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
“十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突飞猛进的五年,“十一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我国经济发展长远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为本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夯实基础的重要时期。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市局有关政策和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㈠劳动就业工作
“十五”期间,我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
2001年起,我区把劳动就业工作列为“十五”期间重点工作。建立了街镇劳动保障机构,构建了区、街镇两级劳动就业服务平台,积极落实再就业相关政策,促进并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产就业。 2001年到2005年通过市场介绍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31350人。
城镇劳动力就业工作健康发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1年到2005年创办不同类型就业载体316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871人,其中:新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组织83家,安置550人,劳服企业206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492人,商贸企业4 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2人,服务型企业22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65人;再就业基地2 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2人。为解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启动了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工程,兴办公益性公司21家,开发公益性岗位1053个,安置“ 4050 ”人员737名。财政给予扶持金270万元,工资性补贴26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288万元,减免税款6300万元。 2001年至2005年共安置5924名下岗失业人员,使他们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㈡两个确保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将两个确保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在我市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后,我区立即对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了全面布署。
1、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积极组织下岗职工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明确要求企业下岗职工必须进中心,签协议,并对其档案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管理。全区共有74名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十五”期间共发放生活保障金(2000 — 2001年 7月 )46.4万元。
2、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十五”期间我区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使我区成为本市为数不多的几个无拖欠、无借款的区县。
㈢社会保险工作
1 、养老保险
认真贯彻《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收缴力度,“十五”期间共核发养老保险手册37553册,审定工龄2651人,特岗审批5668人,病退3068人。
2 、失业保险
认真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力度,“十五”期间共核定4633户次,职工57.49万人次,征缴失业保险金17780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4580万元,报销医药费280万元。审核发放自谋职业与自主创业扶持资金305万元。
3 、医疗保险
2001年11月 1日 ,我市开始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十五”期间,共核发《医疗保险证》 116545个,审核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7806人。
4 、工伤保险
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目前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100户,涉及职工8 万人。“十五”期间共进行工伤认定1198例。
㈣劳动关系调整
1 、仲裁工作
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取得新进展。贯彻《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会议精神,“十五”期间共为141100人办理了合同鉴证手续,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
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十五”期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35件,结案1821件,结案率99%以上,维护了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为稳定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作出了贡献。
2 、监察工作
逐步强化劳动监察工作。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用工、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劳动工资、劳动年检的落实”等主要内容,严肃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十五”期间共受理投诉案件692件,查处692件,解决拖欠职工工资319.19万元,清理建筑行业民工拖欠款314.4万元,结案率达95%以上。
深入认真地做好我区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十五”期间共为1000户企业进行年检,认定合格的企业730户,合格率为73% 。
㈤职业培训
为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夯实就业素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十一五”期间共举办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工、计算机应用、美发、烹饪等专业(工种)的培训班234期,共培训考核13503人次。
根据国家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十一五”期间我区在电工、焊工、中式烹调、美发师、美容师等专业(工种)实行了持证上岗。共举办电工、焊工、计算机、热力司炉工、叉车工、起重工、家政服务员等专业(工种)鉴定234期, 7600人参加了技能鉴定, 7500人取得了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初级工4520人,中级工2570人,高级工410人。
二、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险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尚未出台,阻碍了我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2、养老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现在企业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差距过大,有待调整。
3、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全,养老保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十一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方针
㈠我区“十一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区、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调整、职业技能开发等服务平台体系。劳动保障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15000名和城镇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5000名;加强流动人口就业的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把城镇失业人员失业率控制在3.2%以下。
“十一五”时期社会保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继续深化各项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制度,落实生育保险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覆盖全区各类人员、制度规范、费用负担和待遇标准合理、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较高、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养老、失业覆盖面达95%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
按照区大培训和“ 351 ”工程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就业人员接受职业培训的比重逐年增加,加快城乡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速度。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力度,逐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年结案率达95%以上。
㈡“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第一,坚持劳动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认真完成好“改革、发展、稳定”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使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服从、服务于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第二,继续坚持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大力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加强劳动领域的科学研究,促进劳动用工制度及择业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第三,切实加强劳动领域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和劳动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矛盾;坚持综合平衡,统筹规划劳动保障事业各主要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使之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
第四,继续把贯彻《劳动法》放在统领地位。全面落实《劳动法》的各项规定,依法监察,使劳动保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五,坚持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深入开展“学习、团结、勤政、廉政”的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素质较高、廉洁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
四、“十一五”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
㈠就业工作
主要任务是:在加快我区“四区”发展战略中,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在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下,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在完善劳动保障工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三级管理是指市、区、镇/ 街,四级网络是指市、区、镇/ 街、居/ 村委会)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区、街镇两级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平台,重点做好城乡劳动力(指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统筹安排就业工作;在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发展劳服企业、服务型、商贸企业及各类公益型劳动组织;在系统(指上述劳服企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及各类公益性劳动组织所形成的系统)完成城乡劳动力统筹安排就业的同时,组织好我区城乡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和开展境外劳务输出。
