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及《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4]106号)文件要求,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创造更大人才红利,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作用,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职业教育的需求,为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强化市场引导。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县政府成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
2.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分类指导。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我县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强化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指导。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3.满足服务需求,强化就业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4.产教深度融合,强化特色办学。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5.加强系统培养,强化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三)目标任务
1.职业教育体系基本确立。到2020年,形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立交互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对口升学与创业就业培训,力争将县职教中心建成推动农村主导产业发展的示范基地和现代农民培育基地。利用3—5年时间,创建推动农村主导产业发展的示范县。
2.教育结构规划更加合理。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在完成县职教中心与六沟高中合并的基础上,到2020年,全县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6000人以上,学生就业率95%以上。将职教中心打造成为全市领先、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3.专业设置更加适应需求。依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专业设置,以职教中心为依托,重点打造服务外包、现代农业、学前教育、电子电工等骨干特色专业,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4.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宽松。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制度全面有效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完善;投入保障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更加健全;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转变,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县职业教育发展方向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明确县职教中心发展方向,将六沟高中与县职教中心合并为一个学校,实行一个领导班子、两个校区、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模式。为保持平稳过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2015年秋季,六沟高中新生可注册普高和职教学籍, 力争3年时间全部转为职教学籍,暂保留六沟高中校牌,逐歩形成职教中心六沟分校以对口升学为主和主校区以就业及培训为主的职业教育格局。统筹职教中心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推进县职教中心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二)整合全县职业培训资源
采取“项目统筹、资金共用、场地共享、基地共建、师资共用”形式,成立组织,统一管理。统筹人社、农牧、林业、扶贫、科技、民政、农开办等部门培训项目,依托县职教中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司其职”的原则,统筹培训项目和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培训效率。建立产教融合制度,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和推广。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准入制度;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制度制定与事业发展相协调的人力资源同步开发计划;县职教中心要制定与我县产业发展对接的教育教学同步改革措施,为产业发展提供人力与技术支撑。
(三)打通中高职衔接的教育通道
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工作,认真做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好初中起点中高职招生和贯通培养制度,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
(四)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培训
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为推动县域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与人才支持。以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现代职业农民培训,使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掌握一技之长。千方百计加大现代职业农民培育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组建、合建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全面推动我县农村“五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各乡镇在确定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同时,努力做好有关人员再培训工作,担当起宣传、发动、组织责任。县职教中心要做好实验室、教师、教材、成人学校、课程整合、长短班次设定等工作,力争达到培训务实,培育实效,措施得力,目标明晰,农民实用的效果。
(五)打造特色骨干专业建设工程
立足服务产业,突出做好做强服务外包专业,全力支持我县现代服务外包产业建设。随着我县3万到5万坐席的现代服务外包项目的落地,县职教中心在人才培养方面作为该项目的先行,为满足项目初期运行提供人才需求。可依据市场规律,以合资或独资形式组建商业运营集团,强化实习实训能力。加强与全市职业类学校联系,为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三、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培养质量
(一)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组织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职教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职教中心(含六沟分校)改善办学条件、更新实习实训设备,建设实习实训车间等基础设施。提升职教中心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程。支持涉农专业装备试验实训设施,开发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职教中心内涵建设工程。支持职教中心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对口升学和创业就业率。一方面,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改变专业设置、加强课程改革提高对口升学率;另一方面,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及引进社会力量等措施,提高职教中心毕业生创业就业能力。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实行工学结合,加强校企合作。实施现代学徒制,着力推行引企入校、前校后厂等办学模式。学校和企业合作开发专业,协商课程设置,共同培养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制度,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推进技能大赛覆盖所有专业。
(三)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设置对接产业需求、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毕业证书对接职业资格证书为切入点,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内容先进、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做”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程工程导向教学等模式。建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
(四)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按省政府编制标准核定学校编制,合理配备专业教师,建立教师县内交流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多渠道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承担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以提高教师动手操作、实践应用能力,强化专业教师专业技能。
(五)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加强职业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带动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加快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步伐,通过建立虚拟平台,提升专业实习实训水平。推广应用远程教学等信息化教学方式,促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五、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一)各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施指导、管理、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就业准入制度;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教育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批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负责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办负责职业教育人员配置整合工作;工信等部门负责推动校企合作、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构建企业与院校互动机制;农牧、林业、扶贫等部门按照自身职责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政策
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投入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严格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30%、成人教育费用每人每年1元的政策。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后的经费保障标准,在省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之前,县财政可根据自身财力实际对中职教育免学费后产生的经费差额进行适当补助,到2017年达到或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职业学校编制,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师。扩大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允许学校在编制内自主录用教师,并将15%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申请评定第二专业技术职务。鼓励支持学校面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技术业务骨干和社会各类能工巧匠聘请兼职教师,使专业教师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改革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吸引综合类院校优秀毕业生和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教育。在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公开招考中,允许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报名和考试,合格的先按兼职教师聘任,待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转为正式教师。
(四)加大督导评估力度
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职普招生比例、经费投入保障、办学条件改善、发展水平提升等方面开展督导。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未按政策要求落实投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每年对职业教育贡献突出的部门、学校给予资金奖励。
(五)营造良好教育氛围
做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对自主创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政策支持。培树优秀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转变人才观念,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价值取向,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