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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三亚环保世纪行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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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三亚环保世纪行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2012年8月29日在三亚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李洪海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关于开展2012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专题调研活动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蒋明清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委员参加的调研组,于5月28至7月10日开展了以净化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为主题的2012年三亚环保世纪行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在蒋明清副主任的主持下,召开了市发改、财政、水务、国土、住建、科工委、各镇政府、各污水处理公司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并组织各单位做好迎接省人大调研组的检查。国土、水务两部门全程参与了调研活动。通过本次调研,全面了解了目前我省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管网建设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三亚市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以生态立市、生态兴市的发展战略引导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强三亚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力推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

 (一)加快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完成主城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根据《三亚市城镇排污专业规划》(2009-2020),我市拟建12座污水处理厂,其中已建成运行的有6座:红沙污水处理厂、鹿回头半岛污水处理厂、亚龙湾污水处理厂、荔枝沟水质净化厂、海棠湾污水处理厂一厂、二厂,在建的有3座,拟建的有3座。此外,南山、三亚学院和海坡片区等一些小型的自建污水处理站已投入运行。同时对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红沙污水厂升级改造以及鹿回头处理厂,荔枝沟污水厂相续建成并投入运行,同时配套完成34.7公里污水管网,使我市主城区污水主干管长达到299.7公里,红沙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由78%(2009年)提升到95%。在新开发区,将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配套作为必须的基础设施先期投入建设。对全市主要镇区如崖城镇、吉阳镇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进行规划建设。随着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我市基本形成覆盖全市东、中、西的污水处理骨干网络,污水处理能力由2009年的10.2万吨/天提高到16.58万吨/天,城区污水主干管达到299.7公里,服务范围将由2009年的17.7平方公里辐射到133.2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由20万人提高到40万人。

(二)加大投入,全面保障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加大投入,全面保障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已建成投入运行的6座污水处理厂总投资达47,25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800万元,市政府配套39,958万元,企业自筹3,500万元。2007年-2011年全市配套污水管网总投资56,983.4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538万元,地方配套50,445.45万元。

(三)污水处理费征缴比较顺利,保障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和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为确保污水处理费及时征收到位,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平稳运行,我市出台了《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三府〔2009〕7号)和《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补充规定》(三府〔2010〕87号),并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水务局作为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污水处理费由市水务局委托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和海南天涯水业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我市从2008年全面上调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0.45元/吨调整为0.80元/吨,其他行业污水处理由0.60元/吨上调到1.1元/吨。并从2009年至2013年逐年提高收费标准,2013年达到居民生活污水收费标准为1.05元/吨,其他用户污水收费为1.85元/吨。污水处理费征缴工作进展比较顺利,2009年、2010年、2011年全年分别征收污水处理费2643.0万元和4717.5万元、5705.4万元,呈逐年上升之势。污水处理费的使用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拨,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污水处理减排效果明显。2011年我市污水排放总量4295.6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1.71%,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减排目标。2009年至2011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为77.6%、79.83%和81.71%,效益比较明显。

我市三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对比情况

污水排放量(万吨)

污水处理量(万吨)

2011年

中水回量

(万吨)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变化量(2011年与2009年相比)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变化量

2011与2009年相比)

3649

4192

4295

+646

2830

3347

3510

+680

513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运营过程中还存在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和个别污染物指标超标等问题,使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减排及改善水环境综合效益。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适当超前,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尚未达到要求。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来看,除红沙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接近设计处理能力外,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着吃不饱的现象。海棠湾水质净化一厂、二厂属开发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为了保证开发区大规模开发建设,适当超前建设,目前入住该开发区设施正在配套建设中,所以进水量尚较小,鹿回头污水处理厂同样是服务于鹿回头开发区,受季节、酒店入住和房地产出售使用情况影响较大。所以目前两厂的运营负荷率均在50%以下。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率低,降低了运营效率,同时也增加了污水处理成本。

