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汇报】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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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档函[2016]60号)和《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回头看”的通知》(档函[2017]63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泉市辖19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48.3万。平泉市档案史志局(由原市档案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三家合并而成)与市国家档案馆合署办公,市委直属事业机构(参公管理),编制16人。其中,内设档案业务科室3个(分别为:档案管理科、档案监察指导科、档案信息技术指导中心),编制10人(其中:业务科室8人)。市国家档案馆馆库面积800平方米,馆藏档案100823卷、137898件;全辖一级立档单位档案室91个,室藏档案349723卷,专兼职档案员95人。
二、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能情况 
平泉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档案事业发展,始终把依法治档工作作为推进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能。将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年初与乡镇和市直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中年末分别考核;“十二五”以来,市政府逐步加大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保证了全市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今年,市委、市政府根据新形势下全市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拟谋划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档案工作方面的意见,将进一步为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坚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分管档案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等等,较好的推动了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
(一)档案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水平,对促进和保障我市档案事业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市政府将《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纳入全市五年普法总体规划,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贯彻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并将贯彻落实工作列入市级档案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年度档案管理主要考评条件进行考核。同时,形成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法制办协调、市档案执法部门推动的全市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机制,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整改,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推进全市档案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由市档案执法主体把贯彻落实《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作为档案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法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管理及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是依据《档案法》等法律武器开展档案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逐步走上依法治档的发展轨道。乡镇和市直部门都明确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了专兼职档案人员;建立了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制定落实了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了档案各项管理机制、制度,制定了档案收集、保管、利用、保密、借阅、库房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了全市依法治档基层基础工作。四是积极推进“放管服”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已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停止审批,简政放权全部到位;1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项其他类审批事项、1项服务审批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其中划转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审批1项,实行联合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推动;窗口服务连续3年列为市政府便民惠民实事之一,实行“一证(个人身份证)一信(机关企事业单位介绍信)”制度和办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扎实、公开、透明、规范推进。
(二)档案宣传工作
近几年来,我市加大以《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观念和档案意识,在全市积极营造依法治档工作氛围。首先,市政府将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五年普法总体规划,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列入年度全市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目标考核。其次,由市档案执法主体把学习宣传《档案法》列为档案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常抓不懈,每年利用“12·4”普法宣传日、全市档案业务培训、年度档案晋级动员及培训、全市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会、观摩会、组织订阅《档案天地》《中国档案报》有关档案工作方面的杂志、报刊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挂图,制作展板、课件或利用媒体、报刊、网络等形式推动全社会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努力营造依法治档氛围,保障了我市档案事业在依法治档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档案业务工作情况
1、档案资源建设情况
长期以来,我市注重档案资源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档案资源挖掘、征集力度,一方面注重乡镇、市直部门、社区和行政村档案资源建设。到2016年底,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100823卷、137898件,资料24835册,影像档案5310盘(张),实物档案6755件,涉及婚姻档案、…档案、林权档案、土地档案、城市建设档案、人事档案、审计档案、改制企业档案、珍贵档案、实物档案、印章档案、音像档案、照片档案、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等15大类。全市91个一级立档单位档案室室藏档案349723卷。
2、档案馆库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平泉市国家档案馆馆库面积600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540平方米,技术用房60平方米。档案馆库安装密集架286门,拥有微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移动硬盘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根据我市档案事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市本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已列入“十三五”计划,目前,馆址初步选定,其他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预计2018年完成项目申报、审批,2019年开工建设,新馆计划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3、档案安全工作情况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责任重于泰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非常重视档案安全工作,把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安全工作体系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责成市督查考核部门督促市档案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档案利用、档案保密、档案保管、档案馆(室)管理、文件材料的鉴定与销毁、档案和资料交接、档案人员岗位责任等各项管理制度,涵盖从档案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借阅、利用等各个环节,落实档案馆(室)“八防”措施,定期、不定期和在关键时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档案安全。 
4、档案依法鉴定、开放和利用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档案利用已由封闭转向开放,其“资政惠民”作用日益突出。近几年来,我市将依法鉴定、开放和利用档案工作作为充分发挥档案资源价值,服务于群众、贡献于社会的有效途径,依据《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开放档案的鉴定、开放和利用,为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起到了积极作用。近三年多来,我市先后利用档案资源共编辑出版了《平泉县志》(第二部)、《…平泉历史1949--1978》、《平泉年鉴》、《平泉纵览》等10余部(册)书籍、计650余万字的编研材料,成为市委、市政府,乡镇和市直部门指导工作的重要参考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平泉的重要地情资料;仅市馆每年向社会开放档案均在25000卷次,接待查档利用人员万人次左右,其中,自然人占到98%。
5、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十二五”以来,市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以市国家档案馆为重点的档案资料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时在全市21个具备条件的单位推行了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到2016年末,市馆及21个单位累计数字化档案18647卷、200.6万幅、注录37.38万条。今年,市政府结合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以档案数字化管理为目标,推进全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新的要求,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市数字档案馆,并以此带动推进全市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
6、依法保障档案工作经费情况
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依法、依据政策和全市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给予档案工作经费保障。“十二五”以来,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档案工作经费保障市局馆各项工作开展;全辖91个一级立档管理单位每年投入档案工作经费百余万元以上(不完全统计),档案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为全市档案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投入支撑。
三、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一)档案员队伍不稳定,影响档案业务开展

大部分乡镇、部门受编制、人员的限制,档案员往往是身兼数职,公务缠身,很难专下来;有的单位档案工作岗位人员变动频繁,“档案员”刚经过培训、学习,工作刚入门,就被调换了岗位,档案业务受到影响。

(二)档案基层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个别单位存在着领导重视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文件材料不能及时进行规范整理归档,档案管理混乱。部分单位存在着档案资料散存于股所站或个人手中,造成了部分档案资源流失。

(三)基层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一些单位不注意档案资源开发、编研,档案利用处于表面应付,不能提供“资政”服务,档案利用效率不高。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滞后

全市现有92个档案馆(室)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档案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馆(室)藏档案数字化率不足5%,档案信息化建设任务艰巨。

(五)市国家档案馆库面积不足,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六)其他

虽然市、乡两级政府均不同程度加大了对档案事业经费的投入,但仍然不能满足档案事业发展的需求,需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进一步加大对档案事业经费的投入,使档案事业经费得到较好保障。 

对以上问题,市委、市政府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已着手解决,如: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全局,市委、市政府根据新形势下全市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正在谋划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档案工作方面的意见,将进一步为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有的列入“十三五”规划准备解决,如:市国家档案馆标准化建设计划于“十三五”期间积极创造条件推动,等等。我们将以国家局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执法检查组的批评、意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抓好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为依法治档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规划,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以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强对全市档案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在乡、镇(街道)、部门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岗位,强化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的管理机制,适时调配增加市档案局(馆)人员编制,以适应现代化档案工作的需要,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是进一步加大档案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档,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和服务市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大对档案事业经费的投入,保障档案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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