㈡社会保险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劳动者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也更高,特别是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任务更加繁重。此外,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和职工要求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失业和自由职业者等部分群体对医疗保险的需求越来越明显,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是“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加强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十一五”时期应是社会保险工作快速发展并全面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时期。
㈢劳动关系调整
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纠正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同时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使受理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争议的预防,及时妥善地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统筹做好工伤预防、补偿、康复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做好文明接待和政策咨询服务,把劳动争议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
㈣职业培训
加强再就业培训,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充分利用我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能,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结合社会需求,及时扩展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工种,提升鉴定级别。为北辰经济发展添砖加瓦,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创造就业条件。
㈤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是:使劳动保障全体干部全面、正确地理解科学发展观并努力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政治上始终与…保持一致;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全面加强,劳动保障干部勤政、廉政,监察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使执法水平有较大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素质较高、廉洁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
五、实现“十一五”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
㈠就业工作
实现上述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落实我区“四区”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引进劳动力密集型和规模型企业,并带动相关的第三产业,完善落实“一联盟,二对接,三同时”(“一联盟”是:由劳动保障部门发起并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把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岗位,劳动保障部门兑现政策和提供劳动管理服务联系起来形成就业联盟。“二对接”是:把工程项目库与人力资源库相对接,使开发就业岗位与安置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相匹配,实现沟通供求,人尽其能,合理配置。“三同时”是:对辖区内的投资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和公益项目,在立项审批的同时,签订招工协议;在开工奠基的同时,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在投入运营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政策扶持协议。)的工作机制,为城乡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就业工作的考核,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把经济建设和就业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
3、加快劳动力市场发展速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工作体系。建立区、街镇两级劳动力资源和用工信息数据库,依托市劳动保障网实现科学分析、动态管理、网络联通、信息共享。形成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培训指导、就业备案、合同管理、失业登记等网络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就业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4、加大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力度,加强就业再就业基地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解决大龄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并形成长效机制。
5、充分利用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全社会和企业创办劳服企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及公益性岗位的发展速度,增加就业岗位。
6、加大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
㈡社会保险工作
实现“十一五”社会保险的规划目标,需采取的措施是:
1、贯彻落实《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健全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统筹覆盖范围。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调整机制,做好新、老计发办法改革与衔接,切实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待遇。同时,落实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逐步将社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城乡所有从业人员。
2、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及降低医疗保险费用个人负担的水平,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率,保障基金支付的顺畅。
3、合理确定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快建立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和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4、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依托社会组织,初步建立起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㈢劳动关系调整
主要措施是:
1、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市政府48号令,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纠正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用工不签合同不缴保险行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力度。
2、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使受理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3、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争议的预防,及时妥善地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
4.贯彻重在源头、重在调解的原则,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文明接待和政策咨询服务,把劳动争议处理在萌芽状态。
5.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健全组织机构,认真搞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举报投诉检查。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实施监察与服务相结合,不断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
㈣职业培训
1、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继续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职业技能岗位的不同需求,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级别,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为所需企业输送充足的技术型人才。
2、加强再就业培训,针对各类劳服企业及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需要,对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现岗培训,增强其适应工作岗位的水平和素质。
3、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产就业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目标。
4、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政策规定,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统筹指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技能培训学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产培训提供载体。
5、加强职(技)校和民办技能培训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专业结构。
㈤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
实现此项目标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要坚持不懈地组织全体劳动保障干部学…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政治修养。
2、在劳动保障干部中开展“学习、团结、勤政、廉政”的思想作风教育,提倡务实、深入、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坚持不懈地反腐倡廉。要经常对劳动保障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4、制定目标计划,加强劳动保障干部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5、充实劳动保障干部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面临着非常艰巨的任务,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团结奋斗,努力促进我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上水平。
六、“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保障服务大厦
2 、项目主要指标
政府投资2020万元,建筑面积10100m 2 ,用地面积13320 m 2 。
3 、项目主要内容
( 1 )项目建设规模
劳动保障服务大厦共分四个部分共计10100平方米。
①区劳动保障局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承盖9 个科室及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厅等办公配套设施,可满足辖区近3000家企事业单位服务。
②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设可同时容纳1000人交流大厅1000平方米,年劳动力交流量30万人次,设9 个社会经办窗口600平方米,年接待量26万人次。
③培训中心设10个教室、 5 个实验、实习基地及配套用房计2400平方米,年培训人数3500人以上,技能鉴定90%以上。
④社会保险北辰分中心办公用房3500平方米,包括可容纳500人的经办大厅。
( 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①区劳动保障局办公用房主要是以促进我区经济和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发展,满足辖区企事业单位的需求。
②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要是从提高我区公益化职业介绍服务的需要,以功能齐全、方便便捷服务为出发点,内设交流大厅和9 个经办窗口。
③培训中心从提高我区从业人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变化的能力为主线,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从业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需求,促进职业技能的开发,设10个教室和5 个实习基地。
④社会保险北辰分中心办公用房,满足辖区企事业单位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
( 3 )项目进展情况
地址已选定(地点:京津公路西北辰公司北侧),已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