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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总结】2017年双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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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双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住“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底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治标与治本并举,生产环节与监管环节两端发力,网格化监管与定点联系监管同步实施,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重点强化县级日常监管,基本解决“违禁超限”农产品反弹问题,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农业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质量品牌农产品数量保持稳定。

(三)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涉农企业定点联系监管制度基本建立,县级农产品质监站积极开展“双认证”工作。

(四)农产品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理顺检测机制,明确区县乡抽检职责,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现主要农产品产区和消费品种全覆盖,风险预警、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取得新突破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国家级示范县通过验收。

(六)主要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区场准入机制基本建立

全区蔬菜、水产品和鲜禽蛋规模生产主体基本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监管模式初步形成。

三、 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强标准的集成与转化。围绕优质安全绿色导向,梳理现有的农业地方标准,淘汰一批过时标准,制修订一批急需标准,优化标准结构,解决标准之间不协调、交叉重复问题。结合现有国家、行业和省级农业标准,加强标准的集成与转化,制定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分类建立适用农业标准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全面实施主导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推进按标生产。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做到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扩大蔬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示范场创建规模,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畜禽屠宰加工标准化示范,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抓好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示范,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带动千家万户走上绿色安全生产轨道。

(二)全面强化执法监管

1、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以“违禁超限”农产品…,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种植业上,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药生产。畜牧兽医上,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行为,坚决切断违法犯罪利益链条。渔业上,重点治理地产优势品种上违法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严把投入品使用关,积极推进健康养殖。农资打假上,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局各有关股站室依据职责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手段,主动排查、及时处置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和潜规则。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借鉴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模式,探索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按照网格化监管方式,建立涉农企业定点联系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负责人和监管员,开展定期巡查,完善监督检查日志,运用法律手段监督企业有效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

3、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常态机制,对通过检测、举报、媒体披露、督查等途径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处,有处必报,着力解决监督查处跟进不力的问题。要树立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建立主动发现问题隐患上报激励机制。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机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震慑力。

(三)着力加强农产品监测工作

1、理顺检测机制。优化利用检测资源,科学界定各级检测机构工作重点,理顺检测机制。省级以风险监测为主,区级以监督抽查为主,乡镇以日常监管检查、抽样和速测筛查为主,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监测指标重叠、监测对象重复。完善区县监测信息上报制度。

2、科学开展风险监测。依据监测能力和水平,结合当地优势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确保监测品种和范围对本地主要菜篮子基地和生产、收储、销售环节全覆盖,为推进科学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3、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结合日常监管,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重点,增加抽检密度和频次。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及时进行溯源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深化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

深入推进创建工作。配合完成第二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认定。要围绕“三个责任”的落实和农产品生产、收储、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探索总结一套科学管用的监管模式和长效机制。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标准,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

(五)切实强化应急处置

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相关应急程序和制度,形成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强化指挥调度能力建设,加强应急培训演练,着力提升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依法、科学、有效进行处置。

(六)健全监管体系

1、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规范设置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职能、充实监管力量,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围绕监管与检测、执法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具体计划,填平补齐、配备完善巡查监督、检验检测、执法取证、质量追溯等必要装备设施;各级监管、检测、执法经费依法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乡镇监管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落实,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农业部门要明晰内部职责分工,建立落实覆盖全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完善监管、检测、执法会商机制,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2、推进乡镇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个规范化”的要求,全面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统一明确乡镇监管站的机构职能、人员配备、设施能力、管理制度和工作开展等要求,着力推进监管重心下沉、监管关口前移。

(七)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深化部门间监管执法合作。积极配合区食安办、食药监部门搞好区场生鲜肉动物产品检疫证的检查工作。发挥“瘦肉精”牵头部门作用,开展“瘦肉精”联合督导检查,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建立农安、食安、公安(三安)协作机制,强化监管信息共享、重大舆情分析会商、违法案件信息通报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健全案件移交、联合办案和协调配合机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技术支持,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及时归集和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鼓励种子、农药、兽药、肉类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机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全力抓好落实。每年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目标任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健全县、乡监管体系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于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补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优化、监管模式创新配套、追溯试点等重点工作开展,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需要。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策划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者的行业自律水平和诚信守法意识,提升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安全,企业追求质量安全,人人关注质量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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