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乐安县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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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乐安县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3年政协乐安县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政协乐安县第十四届三次会议上,县政协委员从全县全域旅游、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交通安全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经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核,交由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乡镇办理的政协提案共90件,其中:涉及工交财贸方面的有11件,涉及农林水方面的有11件,涉及城建环保方面的有22件,涉及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的有30件,涉及社会法制方面的有3件,涉及民生福祉的有13件。各位委员的提案在“精、全、实”上下足了功夫,倾注了心血,这是对县政府工作给予的极大支持。今年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提案件数占总数的92.2%,还有7.8%的提案需待今后各方面条件成熟后才能办理。

二、办理情况

截止2023年9月底,所有提案办理完毕,并答复委员本人,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通过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各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都比较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基本上做到了和委员面商以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办理过程比较规范,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有所提高,办理态度积极诚恳,答复内容更趋完善,答复格式也更加规范,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共38件(A类),占总数42.2%。如聂碧荷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提案。一方面,县交通、交警部门联合县教体局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等宣传活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向学生讲述交通事故案例,张贴海报、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着力提升学生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保障学生上下课安全。另一方面,开展校门口交通环境整治活动,劝阻未满16周岁不具备驾驶资格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召开“学生安全出行座谈会”,实行“校警”共治的模式对学生骑行电动车进行管理。专门开通6条公交线路已全覆盖县城9所学校,并设置了公交站点,学生上下学乘坐都非常方便。同时根据各学校学生乘坐公交情况,适当加密或增加公交车次,以此来更好地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又如董俊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环境管理”的提案。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正在根据规划及建设计划,逐步推动各棚改区的更新改造。目前,县政府已划拨棚改征收土地新建乐安县应急医疗中心,划拨乐安县实验小学、乐安二小、乐安三小、乐安一中旁边已棚改征收的土地建设教育设施,同时,县政府在乐安二小附近、水产厂等已棚改拆迁处建设停车场,解决了该地交通拥堵的问题。同时,城市社区管委会对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进行宣传教育,在小区内开展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老旧小区环境管理也逐步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提案共45件(B类),占总数50%。如徐琛委员提出的“关于县城区域内停车难”的提案。目前,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工程PPP项目(智慧停车)建设内容中已包含建设立体停车场、完善道路周边停车位等内容,该项目即将启动。同时,今年3月中旬以来,县城管、公安、应急、环保、市监、交通、住房保障和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了为期三个半月的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乱停乱放进行了严厉打击,市容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今后,执法部门将继续对现有停车位进行定期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并解决停车难问题。

(三)因条件、政策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提案共7件(C类),占总数7.8%。如曾文龙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改进迎宾北大道交通隔离护栏设置”的提案。迎宾北大道为国道G238361025南昌—惠来中的一段,中央分隔护栏设置是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划方案执行,原有的护栏留设人行横道过密,严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给车辆驾驶人员带有很大困扰,容易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为改善这一状况,在本次改造设计中,规划单位把一些不必要的人行横道取消,改善了沿线的交通秩序。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设置中央隔离带,避免发生机动车随意掉头、转弯等影响道路通行能力的现象,通过实行“右进右出”规则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因此无法拆除中央隔离带或加设人行横道。

三、主要做法

政协委员提案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也是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县政府始终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多措并举高效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一)把好“三道关”一是把好交办关。收到委员提案后县政府办及时对委员提案进行任务分解,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交办会对所有提案进行集中交办,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时限,确保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二是把好审核关。在提案交办中,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进行办理,县政府办对各承办单位的答复件逐一进行审核,对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办理的均退回重新办理,做到规范办理、规范答复,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把好答复关。在正式答复意见形成前,各承办单位主动与委员沟通,通报答复意见,争取理解和支持,委员不满意的,一律不予结案,并退回重新办理,确保办理满意率。

(二)做好“三沟通”。一是办理前沟通。办理前,办理单位主动与委员取得联系,了解提案的来由、背景和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准确理解委员的意图和初衷,准确把握提案的内涵和本意,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办理中沟通。对有主办和协办单位的提案,要求主办单位加强与委员和协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就初步设想、办理方案及目标与委员进行交流、互动,最大限度解决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形成办理意见。三是办理后沟通。办理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委员反馈办理落实情况,了解委员的新想法、新要求,并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更加贴近现实工作。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划和项目布局要求的,进行耐心解释,争取委员的理解。做到每件答复都符合政策和实际,努力让委员满意。

(三)落实“三制度”。一是落实考核制度。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考核。二是落实督办制度。今年6月下旬,县政府办联合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办,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理完成。对久拖不办的,通过电话等形式加强催办督办,确保办理工作的高效性。三是落实回访制度。在提案办结并回复后,要求各责任部门电话回访征求委员意见,确保办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深刻,少数单位重答复轻落实,与委员面商沟通需要加强;二是受客观条件制约,国家相关政策限制等原因,部分提案在目前无法得到解决;三是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尚待加强,个别单位出现办理和答复不规范现象,分类不明确,甚至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等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将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政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二是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准确把握委员意图,高质量地办好提案,不断提高委员满意率。三是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力推进规范办理和高效办理。四是积极推行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对正在办理的提案跟踪督办到位,保证办理工作抓得更紧更实,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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