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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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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委

 

为了全面真实地了解我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推动和促进我市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4月中下旬,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工委委员,抽调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六镇一区,对我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召开了有六镇一区及农场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村书记或主任、中小学校长等参加的座谈汇报会,发放了各区镇中小学校情况调查表,实地察看了20余所少数民族聚居及边远地区中小学校,与学生、教师进行座谈交流,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探讨,并通过人大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建议、意见,对我市2010年以来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中小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情况

1、概况。2013年,我市少数民族人口有24.69万人,占全市人口的42.8%。全市有公办小学132所,公办初中25所,其中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小学有65所,初中4所,完中1所。2013-2014学年,全市小学在校生61302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0839人,占33.99%;初中在校生28778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2079人,占41.97%。2010年-2013年,少数民族高中生高考录取人数分别为799人、818人、899人和1149人,录取率分别为89.88%、91.10%、92.68%、92.74% 。2007年春季,我市开始实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杂费、教科书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住宿费政策,并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从2013年秋季起,我市小学初中生还获免教辅资料费。在各项经费的保障下,我市少数民族小学入学率每年保持在99%以上,初中98%以上。

    2、“三管班”情况。为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我市推行少数民族寄宿制教育工作。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一经录取,由市财政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管理经费,在校期间“管吃、管住、管教”,又称“三管班”。其中,小学寄宿班设立在市河东区中心学校,从四年级开始招生,由教育局统一出题考试择优录取,限招三亚农村户口(含河东区)的少数民族生,每年计划80人,现在校生233人;初中寄宿班设在市实验中学,按全市小学生毕业水平测试分数招生,限招三亚农村户口(含河东区)的少数民族生,每年计划100人,现在校生280人;高中寄宿班设在三亚市第一中学,按中招分数线进行招生,限三亚户籍少数民族生,每年计划100人,现在校生298人。2010年以来,我市财政对“三管班”共投入1106.4万元,其中学生生活补助经费688.3万元,学生管理经费418.1万元。另外,为确保苗族学生能进入初、高中学习,我市还下达了指令性招生计划。如2013年,我市中小学招生计划安排市一中民族寄宿班6个名额作为苗族毕业生指令性招生指标,招收本市户籍世居高峰、育才地区的苗族考生,确保上述两地都有苗族学生被录取。

附表: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元/年/生)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小学

700

900

1250

1250

1500

初中

950

1175

1500

1500

1750

少数民族寄宿制三管班生活补助标准(元/年/生)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小学

1250

1350

1500

1650

1800

初中

1550

1700

2000

2300

2600

高中

1550

1700

2000

2300

2600

(二)我市中小学校少数民族教职工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少数民族教师1389人。其中,黎族教师1245人,回族教师72人,满族教师18人,壮族教师16人,苗族教师15人,其他民族教师23人;在这些少数民族教师中,双学士学历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大专以上学历1065人;高级职称34人,中级职称550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我市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一是选派农村教师特别是少数民族教师到城区学校和省内外跟岗、挂职、交流、学习;二是派出城区中小学优秀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支教,实施“名师带徒”工程;三是加强农村教学尤其是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学的调研指导、推动“送教下乡”工程。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础教育整体质量逐步提升。小考方面,全市6个乡镇的平均分和及格率均比前年有所提升,有10所农村完小超过全市平均分;中考方面,民族地区的过岭中学、凤凰中学、 荔枝沟中学进步明显,育才中学、红沙中学、梅山中学、妙联学校、高峰中学也扭转前年的退势,及格率有所提升,低分率有所下降,各项指标呈现良性转变。

(三)我市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办学情况

我市从2009年开始,启动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对部分教学点进行了调整,将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生整体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城镇或人口较多的村庄集中就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同时,各农场中小学校也全部移交到地方管理。2010至2013年,我市分别投入9393.7万元、10170万元、8244.3万元、13315万元用于我市少数民族学校的教学楼、综合楼、教师工作间、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围墙、保安室、电路改造、饮水工程改造、文化长廊、校园硬化绿化等建设;投入289.6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学校购置课桌椅、图书、办公电脑,投入7600万元用于包括少数民族学校在内的全市中小学校购置教育教学设备。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对教育经费标准的投入也不断增加。2014年,我市小学生每人每年教育公用经费从2012年的600元增加到950元、初中生从每人每年900元增加到1300元。为传承民族文化,我市崖城高级中学、崖城中学将黎族打柴舞列为必修课。 2014年,市民族中学还开设了黎族织锦特色教学班。

随着财力的增长,我市逐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2012年,投入11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育才镇、天涯镇、凤凰镇、吉阳镇)46所学校17158名中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投入3815万元用于对两区六镇146所学校的53633名中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存在问题

