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人大常委会上的供职表态发言
——2018年11月30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提名我拟任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我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感谢各级领导和同志对我的信任。
我出生于1986年6月,2008年9月考入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我是兴山人,大学毕业之后回到了家乡工作,经历、见证了家乡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为之感到鼓舞和自豪。能在自己的家乡工作,我在感到光荣的同时,也深感所肩负责任的重大。如果能够通过审议,我有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的帮助支持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回报人民,回报社会。
一、围绕大局,服从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进一步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意识,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重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通过履职为全县兴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检察职责
我将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最高标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依法办案,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公正执法,全力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改进工作思路,拓宽工作渠道,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完善自我,接受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新的岗位,对我的理论修养、领导能力和知识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适用法律、指导和驾驭检察工作的能力;加强实践学习,不断提高把握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同时还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四、精诚团结,廉洁自律,树立良好领导形象
作为班子成员,我将时刻注意讲团结,顾大局,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认真执行集体决议,自觉维护党组权威,勇于担难担责担险,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保持自身廉洁上起表率作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家、勤政廉政的带头人。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的供职未能通过,我将认真对照组织要求,深刻反思整改,始终保持青年干警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不辜负组织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