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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专题调研暨2020年环保世纪行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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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专题调研暨2020年环保世纪行活动报告

——2020年8月20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主任会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张羽飞副主任带领下组织开展了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专题调研暨2020年环保世纪行活动。此次活动主要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和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长效机制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采取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函询电询、资料查阅、报告参阅、走访暗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了吉阳区、天涯区、海棠区等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了三亚市海创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运维调度中心,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吉阳区政府、天涯区政府和海棠区政府的情况汇报,并参阅了海南省生态研究院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92个行政村,491个自然村,农村常住人口272371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的有74个行政村,391个自然村。自2017年,我市开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其中241个自然村采用EPC+O模式建设实施(其中因棚改、施工范围重叠等原因,实际实施227个自然村,现已开工215个自然村),150个自然村列入“美丽乡村”项目同步建设(其中因已建成、拆迁、棚改等原因,实际实施135个)。

(一)EPC+O项目基本情况

EPC+O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现更名为“三亚环境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中标,对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和运营服务。工程概算总投资13.08亿元,服务人口13.88万人,建设期3年,运营15年,工程计划建设内容为在三亚市辖区共计47个行政村241个自然村修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总长273km,接户管总长576km,化粪池29982 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6175座,尾水排放管185km,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14座,提升泵站46座,调度运营中心一座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修复工程。治理设施工艺类型为 AO工艺 ,设计出水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域出水需达到(GB18918-2002)一级A。

(二) “美丽乡村”项目基本情况

“美丽乡村”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业主单位为各区政府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工程概算总投资5.94亿元(其中吉阳0.46、崖州0.39、海棠2.52、育才2.57亿元),服务人口4.829万人(其中吉阳0.7、崖州1.4、海棠0.629、育才2.1万人)。工程建设内容为在三亚市辖区内共计27个行政村(其中吉阳4、海棠4、育才7、天涯5、崖州7),150个自然村修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总长231.038km(其中吉阳2.93、崖州33.698、海棠6.26、天涯188.15),接户管总长1.2(吉阳)km,化粪池8712座(其中吉阳100、海棠1040、育才5586、天涯1986)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496(育才)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482座其中(吉阳10、海棠6、育才349、天涯117座,提升泵站100座(其中吉阳11、天涯89座)。建成后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运维。

二、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成效

截止目前,我市现有118个自然村(EPC+O项目74个,“美丽乡村”44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建成并试运行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80套(EPCO项目41套、“美丽乡村”农污项目39套)、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437套(EPCO项目2475套、“美丽乡村”农污项目962套)。

(一)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EPC+O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已开工自然村215个,开工率95%。19个行政村、74个自然村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初步验收67个自然村污水设施(含50个自然村、17个农场连队)。目前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3339套(通电运行2475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41套。已累计完成主管道185km,支管入户386.5km,化粪池改造12990个,废水收集池砌筑9560座。建成集中处理站41座、提升泵站5座、分散式站2475座,在建集中处理站28座、提升泵站22座。工程总体形象进度69%,已完成投资比例50%。另外已建成运行17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农场连队污水处理设施。EPC+O项目已成立专业运营公司—三亚市海创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接收已建成设施开展试运行,分批申请转运营工作。已完成运营调度中心建设、分区组建运维小组以及投入部分吸污无害化处理车等相关工作。

(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情况

现已完成44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建成集中处理站39座、提升泵站12(吉阳)座、分散式站962座。已累计完成主管道66.136km(吉阳36.552、海棠21.114、崖州8.47km),污水检查井562(吉阳)个,化粪池改造1453个(其中吉阳100、海棠1040、天涯313个。

(三)农村生活污水调查评估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对天涯区17个行政村(14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调查评估工作,针对天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建议。后续将对其他区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2、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73处建成并试运行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和出水口部分污染物进行了采样监测。68处出具了监测数据,5处存在故障停运现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论证,整体规划明显滞后

