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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2008年阳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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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2007年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院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我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注重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06,结案1477,结案率为98%,上诉案件53件,服判率96.4%,其中:维持原判30件,维持率73.2%;改判(含部分改判)11件,改判率26.8%;无发回重审案件。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保持社会安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方针,对于突出的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案件,该严打的严打,以保持社会的安定;对于一般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7175人,已全部审结,继续保持无积案、无超期羁押和无超审限案件。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双抢”、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等常发性犯罪。对暴力犯罪案件加大了打击力度, 审结“双抢”案件2641人;审结故意伤害案件1723人;审结盗窃犯罪案件4157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积极开展禁毒专项打击行动。全年共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件8件,宣判8人,震慑了罪犯,弘扬了法制,净化了社会空气。三是妥善审结一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审理中,注意做好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促使双方就民事赔偿方面调解解决。全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9件,调解结案5件,调解率为56%,已全部履行。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少年审判工作。在审理少年刑事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严格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少年法庭全年共审理少年刑事案件1934人,占整个刑事犯罪案件数和人数分别为17%20%,其中免予刑事处罚的1人,判处缓刑的5人。为了做好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在庭审中和庭审后,都通知家长和老师到庭进行帮教,宣判后又与家长和校方联系,进行定期回访。并通过社会的力量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改造,至今他们均未出现重新犯罪。五是打防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公开审判、集中宣判等形式,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震慑罪犯,教育公民遵守法律。

(二)切实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阳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64件,办结734件,结案率为96 %,解决诉讼标的7286万元。一是加强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确保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全年共办结离婚、继承、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家庭邻里纠纷案件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共292件。在处理这些案件中,做细工作,做足功夫,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首先是抓公正,提高办案质量。为增强办案透明度,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和回避等制度,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其次是加强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继续加大调解力度,调解撤诉率达40.5%,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二是加强各类商事案件的审理,依法保障和规范市场秩序。全年共办结农业承包、买卖合同、借贷等各类商事纠纷案件442件,解决诉讼标的6558万元。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落实县委、县府农业稳县的方针,妥善审结农业承包合同、征地拆迁补偿及山林权属等涉农案件。在审理中,坚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做好矛盾排查,院领导跟踪包案。对于涉及矛盾激化、群体性纠纷的案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商事案件审理中,我院还注重加强审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强化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依法为金融企业追收逾期贷款,盘活企业资金,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审结6件,结案率85.7%,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3件,撤销的3件。重点加强对土地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维护社会稳定,所审结的3件该类案件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社会效果显著。另外,执结劳动、环保、农业、质监、计生等部门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件。

(四)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积极探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我院积极探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依法慎重启动再审救济程序。一方面,认真贯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与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以及《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启动再审救济程序,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依法予以再审。另一方面,在岗位责任制考核中,对已生效的案件进行抽查,切实加强监督,重点加强对案件质量、执行工作规范化和审判纪律作风的监督。

为了加强案件的监督,提高司法水平,我院制订了《关于诉讼文书签发、审核权限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院长、庭长签发、审核裁判文书的权限,把好诉讼文书质量关,将案件的日常监督制度化,案件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作用,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检察机关抗诉再审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都由审委会研究讨论决定,把好案件质量关。

全年共受理抗诉再审案件8件,已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其中,维持1件,改判6件,调解1件。

(五)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工作,让胜诉的当事人实现权利。我院把促使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作为司法为民的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26件,结案612 件,结案率为98 %,执结标的金额4176万元。一是成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分管副院长还经常参与具体案件的执行。二是建立执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优化执行力量,强化执行措施,狠抓执行积案的清理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一批大案、难案、骨头案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制定了有关“来信、来电、来访”投诉案件的处理机制。明确了接待、办理、监督“三来”案件的部门,指定人员跟踪督办,限期采取执行措施并汇报执行情况和处理结果,做到接待一件、督办一件、回复一件。四是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业务和执行标的款物的管理。制定有关委托中介机构的管理规定,涉案财产需要评估、拍卖的,一律通过公开摇珠选定中介机构,实行阳光作业。五是加强驻外执行工作。今年省法院指定我院执行深圳等外地的部分民商事纠纷案件154件,我院对该项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驻外专项执行组,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制订了《执行工作调查、控制财产登记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驻外执行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

