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落实推动党管武装落地见效
中共台州市委常委、黄岩区委书记 徐森
(2017年3月23日)
党管武装制度是贯彻党管武装原则的基本保证。当前,新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全面启动,如何加快制度的规范运行,充分释放制度威严和力量,确保已有的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见底落实,是各级党委政府需要严肃对待、深度思考的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管武装的关键所在。
长期实践证明,党管武装“七项基本制度”,凡是地方党委政府重视、落实得比较好的,其武装工作水平就相对高一些,反之则要差一些。工作中,我们要坚决纠正和克服制度意识不强、落实质量不高,甚至对党管武装制度缺乏正确理解等问题,以更强的自觉性、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抓好党管武装制度和政策法规的落实,确保党管武装工作落到实处。
以制度落实,强化武装工作主责意识。坚持党管武装制度是党和国家赋予各级党委领导的政治责任,是巩固和加强政权建设的有力保障,只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才能完成好使命、履行好职责。为此,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管政治方向、管思想建设、管组织队伍、管服务保障、管作用发挥的职责,严格落实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党委议军等基本制度。党委主要领导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发挥“第一责任人” 总策划、总协调、总指挥作用,不折不扣地把党管武装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高质量完成加强武装工作、服务军事斗争准备各项任务。
以制度落实,筑牢武装工作基础支撑。坚实的武装工作基础,是建设强大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要善于通过抓制度的落实,来筑牢武装工作基础。要自觉加强贯彻党管武装工作制度,通过组织任前谈话、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召开办公例会等,让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身份,增强抓好武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解决武装工作矛盾问题的能力。要把武装工作纳入党的政权建设体系一起抓,通过考核评比、量化排名、末位追责等制度机制,使武装工作成为党委统揽、政府主抓的“重点工程”,合力筑牢武装工作基础支撑。
以制度落实,推动武装工作创新发展。新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已经全面启动,各级要按照“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的要求,围绕“5+2”职能,牢固树立依法履职导向。针对武装工作具有军地双重领导、军地双向保障的特点, 依靠“双向兼职、党委议军”等制度优势,合力抓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双拥工作等涉及领域广、牵扯部门多,需要军地多方力量联动的、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助推武装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