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民政局党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爱保护弱势群体利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有力地推进了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
一、获得荣誉
2022年,我局立足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新增一所护理型公办敬老院,两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在3个敬老院和6个村(社区)幸福院中设立医疗服务点,深入推进医疗和养老深度融合。 2022年7月,我县获评湖南省医养结合示范县。
二、2022年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民生实事任务
2022年,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600元/人/月和4620元/人/年,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01.4元, 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为276.4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每人每月达到75元;完成护理型床位150张和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69户,建成了龙潭、黄沙坪两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精准救助保障到位
一是加强向上争资力度。今年共争取上级下拨各类民政资金13824.29万元,为全年目标102.4%,为有效开展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3208人、农村低保对象19519人、特困集中供养人员4664人,其中,今年新增认定审批农村低保1616人,特困人员182人,城市低保159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2531人,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0795万元,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实现“应保尽保”;享受孤儿生活补助待遇35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36人,共发放困难儿童养育金834.3万元,发放孤儿助学金58人46.25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95960人次、1469.7万元,做到了应享尽享。
三是深入推进救助制度改革。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突出大救助体系建设、大救助平台建设、“放管服”改革和社会力量参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了《桂阳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制定下发了《桂阳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桂阳县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逐步将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审核认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减少了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审批流程,做到了快捷、高效。扎实开展精准救助,全面调整入户调查方式,把传统的“村级评议”为主调整为以“收入核算和财产评估”主,以申请家庭劳动力系数为基础,以家庭财产为补充,探索实施电子申报,收入和赡养费自动核算,确保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行动,2022年共核减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12人,农村特困对象87人,对2016年8月以来违规领取的兜底保障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追缴,做到“应退尽退”。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桂阳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办法》,建立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
(三)养老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县级护理型养老院建设。对县中心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新增护理床150张,集中收养失能特困供养对象;优化整合乡镇敬老院5所。二是推进医养结合试点。今年新增民办医养结合机构2家,床位160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在荷叶、方元敬老院设立医疗服务站,新增社区、村级医养结合服务站6所。三是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设和完善了鹿峰、龙潭、黄沙坪三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居家服务、家庭援助等灵活变通的“一站式”综合性养老服务;四是持续继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对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修缮恢复,利用率得到提升。五是推进困难老年人福利工作。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适度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落实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实施“上门关爱服务”。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和动态管理,全年新增审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36人,核减117人。做好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58人,46.25万元。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完善考核方案,制定了《桂阳县贯彻落实〈郴州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和《桂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推进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县福利院在全市率先进行了转型,完成了孤弃儿童转送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服务档案,开展“喜迎二十大,童心向未来”各类关爱活动4场次,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731人,发放慰问物资15.94万元。
三是规范儿童收养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收养工作,帮助儿童回归家庭,实施《湖南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收养评估,加强收养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接待咨询了收养业务70人次。
(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题,以创新思维回应社会需求,建强基层一线队伍, 全面推进“两约”建设,落实“三项清单”,发展“四会组织”,激发自治活力;通过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充分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全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基层治理成效明显。一是有序推进城市社区改革,为适应县城发展,理顺社区管理,实现社会事务精细化管理,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群众的响声,出台《桂阳县城乡社区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完成了桂阳县城社区区划调整,撤销东风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设立东风社区等4个居民委员会。二是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工作。出台了《关于切实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要求,打造议事协商示范点,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全县村(居)规民(公)约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实施方案》,充分的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四会”治村和村规民约的作用,有效遏制了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现象,推进了乡村文明建设工作。
(六)发展均等化基本社会服务
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时回应流浪人员、逝者亲属、婚姻当事人、残疾人等群众关切,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节俭节约,加快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
一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制定出台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意见,规范殡仪馆服务价格,完善了殡仪馆的用地手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山河清明,一脉“湘”承”主题宣传和绿色文明安全殡葬宣传活动,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全年共体火化遗体312具,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免基本火化费用65人次159900元。
二是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实行婚姻登记“全省通办”,2022年共办理婚姻登记4868对,登记合格率100%;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完成了2003年10月1日以来共164616对婚姻档案的电子化工作任务;加强婚姻家庭服务,落实《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政策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行离婚登记信息共享,共推出了离婚冷静期信息321条,有力地支持了家庭婚姻矛盾的化解。
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推进源头治理,落实长期滞站人员的规范管理,帮助流浪人员落户安置16人;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救助寻亲专项行动和“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救助流浪未成年人6人次,街面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护送返乡82人次。
四是积极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补贴对象常态化精准认定,全年新增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2450人,全面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
五是推进民政事务管理。加强家庭经济核对,2022年新增低保1456人进行经济核对,核对率100%,加强在保对象家庭经济核对,复核率100%;福彩销售有突破,通过对站点的强化管理和优质服务,采取激励措施,全年稳定40家销售站点、销售福利彩票2000万余元,同比上升了20%,筹措福彩公益金204万元,支持老年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等项目38个。
