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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对B市实施机动车禁鸣措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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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市发布的《关于城区实施机动车禁止鸣笛喇叭措施的通告》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鸣区域扩大至“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的合围区域内。当地交警启动机动车禁鸣区域禁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规鸣笛行为,违反者将被罚款100元。此举一经推出,迅速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某中学王老师: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连年攀升,汽车鸣笛带来的噪音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城市这样人口密集和高速流动的空间,特别是在学校、医院等区域,机动车鸣笛造成的噪音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城区禁鸣还是很有必要的。

市民张女士:开车乱按喇叭确实很不文明。城区禁鸣笛以后,道路上安静了许多,不像之前那样,喇叭声此起彼伏,乱哄哄的。针对乱按喇叭这样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单靠市民自觉往往很难杜绝,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

市民朱先生:大家应该理性看待禁鸣专项整治行动,一些车主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表达自己的情绪,如通过吹哨子或直接打开窗户对外大声催促吆喝,或用手拿小黄鸭不断挤压发出刺耳声音的方式替代鸣笛,以此调侃“禁鸣令”。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无助于乱鸣喇叭问题的治理,甚至会消解政策的权威性。

私家车主李先生:城区“禁鸣令”让喇叭突然失去了原有的作用——按喇叭很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提醒路人注意车辆,让行人和机动车注意保持距离。有时鸣笛是迫不得已的,在一些狭窄的路上开车,经过路口或视野盲区都会习惯性鸣笛示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不让鸣笛感觉有安全风险。

网约车司机张师傅:现在“低头族”很多,一些行人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闯红灯,一些车主在等红灯时也经常低头玩手机,红灯变成绿灯也不走,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能鸣笛,只能看着干着急。市区一些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随意占道行驶,加上一些出租车、网约车在路边违法上下客,如果完全不让鸣笛,很难提示安全风险。

的士司机吴师傅:我前几天领到一张罚单,感觉自己很冤枉。对违法停车、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都是使用电子警察或随身执法记录仪拍摄取证,而违法鸣笛,几乎只能靠交警在现场取证,缺少客观性和公正性。

市委党校王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早在2004年就已颁布实施。此后,我国不少城市相继推出了禁鸣措施,例如上海、北京、重庆、广州、西安、郑州等。在规定区域、路段和时段禁止鸣笛,已成为许多城市治理的成熟政策选择。禁鸣不是目的,其核心意义在于引导驾驶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减少交通噪声污染,推动城市交通文明进步。

某大学法学院梁教授:禁鸣措施涉及司机、行人和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应充分考虑城区范围、交通流量以及群众接受度等情况,对不同时段和不同路段的禁鸣要求进行区分,对突出安全需求的警示性鸣笛等允许鸣喇叭的情形也要进行规范和明确,这样才能提高禁鸣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要加强部门协同,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路线,规范行车秩序,在特殊路段增设显著标志,方便识别,通过多种措施来保障畅行有序的交通环境。

市律协工作人员小陈:法律法规的实施应兼顾各方的诉求和利益,坚持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统一,开展禁鸣区域禁鸣专项整治行动要推出一系列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在交通安全和噪声控制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有了市民的广泛认可和参与,治理行动才能取得成效。

刘律师:国内有些城市也实行全城禁鸣,但在急弯、坡顶这类安全视距受影响的路段,以及紧急情况下依旧是允许鸣笛的。这种不搞一刀切的做法值得借鉴,例如,有理由鸣笛,并且鸣笛次数不超过2次、持续时长不超过规定的情况可不被处罚。

许律师:在执法过程中,交警应坚持人性化执法,针对驾驶人鸣喇叭的具体原因,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依法做出判断和处理。车主是否构成违法,以及违法是否由其本人产生,需要相关部门完善声呐抓拍执法设备,为处罚提供参考依据。在执法过程中不排除车主会提出异议,也希望执法机关在提供相应客观证据的同时,予以全面的技术说明。

张律师:对于突发情况下的鸣笛,应坚持例外原则,并为不当吃罚单的车主提供查询、核实和纠错服务。交警部门应向社会定期公布鸣笛治理情况,特别是鸣笛罚款数据,方便市民知情和社会监督。

假如你是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2,对B市实施机动车禁鸣措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20分)

要求:

1)问题梳理全面、准确、有条理;

2)所提建议与问题相对应,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3)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1.问题:群众不理解政策,出现调侃“禁鸣令”的行为。建议:加强宣传教育,明确禁鸣的重要性及违规鸣笛的法律后果,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

2.问题:措施一刀切,特定情境禁鸣安全风险大。建议:兼顾各方利益和诉求,细化禁鸣措施,区分不同时段和路段,规范和明确突出安全需求的警示性鸣笛情形,防范风险。

3.问题:仅靠交警现场取证,缺少客观性和公正性。建议:坚持人性化执法,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依法判断和处理;完善声呐抓拍执法设备,为处罚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予以技术说明。

4.问题:执法结果不透明,存在异议。建议:突发情况坚持例外原则,建立查询、核实和纠错机制;定期公布鸣笛治理情况和罚款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答案说明:本参考答案从“群众认知”“安全性”“执法公正”“结果公开”这四个方面展开,每个方面内部先阐释问题,再给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做到了所提建议与问题相对应。各条答案要点之间在内容上相互并列,没有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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