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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ZS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GZS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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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ZS具备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优势

科技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产业实力比较雄厚

民营经济科技创新活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不够完善。

(二)科技创新投入和经费使用不平衡。

(三)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科技成果转化不足。

(五)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缺乏。

(六)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七)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改革,营造适宜创新的软环境

(二)强化激励,有效吸引创新人才

(三)瞄准短板,激发技术创新活力

(四)落实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关于GZS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


GZS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015年2月27日、28日,广东省召开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3月3日,市委十届〔2015〕第7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措施,要求市人大开展相关调研,为我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建言献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凌伟宪、李力同志迅速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积极参加并指导科技创新工作专题调研活动。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市人大网站征求公众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组织各区人大向基层有关部门、企业及科技人员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和科技专业小组代表专题研究梳理制约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问题及对策。二是连续召开3场科技创新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市科创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6个政府部门关于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组织民营高新科技企业、孵化器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园区管委会、科研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国有上市公司以及高端人才代表等30多名各类科技界代表,就科技创新环境培育、科技创新投入、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如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三是结合实际开展实地调研。针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短板,深入科技园区、企业等了解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情况。四是了解外地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GZS具备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优势

GZ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进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探索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的路径,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创新链、资金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衔接,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奠定基础并创造了优势。

科技营商环境不断优化GZ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地,千年商都,市场体系比较完备,市场化程度较高,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逐步建立起了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营商环境。GZ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有利于营造开放、宽松、自由的创新生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科技创新提供无限的空间。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度高。2014年,GZ集中了全省三分之二的普通高校、17.8%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20%以上的发明专利;拥有国家级创新型企业8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6家;累计聚集国家“千人计划”100名,省科研创新团队20个、领军人才80名,珠江科技新星500名;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实验室体系,聚集了广东省全部国家重点实验室(17家)、97%的重点学科、国家级工程中心18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4家、国家工程实验室11家,与中科院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中国(GZ)超算中心连续四次蝉联世界超级计算TOP500强第一名,累计为250多家用户提供典型应用服务。创业孵化蓬勃发展,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纳入统计的孵化器85家(其中国家级16家),孵化面积达5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近5344家,累计毕业企业约3000家,其中上市企业9家。发明创造氛围浓厚,截至2014年12月底,有效发明专利18993件,占全省总量的17%,在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GZ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居第11位,发明专利授权量及有效发明专利量均居第6位。

产业实力比较雄厚GZ拥有国内先进的现代产业体系和完善的配套体系,是实践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庞大市场。2014年,GZ地区生产总值1.67万亿元,工业增加值5075.4亿元,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42:33.56:65.02,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完成先进制造业产值10774.27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001.36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59.2%、44%,形成了产值超千亿元的汽车、电子、石化、电力行业;工业机器人、3D打印、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新进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等创新型产业集群特色明显。截止2014年底,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62家,成为带动区域创新发展的强大力量。

民营经济科技创新活跃GZ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四成,拥有110多万家民营企业,占全省的近18%,其中入围全国民营制造企业500强的4家,销售额超千亿元的1家,超百亿元的18家,微信、唯品会为互联网行业龙头,金发科技、立白集团、白云电器等成为材料、日化、电器等行业标杆,香雪制药、金域医学检验中心等成为生物医药领域的领军企业,飞达音响、达意隆包装机械等众多企业依靠独特的核心技术和市场拓展能力,成为细分市场的领跑者。GZS积极参与广东省“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民营经济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扎根在GZ的微信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社交客户端;唯品会是国内最大的品牌折扣电子商务平台;尚品宅配和酷漫居通过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融合,提供定制化的家居设计服务,颠覆了传统的家具行业;YOU+青年公寓为青年和创业者提供社交化的租房服务。创新双核引领作用突显。GZ高新区和南沙区成为GZ创新发展的双引擎。GZ高新区拥有中新GZ知识城、科学城、国际生物岛等重大发展平台,是国家首批创新型科技园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园区,集聚了110家世界500强企业;是珠三角地区创新资源最密集,产业发展最先进,创业孵化最活跃,科技服务最完备的创新高地,也是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载体;2014年园区收入达到5010亿元。南沙区集合了国家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国家级发展战略,将成为一片创业的宝地,面临所有的机遇集中叠加期,世界500强企业在南沙投资项目近50个,形成汽车、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港口物流、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精品钢等产业集群,打造了全国第五个、全省首个封关运作的保税港区,中国科学院的软件研究所、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纷纷进驻南沙,南沙将面向全球集聚高端人才和生产要素,打造成国际性高端生产性服务业要素集聚高地,促进GZ形成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体系和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各方指出的问题主要指向创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方面。

