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近几年,随着三亚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三亚建筑垃圾现状
据初步统计测算,三亚市目前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为300万吨。因缺乏固定的消纳处置场,建筑垃圾少部分用于建设工程回填利用,大部分建筑垃圾因无法实现资源利用,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三亚市建筑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管理方法和措施,建筑垃圾存在管理“空档”。
二、建筑垃圾的危害
建筑垃圾对生态地质环境造成的污染,严重损害城市环境卫生,恶化居住生活条件,阻碍城市环境健康发展,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1、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据测算,每填埋一万吨建筑垃圾需占用约一亩的土地,三亚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占用近300亩土地。这种直接填埋方式不仅耗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等其他经济资源。同时建筑垃圾中的油漆、涂料、沥青等及其他有害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渐进性渗入土壤中,尤其是建筑垃圾中的重金属造成土壤的污染,对社会和居民生活形成长期甚至永久性危害且不易治理。
2.影响空气质量。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垃圾中的细菌、有害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致癌物质,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3.严重污染水资源。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经雨水的淋溶、冲刷,其有害污水长期渗浸地下,一旦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生态恢复周期漫长。
4.破坏城市软环境,影响市容。城市建筑垃圾无序化堆放,与城市整体形象极不协调,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城市建筑垃圾在运输中撒漏、偷倒、乱倒等违章现象经常发生;而且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撒灰等问题极易破坏周边环境和交通管理等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同时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5、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城市建筑垃圾堆放未制定有效合理的方案,堆放地具有随意性,从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比如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降低等人为灾害。
三、赴深圳、南宁学习调研情况
为尽快妥善解决建筑垃圾数量日益增加而造成的资源、环境问题,实现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明清带领城建环保工委、协调工委的副秘书长、以及科工信局有关人员于5月下旬赴深圳、南宁考察学习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情况。重点考察深圳塘朗山建筑废料综合利用政府重点支持的示范项目以及全国首个建筑废弃物“零排放”示范项目。考察组考察后认为:南宁在建筑垃圾处置上主要还是以填埋为主,而深圳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
(一)深圳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面的几个亮点
1、建筑垃圾排放、受纳管理得当。深圳市现有三大建筑垃圾填埋场:塘郎山建筑垃圾填埋场、宝安建筑垃圾填埋场、龙岗建筑垃圾填埋场。这三个填埋场负责受纳深圳市的建筑垃圾。根据现场调研,塘郎山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人员分工明确,管理制度体制健全,运输车辆通行有序,建筑垃圾分类明确、填埋得当,提高了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效果显著。深圳每年建筑垃圾产出量约1000万吨,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占地面积约千亩,用地资源情况日渐紧张。深圳市华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环保砖厂对建筑垃圾主要成分进行了研究和测试,研制出利用建筑垃圾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用砖等建筑材料。已建成的第一条示范生产线年产标砖25万立方米,按此计算每年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约40万吨,有效地缓解了建筑垃圾填埋场用地紧张的局面。塘朗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于2007年8月投资,占地6万平方米,园区总投资1.3亿元,年消纳建筑废弃物100万吨,可节约土地100亩,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率可达96%以上,充分合理地回收利用了建筑垃圾。
目前,深圳市共有华威环保、绿发鹏程、永安科技、汇利德邦等四个较大规模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废弃物设计处理能力超过35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35%,年产绿色再生建材产品30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建筑废弃物规模化处理和产业化发展。
3、自主研发现场移动式建筑废弃物再生系统,开创了全新的“零排放”模式。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现场移动式建筑废弃物再生系统,针对南方科技大学及深圳大学新校区前期拆迁工程现场产生的近100万吨建筑垃圾,就地进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制成了再生骨料、实心砖、空心砖、透水砖、广场砖、植草砖等十五类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全部回用于南方科技大学校区的建设,使该校现场建筑废弃物成功实现“零排放”。是首个建筑废弃物就地绿化消化、再生利用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90%以上,节约土地资源约90亩,减少天然砂石原料消耗60万立方米,节省建筑废弃物外运及填埋的处置费用4000多万元,实现产值6000余万元,为深圳市乃全国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创了全新的“零排放”模式。
4、高新技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环保节能。深圳市华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环保砖厂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用高新技术分选、粉碎、配料并压制成混凝土砖,无需烧制。以已建成的第一条示范生产线年产标砖25万立方米的总量计算,能节省因烧红砖而破坏耕地面积约200亩,节省建筑垃圾填埋用地约50亩,节省煤炭约2万吨,每年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等废气约300吨,减少了土地资源和能源资源的损耗,并为政府节省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二)深圳市在建筑废弃物管理上需学习借鉴的两个方面
1、立法先行,规划先导。一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专门的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地方性法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建立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废弃物内容审查备案、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处理方案备案、住宅一次性装修、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建筑工业化、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建筑余土交换利用及建筑废弃物现场分类等九大创新制度,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二是颁布《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2010-2030)》,明确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
