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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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11月16日)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讲五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西安“11.13”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降事故、减伤亡、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启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方案,推进道路交通风险防控常态化治理,截至目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下降态势,其中事故起数减少51起、同比下降2.81%;死亡人数减少23人,下降12.64%;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进入秋冬季节后,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呈多发态势,特别是11月以来,全市已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9起、死亡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50%、28.57%,这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的警钟。特别是,大前天发生的西安“11.13”重大事故,使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陡然紧张,前天下午,青银高速靖王段又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大型客车由于下雪路滑发生侧翻,造成2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两起事故警示我们,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

我市虽然没有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但通过对亡人事故进行梳理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仍然存在四个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不足,个别地方对道路路面残损、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清,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还没有达到“清零”要求。比如,高新区创新路由于警示标志标牌和减速设备设置少,今年以来事故频发,公安交警部门多次向道路管理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提出治理建议,但隐患一直未得到根除。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存在漏洞,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共治合力尚未形成,查处交通违法的针对性不强、威慑力不足,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以及农村面包车、农用车非法载人和超载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高速路不按规定行驶、超速驾驶、违规停车屡见不鲜。三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运输企业、生产企业驾驶人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走过场,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车辆带病上路、违反安全行驶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然抱有侥幸思想,责任意识不够强,监管职责落实不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于以上这些问题,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西安“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居安思危、以此为鉴,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判当前本辖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和冬季百日攻坚行动,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把“查隐患、抓整治、防事故、保安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聚焦源头防范,狠抓狠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隐患就是事故,查不出隐患就是失职。各县区、各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治本之策,深入持续排查治理源头隐患。一是集中排查治理重点道路隐患。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近期印发的《安康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对全市2013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隧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目前尚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逐一分析原因,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制订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时限和责任,务必确保2018年完成隐患治理的80%以上、2019年完成90%以上、2020年全部完成治理任务。特别是要以国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梳理,落实治理措施,确保治理到位。二是集中排查治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要紧盯“三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属事责任,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截至目前,我市共清理1515辆重点车辆和999名重点驾驶人隐患,下一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高排放老旧车淘汰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治理,确保隐患清零率保持在100%。三是集中排查治理重点企业管理隐患。要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为重点,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车”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上门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查各运输企业安全制度以及车辆GPS动态监控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各类安全隐患限期“清零”。

这里我强调一下,今年3月,市交安委印发了《安康市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出了安排部署,会后,请市交安委办公室立即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县区开展明察暗访。这次明察暗访,既要对有形隐患(人、车、路等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还要深挖严查无形隐患(工作重视不足、监管措施不硬、监管执法不严、整改落实流于形式等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要在全市形成一个导向,即:不是等事故发生了才追究责任,而是要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治理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执法处罚、从严追究责任。

三、紧盯关键环节,持续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各类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管出规矩、管出秩序、管出安全。一要集中开展农村面包车治理统一行动。针对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增加农村、城乡结合部路面警力部署,严查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严处罚、不手软”。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依托劝导站对各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安全大劝导,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二要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针对冬春季节酒驾易发特点,扎实开展打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联勤联动联治,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三要深入开展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以国省道、县乡道路为主攻方向,以事故多、秩序乱的重点路段为突破口,紧抓“三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载、逆行、占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各县区要对辖区施工路段开展针对性的巡查检查,对超速、超载、野蛮驾驶的渣土车、水泥罐车及工程车要从严从重处罚,安康决不允许出现“疯狂渣土车”!四要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要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的预案准备、警力准备、物资准备,严防被第一场雾、第一场雪打个措手不及。遇有极端恶劣天气,要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受影响班线,提前预警引导公众减少恶劣天气出行。各级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协作、全线联动,严防发生多车相撞事故和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

四、突出重点群体,切实强化安全警示宣传教育

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出行常识和驾驶技能的普及宣传,教育引导文明出行、守法驾驶;要深入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交通违法多、征信评分低、有事故记录的运输行业驾驶人和客货运企业负责人为重点,以包茂高速“8•26”、咸阳“5•15”、京昆高速“8•10”、西安“11•13”事故和其他典型事故为案例,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警示再教育,认真分析事故成因和预防对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要在国省干线、县乡道路和高速公路投放交通安全提示标语;要通过新媒体、安全提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定期推送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恶劣极端天气下要加大推送的频次和密度;要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每周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惩戒,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力。

五、从严问责追责,砸实夯牢安全管理责任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配套制定了《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追责问责办法》。《办法》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以及失职追责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其中规定:辖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由市交安委主任约谈县区交安委主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追责问责规定,今后凡是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都要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迅速抽调力量成立排查整治工作督导组,深入安全隐患多、发生事故多的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区分管领导要深入到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现场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各级执法部门要铁腕执法,对违法违规的必须铁面无情、从严打击,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坚决把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

同志们,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请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坚决做到“不麻痹大意、不心存侥幸、不玩忽职守”,时刻保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实”字落地,紧盯事故预防,狠抓隐患整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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