(二)全市排污设施相对滞后城市发展。一是部分社区、街道等区域(如月川片区、金鸡岭片区)还没有污水支管网覆盖,排放的污水尚未进入污水管网。二是部分区域尚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旧城区还属雨污合流混排体制;三是市区部分原建污水管径偏小和老化,部分管网由于年久失修而排水不畅。管网进展建设滞后造成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率低和污水处理率低,直接影响投资效益。

(三)部队污水处理费征收难度大。部队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难以协调,驻市部队未缴纳污水处理费占全市污水处理费的13%左右。

(四)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不能充分利用,处置率低。调研组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不能及时加以彻底处理与控制,目前水务局正在探索堆肥等新的污泥处置方式,实现全市污泥的集中处置,真正达到减排效果。

(五)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脱节,管护长效机制尚未理顺。我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涉及住建、水务、交通、河东、河西管委会等多个单位,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职能在水务部门。建设与管理主体不一,导致出现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有脱节现象发生,增加管理难度。

三、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为切实解决三亚市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存在的问题,满足三亚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保护三亚市生态环境,切实规范并优化全市污水设施的管理、运营和建设,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有以下几项:

(一)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我市城镇排污专业规划》(2009-2020),为城市污水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指导我市污水工程的实施。并委托设计院正在编制主城区污水管网可研及分期实施计划、荔枝沟片区污水管网可研及分期实施计划、污泥处置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等,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开展。

(二)健全管理制度,理顺管理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已编制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要求全市涉污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在新建、改造道路时,必须向水务部门通报污水管网规划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设计阶段特别是工程验收时,应由水务部门介入评审;项目建成后要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将污水管网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加大雨污混排整治力度,完善并推行污水排放许可制度,严禁无证接管排污现象,杜绝乱接乱排行为,做到雨污分流排放。

(三)统筹协调,加强协作,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投入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资金13.5亿元,加大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加快完成在建或拟建工程设施,配套完善镇区污水管网,重点完成三亚湾新城、吉阳镇污水处理厂,三亚湾及三亚河雨污分流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启动崖城镇及红塘湾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并对部分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以此全面提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面实现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的目标。

四、意见和建议

上述问题在全国各地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初期都有不同程

度的存在。对此,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明确职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推动三亚实现绿色崛起。

(一)重视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实效。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提高运行管理效率,项目开发到哪里、污水处理设施就要跟进到哪里,到2016年全省主要城镇的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实现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重要性、完成减排任务的艰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实效和减排效果,切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只重视项目建设、轻视运营管理和运营实效问题。及时理顺管理部门之间、污水处理厂项目业主和运营单位之间、管网建设业主与施工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防止因职责不清、责权不明、相互推诿、互相扯皮而影响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我市十二五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城市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我市污水管网系统。一是加快改造建设主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在抓好主管网建设的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干管网和支管网的建设,以逐步达到扩大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的目的。一方面完善尚未有污水管网区域的污水管网;另一方面全面整治改造雨污混排问题,截流改造进入雨水管中的污水,使截流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二是各级财政要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证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资金及时到位,按时拨付。

(三)妥善处理影响正常运营的问题。一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氨氮处理等工艺升级改造,使其达到减排新要求;二是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对长期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要追究责任,取消其经营资格;三是强化污水处理厂内部管理,加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规范操作规程,设立运行台帐,制订应急预案。四是进一步完善中水回用管网配套系统,提高中水回用率。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快城市污水回水技术和设备的建设与改造,完善中水回用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利用率。五是市政府及水务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全市的污泥处置问题。随着三亚市经济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污泥处理量会随着污水处理量的不断增加而增加,市政府及水务部门要认真研究科学解决全市的污泥处置问题,避免二次污染。六是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协调,促使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

(四)建立相应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城市污水管理水平。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运营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力度。要明确污水管网的建设,从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建立由市规划局、住建局、水务局、国土环境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市污水处理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并健全查处违规排放污水行为的综合执法机制,严厉整治污水管道私接或偷排雨水管道的行为。同时加强排污设施的系统化管理。建议成立市政管网巡查队,由水务部门管理,探索实行管网日常管理、维护的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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