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0]4号和中共双滦区委、双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双滦发[2010]19号),设立双滦区商务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接管双滦区供销社工作。
(二)增加管理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职责。
(三)增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
(四)增加物流业倍增计划的推进工作职责。
(五)增加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检查职责。
(六)增加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
(七)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工作,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划、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拟定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网络工程。
(三)研究提出全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合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职责。研究拟定全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负责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负责推进商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拍卖、典当、租赁、物流等行业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全区进出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拟定和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区进出口机电新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承办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出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管理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负责全区外派劳务企业和项目的申报,负责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拟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对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实施管理和监督;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本区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
(十)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区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实施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活动的谋划、组织和协调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鼓励类外商投资限额以上项目、特殊行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审批全区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区直接和其它形式利用外资指标的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申报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赴境外开展出口贸易活动的审核及申报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终止清算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承担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区政府的授权,承担国家化肥、农用物资以及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供应、管理任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区各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十三)指导、监督、组织、协调以承德市双滦区名义参加国家、省或本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投资、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对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进行审核和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和重大外经贸活动的信息发布、宣传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WTO知识咨询工作。
(十五)负责编制、上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六)负责指导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社团、服务行业工作。
(十七)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双滦区商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政务信息、人事教育、秘书事务、政策法规、党务工作、文电运转、档案管理和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区物流业倍增计划的推进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及有关政策,并进行督导、考核;负责谋划和推动物流业重点建设项目,并牵头组织实施。
指导和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商品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限额以下项目的变更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先进技术和产品出口企业确认和考核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管理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检查;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负责全区外资引进、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的统计工作。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技术进出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执法活动。
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区各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二)商贸监督管理办公室
起草全区商品流通、物资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有关地方性规章、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负责商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指导全区商贸流通系统、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安全防范与各项安全工作;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成品油、典当、拍卖、租赁、物流、旧货、再生资源回收、老式汽车更新报废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酒类商品的流通工作,承担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和标志等的执法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酒类展览和促销活动的管理。依据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酒类商品的流通实施监督管理执法活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商贸流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执法活动。
(三)市场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负责“菜篮子”产品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工商业营销工作,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及批发、零售、餐饮等服务行业和社区的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畜禽定点屠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畜禽屠宰执法检查工作监管;负责对畜禽类的市场流通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畜禽类的防疫、防病等有关工作。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牵头组织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管理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负责推进管理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双滦区商务局直属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