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十一五”规划
“十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突飞猛进的五年,“十一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我国经济发展长远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为本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夯实基础的重要时期。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市局有关政策和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㈠劳动就业工作
“十五”期间,我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
2001年起,我区把80%劳动力在二、三产就业列为“十五”期间重点工作。建立了镇级劳动保障机构,构建了区、镇两级劳动力市场,建立了“津南区就业再就业资金”,加大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产就业岗前培训的力度,制定了相关政策,促进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产就业。2001年到2004年共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39794人,完成区政府下达任务的142.1%。
城镇劳动力就业工作健康发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01年到2004年创办不同类型劳服企业59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799人,其中:新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组织30家,劳服企业10家,商贸企业3家,服务型企业4家,兴办早点工程6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56人;再就业基地2家,安置342人;老劳服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72人。为解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启动了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工程,兴办公益性公司8家,开发公益性岗位274个,安置“4050”人员529名。2001年至2004年共安置12325名下岗失业人员,使他们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㈡两个确保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将两个确保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在我市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后,我区立即对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了全面布暑。
1、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积极组织下岗职工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明确要求企业下岗职工必须进中心,签协议,并对其档案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管理。全区共有194名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十五”期间共发放生活保障金(2000—2002年)1007737.3元。
2、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十五”期间我区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使我区成为本市为数不多的几个无拖欠、无借款的区县。
㈢社会保险工作
1、养老保险
认真贯彻《天津市养老保险条例》,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和基金收缴力度,“十五”期间共核发15014册,审定工龄11830人,更改工龄206人,特岗审批1402人。
2、失业保险
认真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力度,“十五”期间共核定1596户次,职工144633人次,征缴失业保险金2758.58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2667.49万元,报销医药费259.63万元。
3、医疗保险
2001年11月1日,我市开始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十五”期间,共核发医疗保险证49730个,征收困难企业大病医疗救助金110448万元,为216人次地师级老干部报销医疗费34.5万元,审定基本医疗保险1410人。
4、工伤保险
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目前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55户,涉及职工1.9万人。“十五”期间共进行工伤认定230例。
㈣劳动关系调整
1、仲裁工作
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取得新进展。贯彻《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会议精神,“十五”期间共为116621人办理了合同鉴证手续,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
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十五”期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7件,结案298件,结案率94%,维护了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
2、监察工作
逐步强化劳动监察工作。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用工、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劳动工资、劳动年检的落实”等主要内容,严肃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十五”期间共受理投诉案件976件,查处971件,解决拖欠职工工资1720.89万元,结案率达99.4%。
深入认真地做好我区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十五”期间共为5335户企业进行年检,认定合格的企业5319户,合格率为99.7%。
㈤培训
为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夯实就业素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十五”期间共举办电工、焊工、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起重工、计算机应用、手机维修等专业(工种)的培训班59期,共培训考核发证9004人。
根据国家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十五”期间我区在电工、焊工、中式烹调、美发师、美容师等专业(工种)实行了持证上岗。共举办电工、焊工、计算机专业(工种)鉴定30余期, 2126人参加了技能鉴定, 1797人取得了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㈥安全生产
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度,“十五”期间累计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817份,逐步实现了我区安全生产正规化、科学化的综合管理,规范了全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程序,落实了全区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十五”期间共组织全区性大检查97次,各类专项检查53次,夜查17次,各类安全生产督察24次,累计对6348家化工、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点、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查出各类事故隐患4741处,下达整改通知书指令书1705份,经复查,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工伤事故处理工作,严肃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案。“十五”期间共处理9起死亡事故,18起重伤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险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尚未出台,阻碍了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2、养老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现在企业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差距过大,有待调整。
3、社会保障基金尚有缺口。
三、“十一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方针
㈠我区“十一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区、镇二级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调整、职业技能开发等体系。《劳动法》在我区进一步落实,劳动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保障全体劳动者特别是女职工、未成年人、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安排35000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和15000名城镇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力争组织境外输出劳动力500名;加强外来劳动力的管理;城镇劳动力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
“十一五”时期社会保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继续深化各项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覆盖全区各类人员、制度规范、费用负担和待遇标准合理、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较高、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养老、失业覆盖面达95%,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
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城镇就业人员接受职业培训的比重达80%。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力度,逐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
㈡“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第一,坚持劳动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认真完成好“改革、发展、稳定”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使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服从、服务于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第二,继续坚持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大力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加强劳动领域的科学研究,促进劳动用工制度及择业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第三,切实加强劳动领域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和劳动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矛盾;坚持综合平衡,统筹规划劳动保障事业各主要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使之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
第四,继续把贯彻《劳动法》放在统领地位。全面落实《劳动法》的各项规定,依法监察,使劳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五,坚持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深入开展“学习、团结、勤政、廉政”的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素质较高、廉洁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