不可否认,我市民族教育在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

(一)寄宿生学校管理经费不足、生活补贴发放迟缓以及低龄住宿等问题,给学校的正常管理和学生身心健康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一是我市有寄宿生的学校和无寄宿生的学校,公用经费标准相同,没有专门的寄宿生管理经费,寄宿生住校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管理人员薪资、自聘厨工经费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费只能从学校的办公经费中开支。绝大部分中小学校没有寄宿生管理员(生活老师)编制,部分学校只能安排教师兼任,既浪费师资,又增加教师额外工作量,寄宿生管理也容易出现漏洞。二是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城区少数民族寄宿制“三管班”生活补助,由于要经过一系列的报送、审核、报批、拨付等环节,几乎每次都要到学期末才发放到位,没有起到及时改善学生在校生活的作用,而且存在部分家长将我市给学生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用在别处的现象。如凤凰镇扎南小学由于收不到餐费,厨房无法运作,学校只能每天给住校生煮他们自带的白米饭,根本没有菜。三是2009年我市中小学校及教学点撤并整合,造成部分学生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上学困难,低龄寄宿。如育才镇保安村3个教学点,撤并到距离几十公里远的光彩小学,一些学生从一年级就开始住宿,自己洗衣服;不少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回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二)三管班招录工作有待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跟不上,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有所削弱。一方面,现在各镇学校办学条件越来越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与“三管班”补助标准相差也不大,一些父母考虑到家庭经济原因,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差,不愿孩子过早在外求学。另一方面,一些乡镇学校出于应对上级部门业绩考核、展示本镇办学水平的需要,在每年的“三升四”招考中,更倾向于鼓励中等成绩的学生报考,导致我市小学和初中阶段“三管班”报考人数减少,生源质量有所下滑。还有,近年来由于物价飞涨,“三管班”学生生活交通费用大幅增加。据了解,一个民族寄宿生一个月的生活费在500元左右,其中吃饭至少300元,交通费和日用品等花费200元。而我市少数民族寄宿制“三管班”生活补助标准2014年也只能达到每月人均小学180元、中学260元的标准,这对于部分贫困家庭来说压力不小,有些学生放弃指标转回农村就读。因此,我市“三管班”实际在校生人数往往少于计划招生人数,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民族地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较差,人才流失严重,城乡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趋势有所加剧。调研发现,我市偏远山区民族学校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较差,出行成本高,与市区无寄宿生的学校相比,工作量更大,责任更重,但教师职称评级指标低于市区学校,有失公允。教职工反映最强烈的是没有像市区教职工一样被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无法享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虽然目前乡镇教职工在学校有工作间,但退休后必须腾退,所以有一部分人将面临无房可住的尴尬境地。编制方面,由于我省教师编控严,师生比偏低,造成我市绝大部分中小学校缺老师又没有编制的现象,乡镇学校普遍缺术科老师,内部调整又影响到教师个人的职称评级。面对工作生活条件差、待遇偏低、住房无保障等诸多压力,教师队伍的稳定情况可想而知。很多人都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调动到市区。据了解,育才镇从2006年至今,竞岗来的128名教师,已经调走121名。天涯镇没有一个省级骨干教师,市级也就三个,竞岗来的十多个计算机老师也都全部调走了。教师队伍优秀人才的流失,使得民族地区的教育质量难以保证,有条件的家长都争相把孩子送去市区或私立学校读书。在给市区学校增加压力的同时,民族地区学校学生数量骤减,如海棠湾镇兵村小学,每个年级只有几名同学,铁炉港小学甚至出现了老师比学生多的现象。城乡教育冰火两重天的存在,严重妨碍了均衡教育的发展,给我市义务教育埋下了重大的隐患。

    (四)教育用地落实难,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仍然较差。据了解,我市生均占地只有13平方米,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仍然较差,甚至有校舍危房未能得到及时改造,仅仅每年修修补补。如凤凰镇南岛学校、抱龙小学、立新小学危房改造任务较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海棠湾镇的中小学校由于受规划建设的影响,许多学校得不到重新规划建设,部分学校存在一定数量的校舍危房,桌椅破旧;河东区鹿回头小学也因规划问题,建设改造停滞,规划面积也从原先的30亩减至15亩。另外,还存在学校被其他建设设施、道路修缮占地的情况,如海棠湾镇藤桥中学为配合开发校园内还埋有中水管,且施工位置较浅,留下水患隐患。调研还发现,我市部分农垦移交给地方的学校,土地还是租用性质,无法进行报建,存在因规划或合同到期需要搬迁撤校的可能。如海棠湾南田中学、南田小学以及崖城城西小学等。育才龙塔小学综合大楼建成三年了,到现在没有交付使用。学前教育方面,虽然市政府2011年向省政府承诺,2013年我市将建设完成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但时至今日,我市绝大多数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育用地规划及土地确权还没有得到解决。目前,只有育才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完成,天涯镇选址确定,其余各镇均停滞不前,每所幼儿园1400万元的建设经费一直花不出去。

