农资产品、民生计量五大领域,开展“质监利剑”和“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全县2家农资生产企业全面摸排检查,严厉查处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二是开展建材市场的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对我县4家建材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三是对平泉镇内四家大超市开展了计量大检查活动,共检查电子计价秤75台件。四是开展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大检查活动,对平泉电视台播出的电视游走字幕广告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游走字幕广告2000多条。五是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对2家修理和销售消防产品的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冒用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行为。
(三)助推县域经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1、构建市场主体发展快车道
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审一核”制,对企业名称核准、住所变更、减少经营范围、备案登记、补发营业执照等简易登记事项实行“审核合一”,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允许新业态企业“容缺注册”,采取集群注册方式“一址多照”,有效促进了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2016年上半年,窗口共办理各类审批登记1937件,许可合格率、文书合格率达到了100%。截至2016年6月16日,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9660户。其中新登记各类企业295户,企业总数达到3174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32户,总数达到1368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039户,总数达到15118户。新增市场主体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7%,万人市场主体达409户/万人。
2、发挥经济发展助推作用
开展商标兴企活动,以“科技品牌、农业品牌、服务品牌”为突破口,促进形成“政府主导、工商主推、企业主创”的商标品牌建设合力,推动全县商标战略深入实施。上半年,平泉县新注册商标73件,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1031件,其中国驰名一件,河北省著名商标41件。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启动2016年河北省名优产品、质量效益型企业等申报工作,帮助全县19家企业的21种产品申报了河北省名优产品,其中初次申报企业7家,涉及产品7种,3家企业申报了河北省质量效益型企业。目前,全县共有河北省名优产品34项,其中“河北省名牌产品”23项,“河北省优质产品”11项。开展融资活企活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4件、动产抵押登记5件,助企业融资2.9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压力。此外,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谋划工作,完成招商引资800万元,领导干部落地项目400万元,签约项目1个。
3、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夯实标准计量和质量技术检验工作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技术引领作用。一方面支持节能减排,对平泉县环境监测站在用环境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用能单位承德避暑山庄集团、承德龙鸿热力有限公司能源计量在线采集进行谋划,上报相关数据。一方面引导特色产业,完成了对全县活性炭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工作,涵盖木质净水用活性炭、提取黄金用颗粒状活性炭、味精精制用活性炭、食品添加剂活性炭等4类产品,累计抽检活性炭生产企业22家,抽检产品40批次。
(四)促进社会共治,强化消费维权职能
以“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和“3·15”宣传纪念活动为主要载体,强化消费维权职能,完善服务促共治,切实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定和谐的消费环境。
一是开展“12315消费质量提升活动”,共检查经营主体689户,规范经营问题138件,处理服务领域消费纠纷38起,开展行政约谈49个,查办案件3起。
二是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对32批次的卫生纸、钢材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3件。
三是开展“维权监督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拓展投诉渠道,上半年全县各级消费投诉组织共接待来访和解答咨询24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182起,调解结案176件,调解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万余元。
四是开展消费体察与消费评议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汇总体察意见建议21条,及时了解了消费者需求。
五是开展“3·15”宣传纪念活动,活动现场共散发宣传材料4.7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70人次,受理投诉92件,现场解决29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是开展汽车市场整治,对辖区汽车(含矿山机械、农机)经销、维修及配件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摸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
七是开展投诉举报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网络,做好961890群众服务热线的来电受理及反馈工作,受理咨询165起,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34起,拓宽了维权渠道。
(五)狠抓队伍建设,推进一建两化机制
1、用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纪律
结合落实全省省级机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和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精神,成立了作风建设专项领导小组,以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按时间进度、按步骤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塑造市场监管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2、用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从机关精细化管理入手,向科学管理要效率,对机关内部明确责任分工,对监管对象落实动态监管。今年,我局成立了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两化”建设。一季度,在已有8个落实精细化管理试点科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和不足,针对其余不同科室业务工作实际,逐一研究敲定了各自的精细化管理细则,并通过《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对精细化管理的日常落实情况进行考查。精细化管理在系统上下全面推开,提升了全系统的整体执行能力。
3、用规范化管理倒逼工作效能
把规范化管理体系引入机关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了覆盖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2016年,在去年机关制度建设基础上,整章建制,本着运转协调、便于操作的原则,依据本部门职责定位,全面清理修订和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初步制定了16项规章制度,真正建立起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倒逼工作效能提高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人员缺乏、装备落后等客观条件影响监管效果
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担着包括工商、食药、质监工作在内的21项工作职责,监管各类市场主体达19660户。面对庞大的市场主体和总人口近48万的监管区域,无论是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全覆盖监管,还是对市场监管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现有人员配备都明显不足。执法装备情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管效果。原食药监局作为近些年新组建的机构,其本身执法装备就比较欠缺,原工商、质监也存在着执法装备严重老化的问题,降低了执法工作效率,远远无法满足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需求。
(二)专业检验检测能力制约监管、服务水平
食品和市场监管工作迫切需要不断提升技术支撑来发现更多深层次的问题。当前,全县食品和市场监管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检验检测机构硬件配置落后、经费紧张,检验项目与市场需求不匹配,严重制约了我县食品和市场监管、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新业态、新情况挑战市场经济秩序整治能力
近年来,校外托管机构、微商等新业态、新情况层出不穷。一方面,新业态是市场主体发展的新趋势、新活力,需要各部门的共同支持、帮扶;一方面这些新兴业态也存在着诸多隐患,影响着市场经济秩序,急需出台统一管理办法,加强政策引导,创新监管举措,完善监管机制,推动新兴业态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四)企业积极性制约品牌战略实施力度
2015年,县政府印发了《平泉县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平政〔2015〕166号),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升级,全面提高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打下基础。但是,由于企业品牌意识不强,中小企业实力有限,各方宣传不够深入,奖励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等因素,企业品牌申报积极性不高,制约了我县品牌战略的深入推广实施。
四、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强化日常监管,探索食品和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牢固树立社会共治理念,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探索构建党政同责、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食品和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发挥食品安全二、三级网格作用,进一步加强乡镇食安办和村级协管员培训,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五进”消费维权站点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力度,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提升站点的维权工作实效。
(二)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破解食品和市场监管难点问题
继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大侵犯商标专业全、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做好秋冬“红盾护农”工作,加强农资消费宣传警示教育,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继续开展“红盾治污”行动,加大对成品油和煤炭市场的整治力度;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完成电梯网格化监管公示。
(三)继续发挥服务职能,助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严格落实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为市场主体快速发展营造了宽松优越的发展环境;继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构建具有平泉特色的商标品牌集群,促进相关行业产业的规范、有序、快速发展;继续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协调质量兴市名牌兴企的相关单位,为明年质量兴市、名牌兴企考核做好准备工作。
(四)继续落实惠民实事,完成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工作
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开展“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调查体察及消费纠纷调解提升等相关工作;落实惠民实事,继续对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民用四表、压力表、加油机强制检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招商引资、项目谋划等工作,确保更多项目资金落户平泉。
(五)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市场监管形象
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一建两化”,加强作风建设和机关管理;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营造和谐氛围,树立良好形象,为推进平泉市场监管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