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讲话】副…在全省海上搜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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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海上搜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和部署全省海上搜救工作。刚才,侯景华同志代表省海上搜救中心,全面总结了三年来全省海上搜救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我都赞同。国家海事局对本次会议非常重视,翟久刚副局长亲自到会并作了…,完全符合辽宁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海上搜救工作成绩显著

三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海上搜救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较好地履行了海上搜救职责,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维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海上搜救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省海上搜救中心编制完成了与辖区内全部国际、国内航行客船合作计划,编制了营口、大连、锦州和葫芦岛海区防抗极端天气船舶疏散方案,与省海洋渔业厅建立了共建海上搜救联动机制,与山东省建立了辽鲁两地搜救合作机制,建立了环渤海地区海上搜救联动机制。“一案三制”的建立完善,为海上搜救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使海上险情的应急响应效率和搜救效果得到明显提高。

(二)海上搜救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海上执法能力和专业应急处置力量建设,不断提升海上与近岸水域的搜救能力。成立了首支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来自社会多个领域的志愿者和船舶加入到应急抢险救助体系,实现了海上搜救资源优势互补。全省海陆空搜救网络初步建立,搜救力量的快速反应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了“专群结合”的科学救助体系,海上安全监管能力和航线安全可靠性全面提升。

(三)海上预警预防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和信息资源共享,对台风、海冰、风暴潮、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采取提前预警,提早部署,防抗极端天气能力不断增强。成功防抗了“梅花”、“米雷”台风以及多起寒潮大风的袭击,在冬季黄渤海海冰影响期间,海事、气象、海洋、救助、渔业、港口等部门全力配合,保证了电煤等物资运输和海岛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未因冰困造成人员伤亡。

(四)海上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单位和各级搜救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发扬拼搏精神,成功组织了多起重大海上搜救行动和极端天气防抗工作,包括2009年“吉松5”轮船沉没救助、2009201050年一遇的渤海海冰防抗、2010年大连新港“7.16”火灾引发的原油入海污染应急处置等海上突发事件,为最大限度挽救遇险人员生命、减少财产损失、防止海洋污染做出了突出贡献。

海上搜救工作组织得力、协调顺畅、反应迅速,成效显著,为全省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对此,省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海上搜救中心科学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海上搜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勇于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充分认识当前海上搜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的快速推进,全省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海上活动大量增加,海上安全事件明显增多,海上搜救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

(一)海上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海上搜救能力已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我省大陆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广、船舶通航密度较大,老铁山水道、渤海湾和烟大客运航线是事故多发区,加上近年来极端灾害天气频发,海上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接连发生了几起较大海上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对海上搜救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二)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进程加快,海上搜救工作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正加快推进实施,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程加快,“十二五”期间,辽宁沿海港口水运业将处于大建设、大发展阶段,对我省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海上产业多样化发展迅速,发生海上险情的概率大幅提高。随着海上运输和海洋产业持续发展,渔业生产、涉海工程建设、勘探开发、旅游休闲、体育运动、海上休闲活动以及其他作业不断增多,船舶、飞机与人员在海上活动的数量、时间和密度大幅增加,给海上搜救工作带来了新任务。

(四)海上重大溢油污染事故风险日益增加,应急反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渤海海域海上石油勘探开采蓬勃发展,钻井平台发生溢油的风险正进一步加大。辽宁辖区内还分布着多个大型油品码头,船舶也正朝着大型化发展,海上油品运输船舶逐年增加。随着沿岸石油加工提炼厂和石油储备库的逐年增多,陆源油污入海的事故也时有发生。海上重大溢油污染事故一旦发生,将带来长期的灾难性的影响。

面对海上搜救工作的新挑战,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三、全力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海上搜救工作

海上搜救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我们一定要全力抓实、抓细、抓到位。要从防范在事故之前、搜救在关键时刻两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防范在先,严格安全管理

近几年的海上险情有以下特点:一是“三无”船舶、渔业船舶和近岸养殖船舶在全部险情中占很大比重。二是部分渔民安全意识淡薄,超抗风等级出海、超航区作业,越界捕捞。三是部分小型船舶状况差,缺乏安全、通信和救生设备。部分“三无”船舶违法套牌,非法从事海上捕捞和运输作业。四是海上非法采砂运砂船舶险情时有发生。五是陆岛运输基础设施、装备水平、运输能力与形势任务要求有较大差距。因此,海上险情的救助要关口前移,加大防范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工作力度,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从根本上解决水上安全问题,减少事故发生。