四、“十一五”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
㈠就业工作
主要任务是:在加快我区“三个一”发展战略、“六个五”工程建设和海河综合开发工程,增加就业载体建设中,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在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下,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在完善劳动保障工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三级管理是指市、区、镇/街,四级网络是指市、区、镇/街、居/村委会)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区、镇两级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重点做好城乡劳动力(指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统筹安排就业工作;在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发展劳服企业、服务型、商贸企业及各类公益型劳动组织;在系统(指上述劳服企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及各类公益性劳动组织所形成的系统)完成城乡劳动力统筹安排就业的同时,组织好我区城乡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和开展出国劳务。
㈡社会保险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劳动者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也更高,特别是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任务更加繁重。此外,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和职工要求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失业和自由职业者等部分人群对医疗保险的需求越来越明显,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是“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加强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十一五”时期应是社会保险工作快速发展并全面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时期。
㈢劳动关系调整
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纠正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时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使受理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争议的预防,及时妥善地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文明接待和政策咨询服务,把劳动争议处理在萌芽状态。
㈣培训
加强再就业培训,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充分利用我区职业技能鉴定所和锅炉焊工考试委员会的职能,积极开展特殊工种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为津南经济发展添砖加瓦,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创造条件。
㈤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是:使劳动保障全体干部全面、正确地理解和领会…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质并努力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政治上始终与…保持一致;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全面加强,劳动保障干部勤政、廉政,监察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使执法水平有较大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素质较高、廉洁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
五、实现“十一五”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
㈠就业工作
实现上述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快我区“三个一”发展战略,“六个五”工程和海河综合开发工程建设,重点发展引进劳动力密集型和规模型企业,并带动相关的第三产业,完善落实“一联盟,二对接,三同时”(“一联盟”是:由劳动保障部门发起并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把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岗位,劳动保障部门兑现政策和提供劳动管理服务联系起来形成就业联盟。“二对接”是:把工程项目库与人力资源库相对接,使开发就业岗位与安置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相匹配,实现沟通供求,人尽其能,合理配置。“三同时”是:对本镇辖区内的投资项目、新建扩建项目和公益项目,在立项审批的同时,签订招工协议;在开工奠基的同时,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在投入运营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政策扶持协议。)的工作机制,为城乡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就业工作的考核权重,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把经济建设和就业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
3、加快劳动力市场发展速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工作体系。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并建立区、镇两级劳动力资源和用工信息数据库,依托市劳动保障网实现科学分析、动态管理、网络联通、信息共享。形成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培训指导、就业备案、合同管理、失业登记等网络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就业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4、加大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力度,加强就业再就业基地的管理和发展工作,使解决大龄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并形成长效机制。
5、充分利用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快劳服企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及公益性岗位的发展速度,增加就业岗位。
6、加大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
㈡社会保险工作
实现“十一五”社会保险的规划目标,需采取的措施是:
1、根据养老保险条例,积极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基金”,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调整机制,切实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加快医疗、工伤、生育、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逐步将社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
2、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及降低医疗保险费用个人负担的水平,保障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顺畅。
3、合理确定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快建立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和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4、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依托社会组织,初步建立起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㈢劳动关系调整
主要措施是:
1. 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市政府48号令,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纠正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继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力度。
2.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使受理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3. 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争议的预防,及时妥善地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
4. 贯彻重在源头、重在调解的原则,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文明接待和政策咨询服务,把劳动争议处理在萌芽状态。
5. 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认真搞好劳动年检。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实施监察,不断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
㈣培训
1. 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继续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所需企业输送充足的技术型人才。
2. 加强再就业培训,针对再就业基地、各类劳服企业及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需要,对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现岗培训,增强其适应工作岗位的水平和素质。
3. 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产就业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转移的目标。
4、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政策规定,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统筹指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技能培训学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产培训提供载体。
5、加强职(技)校和民办技能培训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专业结构。
㈤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
实现此项目标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要坚持不懈地组织全体劳动保障干部对…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政治修养。
2、在劳动保障干部中开展“学习、团结、勤政、廉政”的思想作风教育,提倡务实、深入、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坚持不懈地反腐倡廉。要经常对劳动保障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4、制定目标计划,加强劳动保障干部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5、充实劳动保障干部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面临着非常艰巨的任务,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团结奋斗,努力促进我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