二、开展“三项承诺”竞赛活动,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2007年,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我院积极开展“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三项承诺竞赛活动。一是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服务建设新农村。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院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健全涉农案件跟踪管理、案件催办督办等制度。对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的农民提起的诉讼,在诉讼时效和应诉答辩方面,本着有利于农民的角度适当放宽,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对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在程序上加大诉讼帮助和权利释明工作力度,公正、公平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涉农案件。二是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坚持院长接访日制度,认真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判后释法答疑制度,立案中注意对敏感案件的动态排查,有矛盾激化的,领导重点关注,与县委的维稳工作相挂钩,及时上报信息,共商处理办法。耐心做好涉诉信访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60多人次,解答群众咨询260多次,受理群众来信26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对群体性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矛盾争议较大案件等几类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运用通俗的语言和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的方法,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适用、裁判的公正性、合理性等方面积极开展判后答疑,有效消除当事人对裁判的误解,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加大对弱势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的力度,对于符合民事救助范围的案件,一律依法对救助对象实行诉讼费缓、减、免,真正做到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当免则免、能缓就缓,使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能打得起官司,一年来,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56宗案件,实行缓、减、免诉讼费共23万多元,真正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高效公正

一年来,我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教育活动,增强了干警的为民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

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按照市中级法院的部署,我院建立了监督管理机制,将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和法官审判业绩管理与岗位目标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法官岗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今年我院还对部分审判人员进行了轮岗,有10位同志被提拔使用,干部的使用和轮岗工作,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解决审判力量不足问题,我院下力气抓好干警的司法考试工作,鼓励还没有审判资格的干警都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推荐参加培训班复习,并在复习时间上提供保证,我院有12人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5人获得通过,缓解了法官青黄不接的问题。

一年来,我院以规范审判程序、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行政管理、强化综合监督为主要内容,以治内有章、行为有度、协调有方、运转有序为总体目标的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我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加强与人大联系,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人大督办的案件,认真审查处理,及时报告结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报告工作,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评议。重大案件在立案时、审理中、宣判前和执行时,我院都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有关领导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如因取消农业税后引起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由于此类纠纷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案件受理后,我院向有关部门通报了案件情况,共同探讨政策和法律的适用,由于摸透了政策,纠纷得到稳妥处理。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案件中,我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增强维稳大局意识,把审判工作作为县委、县府维稳工作的组成部分,依靠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工作。做到案件的事实查细、查透,道理讲清、讲透,矛盾未平息,案件不宣判,力求做到“案结事了”。

各位代表,2007年我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审判力量不足;执行难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新的收费办法实施后,诉讼费收费大幅度降低,造成经费困难;执法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08年,我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司法能力建设,促进法院各项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推动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维稳意识,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要以公正、为民………,在队伍管理、司法为民、审判管理、执行工作等方面有创新,促进法院工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理民商事、行政案件,保障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推进法院工作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机制,规范司法管理;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完善司法政务机制,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四)加大案件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在审、在执案件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做到“事实清楚、论理充分、条理清晰、格式规范”。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规范、工作规程及目标管理办法,强化各项业务管理。特别注意加强对工作中一些重要部位、敏感地带和薄弱环节的监督,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五)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营造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树立亲民为民的司法形象。要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进一步探索开展远程立案和巡回立案,建立院长信箱、院长热线等,完善信访工作的限时回复机制,提高对各类弱势群体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大队伍培训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力度,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各位代表,增强司法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司法领域中的重要体现,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构建和谐阳东、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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