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度和治理规律考虑不充分,目的性不明确,没有很好的结合各村地质地貌特点和自然环境因地制宜的开展深入论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审查短板突出,没有综合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思路,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相比明显滞后,缺乏科学规范和专业支撑。在规划中缺乏对农村生活污水产生的特点的系统研究,对农村居住特点的深入研究不深不细,不能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和处理的需求。同时缺乏与循环农业的有效结合,一些规划盲目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而忽视了农业生态系统对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的需求和接受能力,导致提高了污水处理成本,又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

如,“美丽乡村”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大部分村都仓促上马开始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严格把关,对该项工作缺乏系统性的指导,造成项目整体成效不高。

(二)踏勘调研不深入,市政管网、乡村地质标高等具体情况掌握不实不透

前期地勘调查不深入,致使部分村庄在施工中遇到岩石阻碍,且部分区域污水设施设计标高低于市政管网标高,部分自然村不能正常纳入市政管网。

如,水蛟村木棉、抱密水蛟路西侧以及大恩村村道两侧,户外厕所接入点实际标高大部分低于设计标高。

对市政管网的投运情况和建设进度未及时掌握,部分行政村施工后才发现拟接入的市政污水管网存在未建设或未投入运行的情况,导致部分自然村近期不能纳管(如,梅村)。部分拟接入的市政管网未预留市政接口,项目施工中需要破开国道接管,须交通部门批准,审批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如,布甫村)。  

对农村具体地形地貌掌握不透,致使设计时欠缺考虑地形、场地和尾水排放对分散设备安装的制约。

如,扎南村位于三亚市北部山区,农户多居住于山坡边,设计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时未考虑其地形地貌的特点,导致实际施工中部分农户无场地安装,即使安装也易受到雨水冲刷可能导致设备裸露或损坏。

(三)设计前期论证不够科学充分,设计总体布局不够合理,部分项目处理能力设计不够精准,技术模式选取不适,处理工艺选择不当

设计时对“大集中+小分散”因地制宜布局模式理解不到位,部分村庄选取了“一刀切”的集中处理模式,设计管网建设初期均为100%,但污水收集率较低。管网埋深增加和长距离敷设管道不仅增加了基建投资,还增大了运维成本,且不利于系统的管理维护。

如:天涯区抱前村为实现农户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采用了一座污水处理站+2座泵站的总体布局模式,导致管网长度的大大增加,泵站维护费用大幅升高;海棠区北山村尚无支管及出户管,收水能力仅为设计规模的10%左右。

部分自然村则采用了全分散式处理方式,大规模的分散户不仅增加施工和接电的难度,也增加后期运维的成本和管理难度。

如,华丽村的施工图设计为1073分散户,其中加头村、吉令村和布练村3个自然村设计为全分散式处理,整体处理效果欠佳。

设施处理能力设计不够精准,对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规划人口的概念模糊,对调节设施规模、处理设施规模和管网规模的设计原则理解不深,导致处理设施规模偏大、占地面积偏大、基建投资偏大,造成运行维护困难,费用偏高。

如,海棠区北山村,常住人口约200人,处理设施规模100t/d;海棠区湾坡村,常住人口约100人,处理设施规模75t/d;立新村扎业村10吨处理站,设计仅接驳4户,均属于设计规模偏大。

部分村庄项目前期设计论证工作不扎实不充分,出水标准设计不够科学。未根据尾水去向,确定水质排放标准,科学倒推选择处理工艺,不符合资源化利用理念。

如,抱前村和文门村尾水排至农田,但选取的工艺为AAO+MBBR,不仅工艺技术重叠,且出水水质要求过高,不符合污水资源化的理念;台楼村尾水进行绿化喷灌,所选工艺为AO+MBBR+过滤+消毒,其出水要求达到一级A,远超排放水质要求。不仅造成运维成本的增加,而且导致污水中碳、氮、磷的消失,对植物无益。