(一)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不够完善。

1.对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力度不够。科技创新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战略规划有待加强。如一些意见反映,有关部门合作不够,各自为政,政策未能有效衔接,尚未从政策、制度、资金、人力等方面形成合力;创新驱动的重点、聚焦的行业、扶持的代表性企业及项目等目标不够明确,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没有抓手,尚未形成有影响力、吸引力、竞争力的氛围和环境等。

2.部分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力度不够。我市现行的有关科技创新的地方性法规4个,政策24个(其中部门政策居多,只有1个政府规章,5个市委、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2)。实践中,《GZS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有些政策变化快;有些政策效力层次低,覆盖面单一;有些政策出台快、落实慢,不够细化,很难落到实处,一些国家政策也因为缺乏本市的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或落实存在偏差。对创客的创业意识、创业规划的引导支持不够,缺乏对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扶持政策,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强。

3.扶持项目申报标准和方式不够科学合理。很多意见反映:目前对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要求过于严格,创新项目难以在最需要支持的时候申请到扶持资金,因为创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段时间,能够看到明显经济效益的时候已经不是最需要扶持的阶段了;很多扶持项目的评审专家是高校老师,有的按照申报标准照本宣科,没有站在创新成长与风险的角度看项目,评审存在局限性。还有企业反映,目前在一些城市,互联网企业可以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在GZ却很难申请到,理由是互联网企业提出的指标与评审标准不符而不予评定等。

(二)科技创新投入和经费使用不平衡。

1.R&D经费投入偏低。以2013年为例,GZ各级财政科技投入54.19亿元,不足北京的1/5、上海的1/4、深圳的1/2,也远低于天津、苏州。GZ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90%,低于北京(6.61%)、上海(3.41%)、深圳(4.00%)、天津(2.80%)等市。近五年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落后于全国和全省的增长趋势,全市R&D支出水平与经济规模不匹配。政府投入的带动效应不够强,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2.财政科技经费科学分配、规范管理的机制不够完善。财政科技经费使用较分散,资源配置不够集中,重点不突出,与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未能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和核心技术的创新活动,一些财政投入的项目绩效评价不高。对科技创新的风险预期不够客观和宽容,科研经费、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不够科学合理。一些意见反映,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创新更为活跃,他们更需要得到政府扶持,但他们比国有企业更难得到财政资金支持,即使得到,以研发后补助为主的方式一则缺乏“雪中送炭”之效,二则申报程序繁琐。

(三)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1.企业研发投入不足2012年GZ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支出仅为158.23亿元,相当于北京的80%、上海的43%、深圳的34%、天津的6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或独立建设研发机构的比例不高,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为7.91%,规模以上企业开展R&D活动的比例只有1/6。

2.体制机制制约大型国企创新。一是管理者大都是任期制,而科技创新风险大、见效慢,加之缺乏科学的创新工作考评机制,因此国企管理者创新动力不足。二是严格的经济考核指标等使国企不能宽容失败,科技项目立项冗长的反复论证、层层审批,也往往导致错失创新的最佳时机即市场机遇。三是国企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缺乏过程激励,分配制度也使科研人员不能享受更合理的科技成果红利,抑制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活力。2014年1148家市属国企共申请专利929件,仅占全市专利申请总量的2%,占全市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4.6%,平均15家企业才有1家申请专利,且申请专利的国企绝大部分专利申请数都在10件以下。

