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及管理 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为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及管理,充分发挥科技成果对我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常委会邢孔祥副主任带领教工委调研组于今年4月份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科工信局的专项工作汇报,并与教育、卫生、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及部分科研单位进行座谈。实地考察了三亚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三亚弘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亚南繁种业有限公司、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热带水产研究开发中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及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0年至2013年,我市财政预算科目内安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共650万元(其中,50万元的项目3项,30万元至40万元的项目3项,10万元至20万元的项目24项,10万元以下的项目15项)。资金扶持力度逐年加大,扶持范围也不断扩大,共支持45个项目,涉及农业、花卉、水产、医疗、工艺美术等领域。
(一)财政资金投入情况。2010年投入100万元,支持了“热带超级杂交稻的选育与示范推广”、“荷斯坦奶牛的南繁规模化养殖”、“优质哈密瓜新品种(系)引种试验示范”等9个项目。2011年投入150万元,支持了“南繁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热带抗病水稻种质创新与新品种选育”、“海南省热带草食家畜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3个项目。2012年投入200万元,支持了“海南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繁科技孵化器”、“海南兰德玫瑰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特色水稻品种的引进示范”等7个项目。2013年,项目科目由南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更改为三亚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入经费200万元,支持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公共服务实验平台建设及科技开发项目”、“彩绘雕饰工艺美术培训生产基地”、“脐带间充质干细胞移植治疗(难治性)重症风湿性疾病和血液系统疾病”等16个项目。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150万元。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情况。市科工信局每年印发《关于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并在三亚市政府网公告,各项目申报单位在受理时间内申报,接受评审。在专家评审后,作出初步立项决定,经公示确定后核拨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并与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立项后,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对项目经费数额较大的单位进行走访,收集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督促项目按规定开展,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按《海南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做好台账。同时,了解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解决。项目完成后,根据验收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审核,做出决定。2010年至2013年,共受理三亚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7项。
(三)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成效。2010年至2012年,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为南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如“南繁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海南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繁科技孵化器”等项目,加快了农业新品种引进与示范和优质种苗生产供应,加快了农业新技术研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应用,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也为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国家南繁办等多家单位提供了试验服务和信息服务。支持的“海南兰德玫瑰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和“热带玫瑰园专业科技馆”等项目,已建成300亩玫瑰种植示范基地、5个现代化降温设施大棚和30亩种质资源圃,并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形成产销联盟,降低了农民栽培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支持的“海南省热带草食家畜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建立了以动物繁育、生物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胚胎产品产业化为目标的工程技术中心,为海南的奶牛、肉牛和东山羊产业化提供了强有力的高新技术支撑。2013年,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重点从南繁产业扩大到了农业、花卉、水产、医疗、工艺美术等各项领域。如支持的“育秧播种机推广应用项目”解决了传统育秧不适合机插的瓶颈,加快了机械化插秧的推广速度,到目前为止,已累计生产标准的机插秧苗140000多盘,插秧面积7000多亩,降低育秧插秧成本,直接为农民节省种植成本84万多元。支持的“石雕技术推广应用”、“脐带间充质干细胞移植治疗(难治性)重症风湿性疾病和血液系统疾病”等项目,虽然项目周期较长,短期内难以取得明显成效,但前景看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经费不足且力量薄弱。近年来,虽然我市逐年加大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但与较高的科研成本相比,投入相对不够,支持资金不足。另外,我市科研基础比较薄弱,企业研发能力不足,对科技成果的鉴别能力和技术开发改进能力不够强,成果转化率不高。从近几年来的扶持项目来看,主要是以农业项目居多,优质成果少,类别单一。
(二)科技成果转化意识不强。从现状来看,科研指标要求均为成果、课题及论文的产出,导致科研管理部门和人员在工作中偏重于项目的立项、成果的获得以及成果的学术价值,而忽略了成果的转化效益。另外,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和科技研究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等原因,也导致了“重理论、轻应用”。
(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尚未建立。一是没有建立起科技成果或科技成果转化动态管理平台,不利于相关职能部门掌握我市科技成果状况,更不利于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二是尚未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扶持政策及科技资金的管理规定,不利于引导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更不利于引导财政资金投向更适合我市特点的科技项目;三是尚未建立起驻地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外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更不利于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外来优质资源。
(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我市科技服务体系还比较薄弱,尤其缺乏权威性的技术评估、产权交易和法律仲裁等服务机构。现有的科技服务组织规模小、数量少,运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职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如农技部门因资金不足、设备简陋、人手不够等原因,不能及时传送科学技术信息及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技术引导。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典型事例,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在经济建设、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上重视科技,运用科技,推广科技。
(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市政府要尽快出台有关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的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逐步研究建立以政府拨款为引导,企业、金融信贷、风险投资和民间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加大投入,设立基金,大力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加强组织与指导。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以产业化为目标, 结合我市特点和资源优势,整合科研资源,确定与组织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引导和促进科研成果高效转化。要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和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影响和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性问题和困难。
(四)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要加快研究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把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作为科技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科技成果持有者予以奖励。同时,大力支持和鼓励科技成果持有者依法自行投资、转让、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出资入股等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五)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农业技术引进推广体系,引导科技人员围绕经济发展搞科研,从生产实践和现实需求中遴选科研课题,从源头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技术评估、信息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多方面、多种类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