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承德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承县办字[2018]2号)《承德市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承教发[2018]1号),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紧盯教育扶贫领域违法违纪和作风问题,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核查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时间步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XS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精神坚决全面贯彻落实好,紧盯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彻查彻纠彻改,以从严执纪开路先行,以严肃问责形成震慑,以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以强化责任推动落实,为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实干尽责的良好环境,确保教育扶贫脱贫工作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彻查严惩一批违纪违法的贪腐分子
从严从速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教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惩向教育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贪腐分子。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
对教育扶贫工作中“…”不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重点对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过程中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党政领导干部,对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监管责任缺失的干部,对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资助评审、发放的学校领导、教师,严肃追责问责。
(三)整改查纠一批教育扶贫领域的“四风问题”
切实解决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制定政策不接地气、落实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搞…和虚假脱贫等问题,切实解决在教育扶贫工作中…怠政、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健全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
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健全完善教育扶贫资金项目全程监管、全面审计、跟踪问效、社会监督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办事等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控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二、治理重点及责任股室
专项治理工作聚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生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违纪违法问题
1.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教育扶贫款物(责任股室:支付中心)。
2.行贿受贿,利用教育扶贫款物分配、管理谋取利益(责任股室:信访法规室)。
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教育扶贫款物(责任股室:支付中心)。
4.截留挪用,将教育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责任股室:支付中心)。
5.在教育扶贫款物分配使用中挥霍浪费、脱离实际、造成损失(责任股室:支付中心)。
6.吃拿卡要,违规向资助对象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责任股室:信访法规室)。
7.优亲厚友,在贫困生认定、资助申请和学生资助、教育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有失公平公正(责任股室:信访法规室)。
8.违规操作,教育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财股、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9.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
严格执行各项扶贫脱贫政策,逐一对照检查落实。国开发〔2017〕10号文件中列举的6类25项问题(见附件2),全部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在此基础上,突出治理以下问题:
1.对待教育扶贫工作敷衍塞责、浮于表面,没有对脱贫攻坚工作足够重视,没将教育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落实(责任股室:工委办)。
2.教育扶贫帮扶措施脱离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建档立卡等资助办法、细则不符合国家政策(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建档立卡“三免一助”未做到“全覆盖”,存在漏助、失助现象;未及时维护学生学籍信息,使建档立卡、低保和残疾等学生信息缺失或失真,与有关部门无法进行双向比对(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不精准,未按照贫困程度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进行合理资助,存在错评漏评等问题(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资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存在“先收后返”现象(责任股室:支付中心)。
6.评审程序不规范,存在附加额外受助条件、暗箱操作、人情资助以及轮流享受、平均资助等问题(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付中心)。
7.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师生和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不了解,获得感、满意度低(责任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未组织开展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或者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流于形式、无实质内容(责任股室:教育股)。
9.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未向贫困地区倾斜,对象不精准(责任股室:职成教股)。
10.教师培训、表彰、职称评聘中未向贫困地区倾斜(责任股室:教育股、人事股及相关股室)。
11.全面改薄项目进展缓慢等(责任股室:计财股、装备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三)失职失责问题
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教育扶贫资金项目出现严重问题。
三、方法步骤
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集中核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有序衔接,压茬推进,确保实效。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
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要对照治理重点,全面自查本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遗漏一所学校,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不能以下级和学校问题代替自身问题,要负责监督做好所属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要制定自查方案,结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开展“拉网式”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问题或线索,建立问题台账。要组织专门人员,于2018年1月底前,将2016年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并将问题线索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2月底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并将问题线索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要对十八大以来涉及教育扶贫的重点问题,逐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专人督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评审办法、资金发放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自查制度不健全、评定办法不科学、资助不精准、发放不及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做到应助尽助;未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助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与学习成绩等条件挂钩;班级收取部分比例助学金充当班费等问题。民办学校重点对是否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和抵顶国家资助资金等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违纪违法问题清单》和《作风问题清单》(见附件3、附件4),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坚持立行立改,对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2018年3月底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都要处理到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2018年6月底前,所有违纪违法案件要结案归零;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调查的,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务必于2018年1月19日和2018年2月22日前分别将自查自纠报告连同附件3、4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自查自纠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精神,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XS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自觉。对查找出来的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和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整改。对于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逐一挂账督办、整改到位。