3.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不足。缺少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骨干企业与核心关键技术,缺乏具有带动和集聚效应的大型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风险高、融资难、人才引进难等问题普遍存在,创业孵化、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企业融资、科研仪器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不完善,影响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4.对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力度不够。一方面创新成果易被复制但维权难,对侵权行为诉讼期限长、举证和执行困难,处罚乏力,企业维权成本高,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等。另一方面,现行政府采购政策对企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扶持不够,有企业反映,一些新产品能够进入外地政府采购目录,但却不能进入本地政府采购目录,不仅影响了企业在本地的生存和发展,还影响企业研发新产品申请专利的积极性等。

(四)科技成果转化不足。

1.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机制抑制了成果转化的活力,特别是科研机构、高校和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以及落实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奖励政策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有科研人员反映,政府给予的一些科技奖励奖金虽然给了企业、科研院所,但没有奖励到个人,对科研人员起不到激励作用等。

2.协同创新平台不健全。政府未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机制不健全,未能搭建起通畅的平台让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对接融合,存在技术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信息不对称,交流渠道不畅,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难以在本地转化等问题。很多高校反映,不少外地政府经常主动与其联系,寻求合作,但本地政府和企业却很少主动与高校联系,致使GZ高校大量的创新资源向外输出等。

3.技术转移服务市场需进一步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不完备。技术供给方与需求方协商成果转化的预期价值时,难以依靠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市场预期和收益分配上达成共识,不利于推进合作转化。

(五)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缺乏。

1.引进、培养人才的激励和评价机制不完善。在人才的优待条件、激励措施等方面GZ尚欠缺竞争力,加之尚未形成良好的创新发展氛围,难以吸引并留住创新人才,尤其是领军、高端人才。目前的人才政策也不够完善,没有充分考虑到高新科技企业人才的特点。如唯品会、腾讯等企业反映,对学历的硬性要求影响了互联网等企业特殊人才的落户。还有意见认为,GZ过分注重引进外来人才,对本地人才重视不足,有时花高成本引进的人才并未体现期望值,而本地优秀人才资源没有充分培育和利用,甚至流失等。

2.人才集聚的生态环境尚未形成。由于创新型产业集群尚未形成,同时缺乏行业龙头企业,因此不能大量吸引某一领域或行业的人才,人才集聚效应不能充分发挥,人才在区域内的良性流动也缺乏空间和机会。

(六)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1.科技金融发展滞后。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融资服务平台不完善,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中小微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产品不足。一是科技金融机构数量较少。目前我市仅有两家科技支行,而譬如武汉就有15家以上;二是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够发达。科技企业的成长要求金融机构能够在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支持和服务,但GZ的金融机构往往更注重风险管控,在创新方面表现不足。三是各类科技金融资源比较分散,尚未有效整合。

2.风险投资体系不完善。在风险投资方面缺少政策扶持,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创业投资专业人才缺乏,风险投资公司数量较少,资本不足,不能满足企业和创业者的资金需求。我市目前约有300家创业和股权投资企业,仅为北京的1/5,上海的1/7,深圳的1/12。很多意见认为,由于风险资本严重匮乏,供求关系不平衡,风险投资公司选择空间过大,可以优中选优,大量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企业及项目得不到风险资本的投资。

3.科技保险的规模和作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科技保险保费规模虽逐年上升,但也仅占GZS保费规模的万分之一,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保险覆盖面较窄,科技企业投保率低。

4.科技担保模式不能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企业申请科技担保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批,审批流程过长无法及时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实力较弱或刚起步的中小企业很难通过担保解决融资问题。2011年以来GZS融资担保中心仅开展了10余笔科技担保业务。

(七)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1.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政府对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引导不足,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在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法律援助、技术推广以及企业融资、信息传递、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不到位。创新主体间科技信息、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有待加强。

2.科技企业孵化器未能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一方面,民营企业孵化器自身发展存在障碍。政府对国有和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未做到一视同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运营的力度不够。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面临用地紧张、享受优惠政策不平等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民营孵化器调动公共资源的能力较弱,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足,导致在孵企业能够享受的普惠性扶持政策和资金较少、初创期经营成本较高。一些意见认为,目前很多孵化器没有真正发挥提供政策供给、风险基金引进、创新基金公平分配、信息披露等公共服务以及培育创新型企业成长的作用,只是靠收取租金维持经营。