(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初审第一关,对发起人、出资人实名认证,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认真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名称,对名称不规范,程序不符合法的社会团体及民非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促进了我县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了登记质量关。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利用各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增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截止2022年11月止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69个,其中社会团体10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1个,其中,2022年社团成立4个、民非成立4个、社团注销1个、民非注销1个、社团法定代表人更改8个、民非法定代表人更改5个,还在办理中的需成立的社会组织9个)。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信托年检和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1家,取缔僵尸型社会组织12家,撤销登记僵尸型社会组织22家。
三是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以乡镇为平台,在各乡镇建立搭建乡、镇平安协会社会组织进行了备案工作、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可根据需要设立本会村、居民调解小组,调解民间纠纷社区社会组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备案登记255家,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得到稳步推进,为镇、乡、村一级参与社会平安治理奠定了基础。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聚焦乡村振兴,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聚焦特殊群体,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养老、育幼、助残等公益慈善事业,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聚焦群众关切,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协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地名管理。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与县四创办、县城管局和相关街道、社区对我县部分未命名的道路、街巷和部分地理标识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拟定了命名更名方案,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年共新设置安装路牌路标13处,户牌230处,修缮维护道路标识13处,为全面完成路牌户牌设标和全县“创文巩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持续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任务。
二是扎实推进界线管理。认真贯彻《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做到“三到位”,采取“四动并举”措施,圆满完成了郴永衡三市界线联检、桂阳嘉禾线和桂阳祁阳段的界桩维护更换、桂阳北湖线联检工作任务,共巡查界线253.2公里,检查界桩11处,并与边界县市签订《创建平安和谐边界协议书》,更好的促进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是推进地名信息建设。根据2月16日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共审核修改数据14764条,完成了地名信息建设工作任务。
(九)慈善社工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助力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有温度。春节期间,在全县开展了以“百年盛世,情满桂阳”为主题的“迎新春送温暖”慰问活动,发放慈善慰问资金17.48万元,慰问对象504人。
二是慈善助残助学助困助医有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活动,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共开展助残助学助困活动5次,累计捐助资金157.3万元;慈善总会拿出专项救助资金55.7万元,救助困难学生199人,使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推进慈善文化建设有深度。立足桂阳,在各类媒体发表桂阳慈善新闻通讯30余篇次,加强了桂阳慈善的宣传和推介;开展了“桂阳县首届慈善杯文学大奖赛征文”,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24篇;积极开展对外慈善文化研究、交流,向“中华慈善奖”组委会积极推介了对桂阳慈善文化宣传做出贡献的古郡志愿者协会和中国好人 ;编纂并印刷《慈善宣传画册》。桂阳慈善文化建设不断丰富。
四是实施乡镇社工站项目,在全县设立了23个社工站,引导第三方机构和社工专业人才参与管理和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政保障和专业服务能力。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精心宣传贯彻…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鼓起奋进新征程、建功……的精气神,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民政各项工作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巩固建立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制度机制,推进民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进一步提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在学而思、学而悟、学而行上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二)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一是充分发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对乡村振兴的成果兜底保障作用。深入推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密切关注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开展逐户摸排核查,落实常态化帮扶措施。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化帮扶,对监测发现的困难群众,依法依规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二是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健全线下主动发现制度。组织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强摸底排查,动态巡访了解救助对象情况。建立线上主动发现机制。发挥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线上主动发现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三是加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适度扩大社会救助面,使之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并能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急难型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按照我县低保保障标准的1至6倍分类分档给予临时救助,充分发挥好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
(三)促进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是优化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继续实施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工程,拟撤并整合完成5所敬老院;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消防改造工程,完成11所乡镇敬老院的消防改造和审验。二是推进养老服务改革,探索农村敬老院县级统一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新建住宅小区(包括新建居住区和新建居住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四同步”工作落地。三是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按照《桂阳县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规定,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四是推进老年人福利政策落实,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进社区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五是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推进县未成年保护中心项目建设,优化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适时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继续做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评估程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督导,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六个方面”的保护措施。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力度,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行动,部署开展“你留守、我守护”……文明实践活动;加强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建设,完成10家 “儿童之家”示范村创建。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抓好《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议事协商等治理能力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区划调整工作指导意见》审慎、平稳开展区划调整和村改居工作。巩固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果。落实“三项清单”为基层减负;发挥“四会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健全常态化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加强基层议事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充分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
(六)优化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化殡葬领域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意见,出台我县具体实施细则。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积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推进婚姻服务提质增效,优化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服务 ,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置,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婚俗新理念;加强婚姻档案电子化管理,完成5万余对婚姻档案电子化任务。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提升主动救助工作水平。
(七)推进民政建设项目落地。围绕民生民本职责,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预算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启动县中敬老院二期建设项目;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建设,预算投资200万元,提质改造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三是按照绿色发展要求,预算投资400万,加强殡葬设施提质改造,完成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和火化炉的改造;四是实施西河风光带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加大投入,全面完成西河风光带12个村的“一老一小”的服务设施建设。
桂阳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