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8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到部分镇、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安全生产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成效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细化监管措施,坚持依法治理,坚守安全底线,多年来我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形势保持稳定,安全生产法在我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调整优化县安委会,成立了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了县、镇、村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级逐层建立责任制,压实党政领导、属地政府监管、行业部门直管、“安委办”牵头抓总及企业主体五方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健全。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为载体,举办各类安全培训,发放法律读本、安全知识手册,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打造安全文化社区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面宣传,抓好安全生产普及教育。
3、安全生产实现常态化监管。各镇各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运用行政强制手段,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进行打击,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跟踪落实,较好地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在行业监管方面,各部门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的日常检查,督促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在民爆物品监管方面,公安部门建立了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民爆物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涉爆企业统一运输、统一配送、统一爆破的“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对民爆物品流向、流量的动态管控;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交警部门强化县、镇、村协同共治,实施农村道路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得到加强。
4、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提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督促企业建立了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和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积极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投资建成了县级智慧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军队地方协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救援力量值守备勤制度,全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还不够精准。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多样,普法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采取精准有效的宣传教育措施还不够。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各行业领域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安全培训内容单一、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的问题,部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自我保护能力较低,对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知晓不多,各类人群应急避险、安全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少数部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抓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手段还不够有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还需要加强;一些中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轻投入”的思想依然存在,在改善安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仍然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3、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还有差距。一是部门协调联动还不够。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二是部分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还需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农用车、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违规载人仍然突出。建筑安全问题凸显,部分自建房没有落实承重、抗震、消防等安全设计要求,农村建筑施工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大。工矿商贸、消防、危化、特种设备、农村食品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压力仍然较大,隐患排查闭环管理还需要加强;三是严格执法还有差距。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存在检查多、处罚少、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在依法治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上还存在不足。
4、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还不足。一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各部门执法队伍人员不足,专业技术力量有限,监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二是农村道路安全设施薄弱。道路老化,一些危险路段得不到治理,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不足,管控量大面广,加之交通警力不足,导致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企业安全设施保障投入不足。一些企业在安全防护设施上舍不得投入,生产经营条件较差。检查中发现矿山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6大安全系统建设不完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城镇消防公共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城区消防栓欠账达44%,各镇消火栓配套率较低,消防水源建设不足,缺乏统筹规划。
执法检查共收集整理了58项问题清单,其中9项涉及安全隐患问题,已于5月23日向相关镇和行业部门发出交办函,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执法检查组将持续进行跟踪督办。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要把宣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有计划的开展对干部、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一是要压实县镇两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一票否决”制度的落实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二是要压实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强化部门分工和属地分级负责制落实,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互动制度,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三是要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责任体系,制定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要严管严查。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持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堵塞安全生产漏洞,真正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二是要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备案审查制度,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健全事故隐患举报制度、排查治理督查检查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联合行业部门全方位、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闭环管理;三是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充分发挥农村道路“125”联合管理机制作用,加大对农用车、残疾人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住建部门要牵头做好对自建房以及城中村、老旧小区、集中安置区、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精准研判、综合施策、强力整治。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滑坡治理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消防、危化、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农村食品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县监察委要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工作,对失职渎职、失察失管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县政府要坚持安全生产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足额预算安全生产各项经费,督促企业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大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监测监控,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增强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城市道路“智慧交通”建设和城镇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道路安全护栏、警示标识等各类设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