3.产业园区发展缺乏统筹规划。各园区没有根据各自优势错位发展,导致创新产业集聚度不高,集聚效应不足,特色和优势不突出,未能加速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的集聚,不能形成一批覆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材料、清洁能源、生物技术、医疗服务等领域,代表全球发展趋势的高新科技产业集群。

三、几点建议

根据调研中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外地工作经验和国家、省的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深化改革,营造适宜创新的软环境。没有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就无从依附,只有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才能占领先机,激发潜能,赢得优势。一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建议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围绕国家“…”、“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智慧城市”等新的发展战略部署,全面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战略智库、公咨委等作用,做好与国家战略的对接和我市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各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质量,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法治框架内,给予科技企业在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二要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健全和完善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机制,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坚持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部门从资金的具体分配和项目的日常管理中解脱出来。聚焦重大战略任务,优化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布局,确定投入的重点方向,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避免目标分散。要从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出发,坚持创新需求牵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尤其是符合GZ实际、对GZ创新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研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评价导向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科研管理体制。三要推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改革。开展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相关激励和奖励政策。鼓励相关单位开展股权激励,对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的奖励约定,应进行股权确认。健全技术转移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依托中新知识城、GZS知识产权法院等载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保护机制,有效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银行、知识产权交易所,完善协同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共享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运用。

(二)强化激励,有效吸引创新人才。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人才竞争实际是政策环境和条件的竞争。一要注重高端人才、创新团队引进。妥善解决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在居留、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各级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统一建设人才周转公寓或购买商品房出租给在当地无房的高层次人才居住等,增强其归属感,强化城市吸引力。二要培养重用本土创新人才。重视发掘本土人才资源,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育和激励,给予更多的创新空间和机会,引导创新收益合理分配,增强其对本地的荣誉感,解决租金补贴、出入境、融资、奖励补贴、进修培训等问题。三要加强与本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对接合作。建设人才信息资源库和服务中心,引导高校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形成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人才双向交流。四要营造创客创新氛围。打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创业环境。加快创客空间和创客平台开发,主动对接全国、全省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设立学生创业项目天使投资配套支持资金,对到科技创业园或市级孵化器创业的学生,建议给予房租减免、创业辅导等支持。

(三)瞄准短板,激发技术创新活力。掌握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才能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一要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面向科学技术前沿,支持高校、大型企业、科研机构主导联合开展产业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等攻关,加快大科学工程建设。制定出台新型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及扶持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发展新型科研机构,鼓励其在新兴产业和世界前沿领域开展源头技术创新。二要打造区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创新联盟,充分调动投融资、技术交易等机构的积极性,整合创新创业要素,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三要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以高新区…载体,通过创新要素集聚带动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各区形成自己的产业特色,促进GZ各区域之间产业联动和协作,加快生物健康、智能装备、移动互联网等产业集群建设。要依托GZ超级计算中心,重点支持大数据科学研究,打造大数据强市,努力提升其服务科技创新的水平。四要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创新工作考评机制和激励政策,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以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的要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企业自建或合作建立研发机构以及企业研发投入,建议给予补贴。

(四)落实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要遵循创新活动特点,把握科学研究规律,为发明创造、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条件、宽松的环境和有力的支持。一要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制定促进风险投资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引导产业资本、创新人才的集聚;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行的配套政策,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科技信贷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的信贷项目,应实行贴息等政策;加大对符合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服务力度,支持企业上市融资。要加快GZ股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支持非上市科技企业进行股权交易及融资发展。二要聚焦创业孵化。引导孵化器建设和运营市场化发展,重点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建设。加强对众创空间的扶持,探索建立适合GZ特色的新型孵化器。政府要加强对孵化器企业用地的规划,加强对在孵企业普惠性政策和资金扶持。市、区应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制度,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以及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建议市、区财政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三要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适度倾斜。破解小微科技企业“起步难、融资难”问题,实施“微刺激”,如对处于产品研发阶段、尚未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为基数进行研发补贴等。对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以及科技成果本土转化给予鼓励和支持,为企业科技产品“走出去”创造平台,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四要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建立我市科技园区联盟、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联盟以及人才交流、穗港澳创新等平台,形成GZ地区创新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区域内创新资源的高效利用输出,形成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格局。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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