(四)建设缺乏连贯性、施工方案变化多,整体进度缓慢、污水设施建设覆盖率不高

截止目前,我市现有118个自然村(EPC+O项目74个,“美丽乡村”44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整体推进缓慢。部分“美丽乡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差,项目启动后后续资金无保障。且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之间相互制约,因部分项目未验收,其他项目难以推进现象。

如:“厕所革命”卫生厕所项目未验收导致其无法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水处理整体进度难以推进。

(五)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整体水平不高,部分项目运行维护缺失、设施管理不到位,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未有效建立

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好,达不到设计要求,部分已运行处理站进水量较小。

如抱前村人工湿地现场调查因进水量偏小,原设计一天运行8小时,现状仅运行3-4小时,间歇运行,且大部分需要人工进行控制潜污泵抽吸,水量不稳定。

雨水混入,导致进水量增加,进水浓度偏低,部分已运行处理站进水浓度低,甚至存在低于出水排放标准的情况。

如,六罗村60吨/日格栅池雨水混入格栅池污水满溢,部分粪污未接;三用村因提升泵站尚未建设完成,粪污未接管,导致进水浓度偏低。

农户私接养殖污水,部分已运行处理站进水浓度偏高。

如,林家二村15吨处理站,存在酒糟进入管网情况,现状已截断,但农户养殖污水仍接入管网导致进水浓度偏高。

项目未验收,无专业团队运维,存在运维不规范情况,巡检次数偏少,无在线监测信息,导致设备损坏未能及时修理。

如,三用村50吨处理站,部分场站控制柜、风机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填料及膜池等生物膜未能正常生长,导致污水处理效果较差。

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尚未形成合理有效的管护机制,“美丽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从设计到施工建设,没有运维管理单位的全程参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后的验收与移交管理工作。部分已建成运行项目普遍存在因未验收交付导致运维缺失情况。

如,文门村上那后、中那后、下那后3个自然村合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人工湿地处理设施建成后未组织验收,现无专人维护,处理站人工湿地植被部分死亡,厌氧池填料稀少,部分填料脱落,填料挂膜效果差。

部分项目管理权限交叉,职责不明,缺乏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统一的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存在一定的盲区。建设与移交管理衔接不够,工程竣工后无专业管理机构,部分设施运行后缺乏有效管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且以兼职为主,缺乏及时有效的专业技术指导或培训,使得设施出现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影响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海棠区北山村的人工湿地,存在植被死亡情况;海棠区湾坡村的人工湿地附近污水部分进入雨水方渠,湿地不能很好发挥处理作用;崖州区海棠一村、海棠三村部分构筑物,如消毒池、加药箱等建而未用。

(六)农村污水治理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性不够、积极性不高

首先政府对设施的保护措施宣传不够到位,部分村民不知如何保护治理设施,特别是外来人口集聚的地方,有些甚至在治理设施的人工湿地或处理池堆放垃圾或种植其它作物,严重影响了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其次部分村民认为污水治理是政府的事,参与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高;部分村民环境意识较低,对生活污水治理的主观需求不高;还有部分村民担心设施在保修期过后服务能否及时有效,是否会影响正常生活。

四、几点建议

(一)认真落实“多规合一”,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生态优先的原则,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顶层设计

要坚持规划引领,将农村污水处理纳入基础设施整体规划。

认真落实“多规合一”, 避免出现项目设计、施工与其他规划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 强调规划的整体性、互补性、协同性和前瞻性, 合理统筹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避免出现道路开挖, 重复建设等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生态优先的规划原则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既要结合各农村特点,兼顾农村之间较大的差异性,又要考虑到城市与乡村发展的非均衡性与高度关联性,要制定明确的规划细则,通过前期的规划保障后续建设运行的顺畅高效。

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规划农村改厕、污水治理、供水设施、道路建设、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暂时不能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的乡村,应在规划中考虑到土地储备、设备升级等因素,为将来提升处理能力预留发展空间。