(二)集中核查阶段(2018年2月初至2018年6月底)
集中核查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自2018年2月初开始,至2018年6月底结束。集中核查的范围和内容,与自查自纠相同。按照扶贫工作的职责分工,教育局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教育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1.具体核查任务。对照《中共承德县委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教育扶贫主要工作任务和股室职能分工,通过查看出台文件、基础数据、资金拨付台账等方式,具体核查以下六方面内容:
(1)学前教育资助情况。
①资助的幼儿园是否全是公办园,民办园是否达到普惠性幼儿园条件。②资助幼儿是否优先资助下列人员:第一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镇和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第二类:单亲贫困家庭子女;第三类:因灾、病等致贫家庭儿童;第四类:残儿。③学前资助资金优先用于减免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但不得发给儿童或家长。④是否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截留或挪作他用。⑤幼儿园是否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⑥公示期是否不少于七天。
(2)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①“两免一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②是否优先资助下列人员:第一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第二类: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孤儿;第三类:城镇和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第四类:因灾、病等因致贫家庭儿童。③资金发放一般采用现金发放和充入饭卡形式发放,学校应制表保存学生签字的证明材料。④是否有相关公示材料,包括受助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公示期是否不少于7天。⑤检查资金是否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作他用。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
①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期1000元,是否按规定档次资助。②资助对象是否具备正式学籍。③是否优先资助下列人员: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④是否按申请、初审、公示、审批、办卡规范操作流程。⑤核查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滞留、挪用等行为。⑥检查学校是否按事业收入的3%-5%提取经费,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
①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②资助对象是否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③核查资助人数、资助系统、审批人数是否一致。④公示期是否不少于5天;⑤核查资金是否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核查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滞留、挪用等行为;核查有无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国家助学金行为。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助情况。
①核实在籍生数、在校生数和免学费人数是否存在差额;②有无先收后退现象;③核查资金是否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核查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滞留、挪用等行为。
(6)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情况。
①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否包括“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农村特困救助”学生。②高中以上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否全部享受“三免一助”政策,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国家助学金是否达到生均2000元。
2.核查范围及方式。要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核查工作。原则上,核查工作要覆盖所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求逐校核查,并随机核查不少于3个乡镇,其中一个乡镇要核查所有贫困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对贫困家庭子女进行随机走访。核查工作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要通过调阅资金分配方案;二是查阅原始会议记录;三是审核资金发放原始票据和免除手续;四是个别访谈经办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是深入建档立卡家庭核实情况;六是到学校现场核实,务求把问题查清楚、查彻底。对集中核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移交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建立移交问题台账、追要办理结果,确保处理和整改到位。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每月19日前将核查情况报送教育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治理核查组,由局有关领导带队,从学校抽调专业人员会同局相关股室同志进行重点核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3.集中核查追责。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导致违纪违法问题漏查漏纠的,区分不同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意见,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凡应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报经教育工委同意后,将问题及问题线索移交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相关程序调查处理。自查自纠出现漏查漏纠问题的,问责主管领导;出现3个及以上漏查漏纠问题的,问责主要领导。
(三)巩固提升和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底)
把巩固提升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坚持边治理、边总结、边提高,持续抓好整改,注重源头防控,堵塞制度漏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1.适时组织“回头看”。集中核查结束后,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经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需要问责的干部是否问责到位、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的,要杀“回马枪”,盯住问题不放,持续传导压力,督促整改到位。
2.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健全和落实教育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完善资金监管措施,严格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推行公开公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健全和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持续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教育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监督检查常态化,直至如期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增强“…”、强化使命担当,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追责问责、切实转变作风,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3.搞好全面总结。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专题报告,总结成效经验,提出意见建议,明确下步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的措施,并于2018年10月25日前报教育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王占民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业股科室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各学区中心校、直属校(园),圣继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直接上手,搞好动员部署、谋划好治理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切实做好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和核查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围绕检查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走过场,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学校做好整改工作。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收群众监督举报。建立查否复查制度,对上级交办核查问题,责任单位查否后又被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查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公开曝光制度,要定期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适时召开警示大会,形成强大震撼。建立报告通报制度,每月19日前各学区中心校、各直属学校要向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情况。
(三)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对组织不力、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冒领、套取、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并立即追缴违规资金;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坚持统筹推进
要区分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作风正派、在教育扶贫中改革创新、敢作敢为、成绩突出的干部,要大胆地给予支持,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yjzxzl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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