一要加强安全管理交通、海事、渔业、边防等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船舶检验关、船员考试关和施工企业安全准入关。当前要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套牌、“三无”渔船。对查获的“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在港口查获的违规渔船,完成整治前,一律禁止出海作业。要加强陆岛运输安全管理,各市要认真研究,近期拿出工作方案,省交通厅负责落实督办。

二要排查安全隐患要重点对渔船适航状况、职务船员配备、安全消防救生设备、滩涂养殖生产安全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严厉查处渔业辅助船从事海洋捕捞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养殖渔船违章搭员和渔船从事非渔生产活动行为。对海上非法采砂和非法运输行为,要重拳打击,从现在开始不再审批,各地要加强协调,整合力量严厉打击。

三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渔业船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作业。严格执行渔船编队生产制度。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船员、渔业人员、港口作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及早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海上险情的发生。

四要坚决制止非法越界捕捞非法越界捕捞屡禁不止,造成的后果日益严重,已上升到国家政治问题,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必须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打击各类非法行为。各市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下决心下大气力加以治理和解决。对非法进入或组织他人非法进入他国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扣渔船捕捞许可证、取消渔船燃油补贴。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中朝民间渔业合同项目的组织管理,使国家和省的管理规定真正得到落实。要加强对批准进入他国水域作业渔船的管理,使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业。特别是要加强对批准进入他国水域作业渔业人员的法律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自觉遵守相关协定,不进入他国领海和存在争议的敏感水域,不暴力抗法。

(二)不断加强海上搜救力量,健全完善海上搜救机制,提高海上搜救科学化水平

一要加强搜救力量。搜救能力决定搜救效果。要用最先进的搜救船只和设备武装搜救队伍,发挥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在搜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搜救力量的现代化水平。各类海上执法船艇要配备相应的搜救及防污器材和设备,提升在恶劣海况和近岸水域的人命救助能力,提升防污染处理能力。要进一步合理配布海事监管和专业救助力量,科学利用各种专业救助资源,提高总体搜救能力。

二要建设过硬队伍。海上搜救具有“急、险、难”的特点。搜救工作要求及时、科学、安全,建立高水平的专业化搜救队伍极为重要。要组建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海上搜救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对搜救协调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把搜救队伍打造成一只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的优秀队伍。还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做法,在全省各搜救分中心大力发展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作为专业搜救力量的有益补充,使海上搜救力量布局更加合理、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搜救更加及时有效。

三要提高应急能力。对海上搜救而言,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安全,在事发第一时间迅速做出科学反应和处置,就能最大限度挽回生命和财产损失。要不断完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对搜救队伍进行技能培训,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加强各搜救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搜救队伍的实战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提高对新形势下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当前特别要提高对海上溢油污染的应急能力,各地要尽快编制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视监测机制,提高监测能力。加大对大型油轮、散装化学品船、液化天然气船事故的应急反应方案的研究,进一步提高辖区溢油事故和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反应能力。

四要完善搜救机制。要充分利用好辽宁省海上搜救工作会议和北方海区区域联动合作机制平台,完善海上搜救工作协调机制,深化各成员单位之间和与其他省市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海上搜救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将搜救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积极研究探索政府投入与社会捐赠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渠道,推进各级政府建立奖励和补偿机制,对在重大海上搜救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补偿。要进一步完善海上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海况预警机制,加强与地震局、气象局和海洋局的合作、建立及时、畅通的预警信息传递平台和快速发布渠道,并在各市级搜救中心推广应用。

五要提高搜救水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科技进步为海上搜救提供了新的手段。要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搜救决策水平和搜救成功率。要把合理调遣各种搜救力量,优化利用搜救资源作为重要的指导原则,科学制定搜救计划。进一步开发完善搜救信息系统和辅助决策系统,继续加强如卫星遥感遥测、海上漂移模型、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先进设备和手段的研究和应用,加快海上搜救现代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搜救系统。

六要加强组织协调海上搜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协作配合。地方政府要负总责,各相关行业部门相互配合,在海事部门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辽宁海事局,代表省政府负责全省海上搜救工作的总协调和总指挥,各市要服从调度指挥,主动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落实搜救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海上搜救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决策科学、指挥有力、行动协调。要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海上搜救典型事例,大力普及海上避险、救援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海上搜救工作。

我们要以更加科学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认真抓好海上搜救的各项工作,推动我省水上安全生产和搜救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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