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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建设,治理“庸、懒、散、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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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建设,治理“庸、懒、散、贪”


所谓“庸、懒、散、贪”,即平庸,懒惰,散漫,贪污。庸者,工作不力,业绩平庸,缺乏创新能力,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懒者,得过且过,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缺乏主观能动性,不愿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散者,纪律涣散,自由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己为本,不顾大局,不想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布置的任务;贪者,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利用中介组织敛财,损害群众利益。广大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腐败不仅是贪污受贿,违犯党纪国法的经济问题,能力不强、水平不高、业务不精、作风不实,影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同样也是腐败。整治“庸、懒、散、贪”,既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和素质的迫切需要,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分析原因,充分认识“庸、懒、散、贪”的严重危害

产生“庸、懒、散、贪”现象的原因,归根结底有以下几点:一是人浮于事的制度缺陷,责任不明、分工不清,滋生了“庸、懒、散、贪”之行;二是风险成本低,优劣不辨、奖惩不分,助长了“庸、懒、散、贪”之风;三是监督不到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庸、懒、散、贪”无监管;四是宣教不得力,纪律观念淡薄、职业道德狭隘,让“庸、懒、散、贪”者无自律。

思想的庸俗化是一个危险的起点。如果思想开始庸俗,行动就会散漫,原则就会丢失,那么上班迟到、聊天上网、淘宝炒股、吃拿卡要就会变成习以为常,这些“小事”将切实影响到工作效率和群众感受,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占用为老百姓服务的时间,挤压为群众谋利益的思想,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最终大大影响了机关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破坏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虽然说“庸、懒、散、贪”只是极少数同志存在的毛病,但如果不严厉处理,相关领导又姑息纵容,是非不分、奖惩不明,就会使一些本来加班加点工作,勤恳清廉的机关同志,长期下来内心产生不平衡感,既不利于内部团结,也会打击到整个机关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削弱了机关队伍的执行力,降低了整个机关的业务水平。

二、转变观念,构筑抵制“庸、懒、散、贪”的心理防线

有人认为,懒惰是人的本性,平庸更是多数人的共性,机关干部也是平常人,存在这些现象是很正常的。每天按部就班,得过且过,没有任何压力的过日子确实很轻松,但是作为一名机关干部、一名共产党员,从大处讲,要时刻谨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思想上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要走出常人的观念,摆正自己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的信心和顽强的斗志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从小处讲,要经常怀有一颗同事之间互助友爱的善良之心,在平时工作中要相互协作、自觉分担,走出一有工作就消极抵触、推脱躲避的怪圈,以平和的情绪和积极的行动投入到纷繁冗杂的日常工作中去。抵制“庸、懒、散、贪”,表面上看是一种思想政治要求,实际上说是最基本的个人修养和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广大机关干部要转变观念,化外部约束为自我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建筑起抵制“庸、懒、散、贪”的心理防线。

三、一抓到底,建立整治“庸、懒、散、贪”的长效机制

治理“庸、懒、散、贪”,一方面要发动广大机关干部对照“庸、懒、散、贪”四个方面的20种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掌握原因、知悉危害;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建立起贯彻始终的长效机制,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奖惩机制”,以治庸提能力

从制度上根除“庸、懒、散、贪”之风,就要继续完善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机制,让勤政、善政者获得奖励,让“庸、懒、散、贪”者接受惩戒,做到干部“能下”、“能出”。针对一些同志见工作就推,见问题就躲的现象,建议机关内各科室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管理制度,每个机关同志对自己的日常工作内容进行填报登记,每个月再上报机关领导阅示,起到总览工作任务,同时明确具体业务承办人,具体步骤实施人的作用,进而可以有效的避免一些机关干部长期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气的现象,变推诿拖拉为主动承办,变消极怠工为积极竞争,各阶段的考核评价也就有了具体的参考标准,由此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明确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杜绝弄虚作假,使考核成为治庸治懒治散治贪的“风向标”和“指挥棒”。

二是抓效能建设”,以治懒增效率

针对部分机关干部“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时效观念差、群众观念薄,作风漂浮、办事拖拉等现象,各机关单位要着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向群众公开机关职责、办事流程、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措施,严格执行效能建设日常监督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另外,各机关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或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范化文书及时地向分管领导报送或向上级机关报备。这种“否定报备制”的订立和执行,有助于消除“中梗阻”现象,可以有效的防止机关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也可以防止机关干部“推诿扯皮”等行为,建立起多维的监督制约机制,将行政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决策质量,消除不当、不良行政行为,建立良好的行政环境。

三是搞“作风建设”,以治散正风气

机关干部“散”字当头,就会养尊处优、涣散松弛、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就会导致公共资源被浪费,处事机遇被错过,不止工作上无所建树,事业上原地踏步,更加可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通过开展治理“庸、懒、散、贪”活动,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机关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机关单位的服务态度、考勤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然未达标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以治散正风气,除了外部监督,更需要各机关单位自身把从严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头上。除工作业绩外还要加入效率、纪律、作风等指标,形成干部责任与利益、职责与报酬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并对自由散漫、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确保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真的不一样。

四是重警示教育”,以治贪顺民心

坚持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的重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教育阵地和资源平台,开辟廉政专栏,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坚持在重大节日前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展、廉政事迹报告会、廉政作品创作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强化廉政教育,营造廉为荣、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任何制度的建立,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为了约束人、教育人与改造人。治理“庸、懒、散、贪”要一抓到底,我们要把思想教育贯彻始终,把树立典型贯彻始终、把建立机制贯彻始终,不断完善干部提拔、绩效考核和奖优罚劣制度,引入工作周志、一次性告知、否定报备等新措施,形成治理“庸、懒、散、贪”的长效机制,只有真正把治理“庸、懒、散、贪”落实到实处,在所有机关干部的心中形成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才能使广大机关干部树立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忠实公仆,把我们的三亚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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