三、意见和建议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我市撤镇设区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民族教育面临一个难得的机遇。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扭转我市民族教育落后的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我市是享受民族区域自治待遇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42.8%,民族教育工作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发展民族教育作为促进我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通盘考虑民族地区工作时,要把发展民族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教育,亲自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教育工作,像抓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要把重视教育,为教育办实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协商解决问题,共同推动民族教育向前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寄宿生学校存在的诸多问题。一是要适当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发放效率,确保学生及时得到生活补助。建议有关部门与银行协调,发放“校园一卡通”,在全市有寄宿生的中小学校设立学校食堂专用刷卡机,实现专卡专用,并大力宣传,赢得家长对补助政策的理解和支持,让学生真正受益。二是要增加有住宿生学校的公用经费标准,或者设立专门的寄宿生管理经费,并按情况逐年增加。同时,研究制定寄宿生学校教辅人员后勤编制优先解决专职寄宿生管理员(生活老师)编制的政策。建议结合我市撤镇设区的形势,把校医的配置跟公共医疗资源的使用统筹考虑,由社区医院或卫生院派驻医疗人员,按学期或年度为节点,轮岗到学校担任校医工作,既解决了校医编制,又不影响医务人员的个人发展。三是2013年4月,省教育厅已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建议对已经撤并的中小学校及教学点,确有不符合实际的,逐步予以恢复,减少山区少年儿童入学难、低龄寄宿现象以及因路途远骑车上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对有些学生数量骤减的学校,考虑是否能够建设改造吸引更多的学生,或者撤并改设教学点,并完善配套交通以及并校后新增寄宿生的宿舍楼建设,为孩子们提供正常的学习环境。建议在乡镇多办一些完中,让更多的学生就近接受高中教育。五是寄宿生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冬天没热水洗澡问题,建议我市有关部门就此专门申报立项,作为全市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或者低碳技术示范工程,首先在市河东中心学校、市实验中学、市一中建设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再逐步推广到有寄宿生的其他中小学校。

(三)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寄宿制民族班荟萃我市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中小学人才,实践也充分证明,近几年来高考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莘莘学子中,绝大部分是寄宿制民族班的学生,可以说寄宿制民族班是我市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基地。要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寄宿制招考和录取的宣传,组织学生和家长到校参观考察,提高“三管班”的吸引力,让家长放心送孩子来上学。改革现有的小学三升四考试制度,建议由市里举行全市小学三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实行交叉监考、统一阅卷、择优录取。此外,按照目前市区的物价水平,建议民族寄宿班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300元/月.生、中学350元/月.生。对于那些已经录取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放弃就读资格的少数民族学生,要追踪查访,及时补录,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享受到市区优质的教育资源。

(四)大力改善民族地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基础设施以及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设施,让黎苗山娃也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针对我市各镇区英语、术科老师严重缺额的情况,建议我市有关部门参照政府雇员的方法,由市财政出资集中聘请英语、美术、音乐、体育等教育雇员,给予教师雇员可观的薪酬及待遇,解决教师缺编问题,丰富乡镇学校学生的课堂,使他们能够像城区的孩子一样得到全面发展的机会。2013年和2014年,我市要对山区教师发放山区补贴,已分别做好600万元和1244万元的财政预算,苦于没有政策支持,无法发放。建议市政府要组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沟通协调会,研究对策,尽快发放下去,改善边远农村地区教职工生活。同时,结合我市撤镇设区的大趋势,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建设,把乡镇教师纳入全市或各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解决各乡镇中小学校在编在职住房困难无房教师的住房问题。对偏远山区及民族地区教职工的职称评聘、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照顾,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度。建议在职称评定方面,出台农村教师评级指标数至少达到与市区持平,并逐步确立向农村学校倾斜的政策。在加强城乡教师交流方面,对那些到农村服务一定年限的市区老师在晋级中实行加分,优先晋级,鼓励市区的教师到农村任教。

(五)优先落实教育用地,形成发展规划学校先布局、先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我市危房改造任务重且长年无法改善的中小学校主要集中在新开发新规划的地区,各镇中心幼儿园(育才镇、天涯镇除外)选址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农垦移交的学校租用土地长期不能变性等问题的存在,凸显了我市在实践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教育得不到重视、得不到优先发展的无奈现实。结合我市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议把上述所提存在问题,放在第一位,优先加以考虑,尽快解决好我市现存学校危房改建改造、学校土地确权以及幼儿园用地选址的问题,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在今后的规划中,学校用地优先解决,学校改造优先动工,形成规划建设公共服务一定要先布局、先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不能让学校等开发,让学校配合开发,以开发建设的名义随意占用、使用学校的土地,以发展经济的名义耽误孩子的宝贵年华,尽快还孩子们一个窗明几净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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