2、政策配套,监管落实。
(1)逐步完善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激励机制。深圳市政府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及回收利用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及其绿色再生建材产业的财政扶持力度,逐步完善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激励机制。一是用地支持。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行“零地租”的优惠政策。二是税收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可享受免收增值税、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专项资金(基金)支持。截止目前,安排财政资金补贴440万元。四是政府投资工程、新建保障性住房率先使用、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深圳市政府对华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环保砖厂建设予以贴息贷款,税收全免,租地实行1元/年的优惠政策,对该砖厂的工业用电实行全时保证,并对电费予以相应的优惠措施。
(2)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成立了由政府统率、住建局牵头,城管、环卫、交警等多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职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 市住房和建设局作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的主管部门,主要编制建筑废弃物的减排和回收利用的政策及从事日常管理,环卫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内余泥渣土的管理工作,城管负责指导、监督受纳场的管理工作,交警负责检测、许可、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交警与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相互协作,经常组织联合执法队伍监督管理工地、运输车辆、运输行为、受纳场,以保证深圳市区道路干净整洁、工地依法排放,受纳场科学受纳。
(三)存在问题
尽管深圳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世界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1、建筑废弃物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偏低。目前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增大了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建筑废弃物回收的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工人待遇低,专业分拣的人员少,所以大多数可以回收的废弃物还是未能全部回收。而在日本,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量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就地处理重新利用。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已达到100%。
2、建筑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缺乏对建筑废弃物的分拣、分类堆存、分类处理的新技术、新工艺,尤其缺乏对建筑废弃物生产混凝土再生骨料所必需的破碎、分级、清洗、堆存技术等。在德国世界上生产规模最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厂,每小时可生产1200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对未按规定处理的建筑垃圾按每吨500欧元的标准征收处理费。
3、建筑废弃物再生处理也面临诸多困难。首先是成本高。电费、人工成本、机器折旧等消耗,生产再生砖的技术比普通砖复杂,成本高。其次是售价低,与普通砖市场价格差相比,差异不大,在市场上没有明显竞争力;第三进入市场难,市场接受度不高。
四、建议
根据三亚建筑垃圾的现状,借鉴深圳市的经验,参照国内和世界先进城市的模式,我们认为满足三亚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首先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其次,促进三亚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需从政策上加以引导、扶持,加大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力度,从而最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良性结合。为尽早实现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的建设,需要重点推进以下七项工作:
(一)成立建筑垃圾管理机构,明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主管部门,以及建筑垃圾清运、受纳等相关环节中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二)尽早出台《三亚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办法》,或者建筑废弃物强制性处置规定,使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管理。
(三)加强建筑垃圾受纳场地规划建设。建议将建筑垃圾受纳场地选址纳入三亚规划,落实好建筑垃圾受纳场用地。鉴于三亚建筑垃圾目前现状,应在拆除现场采取简单处理后作为工地回填土利用、外销或就地临时堆放。
(四)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促使建筑垃圾走综合利用之路。加强并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研究和实践,对建筑垃圾进行转化、再生利用。建议推广南科大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现场移动式建筑废弃物再生系统),培育“零排放”示范项目。
(五)提供有效政策扶持,推进建筑垃圾利用项目的建设。
1、提供(划拨或租用)项目用地。
2、对从事建筑垃圾处理的投资和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可享受免收增值税、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强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
3、政府对从事建筑垃圾处理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向垃圾处理经营活动注入资金;
4、开辟社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自我资金不足的问题;
5、对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品,政府工程要首先带头使用,鼓励房地产商积极使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六)市政府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国内外一些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先进的城市进行考察,真正地有效地推动我市建筑废弃物规模化处理和产业化发展。
(七)加大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让社会了解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要性,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了解建筑垃圾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提高全社会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意识和积极性,并大力宣传和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最新技术和工艺方法,以实现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为建设美丽环保三亚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