(二)深入进行地勘调研,精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高整体处理效果

加强前期地勘调研,要在认真研究图纸的基础上,深入农村一线进行实地勘察,详细掌握每个乡村的居住特点和地形地质地貌,形成详细勘测数据。同时加强与市政管网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对拟接入管网的标高、管径、建设进度进行认真核对,从而确定开口位置。

综合考虑农村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污水水量、附近市政管网情况,选择工艺简单、效果稳定、管护简便、费用低廉的处理模式,避免盲目推行单一处理工艺。按照“大集中+小分散”处理原则,根据农村自身特点来选择处理工艺, 找出最适合具体乡村实际情况的生活污水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基础投入和处理成本,有效提高污水资源利用率。对于新建或改建的农村住房或拆迁安置房,要把生活污水处理作为建房的一个前置条件,同时配套完善周边污水管网和设施,防止先建后治。

(三)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促进整体处理质量提升

科学合理地确定污水排放标准,降低农村污水处理费用。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应从农村实际特点出发,严格按照尾水排放去向和乡村所处区域确定排放标准。充分考虑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指标和要求处理达到的出水水质指标, 并考虑污水排放现状、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与可利用情况, 优先采用低能耗、运行费用低、基建投资少、占地省、操作管理简便的成熟处理工艺。中水处理设计规模应根据用水定额及需求经计算后合理确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浪费,中水回用工艺应根据回用对象、投资、运行费用以及管理复杂程度等问题合理选取。

要坚持“一村一策”的原则合理选择污水处理工艺,加强总结近些年农村污水治理经验,研究探索形成多样化、系列化能够适应不同区域、不同地理环境要求的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实现既能因地制宜、节省投资,又便于管理的三亚农村污水治理总体目标。 同时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循环水利用,把农村污水处理与农村村落微环境生态修复、生态堤岸净化、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需求等有机结合,根据不同情况持续优化处理工艺。

针对前期设计存在的设计规模与实际不符,设计标高与市政管网不统一,尾水排放标准过高等情况,以及各个村庄出现的设计未覆盖、遗漏等问题,建议全面深入排查、对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四)要严格施工过程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强化运维管理

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地形地貌、土质情况选择安全适用的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和农村房屋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村委会、村民等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施工顺利推进。要加强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落实监理制度,杜绝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给污水管网的安全运行和养护管理带来隐患。建设中处理设施与污水管网建设同步进行,避免设施“晒太阳”。

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和管理,参照《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技术要求(试行)》(2020年4月),对运行维护、废弃物处理处置、尾水排放、水量水质检查与监测、信息化平台及台账记录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要坚持“建管并重”,尽快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继续推广专业队伍“建管合一”(EPC+O)模式,委托专业公司对“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处理设施进行运营管理,并帮助乡村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同时要继续开展对全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评估,尽快做到全覆盖。

对前期出现的运行问题要及时进行摸排整改,对于已损坏的设备或装置进行修理和更换。针对已运行污水处理站进水量小、水质水量波动大、运行不正常情况,要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和软件更新维护,确保建成的环保设施能稳定运行,持续发挥作用,切实增强污染治理能力。

(五)夯实主体责任,建立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管理长效体制机制

把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制机制纳入污水治理工作重要内容,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河(湖)水质改造以及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抓手。

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区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确保“一村一档”,确保管理全覆盖。及时汇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各类问题,建立统一台账,督促管理运维单位积极整改。

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评,确保责任传导,层层落实。要充分发挥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队的作用,督促引导村民积极响应污水设施建设和做好日常管护,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污水治理格局。

(六)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村民环保意识,提升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加强环保宣传,使村民充分认识到生活污水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改变村民和村干部“凡事靠政府”、“此事与我无关”等想法,树立主人翁意识。同时在生活污水治理设计、选址和投资过程中,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管理权,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

教育农民认识到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民改变以往不好的生活习惯,减少污水排放、树立节水意识,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提倡原位消纳。要充分激发农民参与污水治理的内生动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村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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