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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讲话】县政法委书记在勃利县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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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勃利县社区矫正工作

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两个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刚才,沙桂华同志宣读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机关分别从自身职责出发,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社会文明进步、刑事政策日趋理性化的重要标志,是非监禁或暂缓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这种做法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但对我们来说却是一个新的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需要我们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开展社区矫正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据统计,我国监狱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率高达20%25%。而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仅有0.2%。所以,把部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进行非监禁矫正,不仅能促使其在一个熟悉的人际环境中自觉接受监督改造,减少对立情绪,激发自我改造的动力,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而且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人。作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做了大量工作,克服了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力量薄弱、办公装备和经费紧缺等方面困难,成立五个街道司法所,全县乡镇和街道司法所全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和实地考察学习,规范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制定了法律文书传递、矫正对象交接、安全防范、外出请销假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使我县社区矫正启动工作规范有序。

(二)开展社区矫正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宽严相济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政策,要求我们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严肃性。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意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尽可能地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社区矫正进一步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管制、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措施都是在社会上对罪犯实施矫正的方式,体现了法律的宽大、社会的宽容;另一方面,社区矫正对象尽管在社会上服刑,但其罪犯身份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必须依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教育改造。据统计,全国监狱在监人员有160万,全省有5万,七台河地区监狱也有1700人。开展社区矫正能够更加合理地配置刑罚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刑罚执行方式相辅相成,有利于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集中力量矫正那些只有在监禁条件下才能改造的犯罪分子,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三)开展社区矫正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刑罚执行工作与时俱进的重大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渐多样化,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也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并列的格局,是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国行刑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探索罪犯改造方式多样化、科学化的有益尝试。同时,社区矫正具有行刑社会化、低成本化等不可替代的优势,有利于增强刑罚效能,提高改造质量,也有利于提升整个国家的文明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政治形象。

二、积极稳妥,依法规范,扎实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但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诸如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社区组织不够健全,社会对社区矫正的承受力还不够强等等。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两高两部”通知精神,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一)把“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方针贯穿工作始终一是要严格掌握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能超越和违背现行法律的规定,这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把握的首要原则。目前,适用于社区矫正的罪犯主要有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四种类型。承担社区矫正工作职能的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严格执行这一范围规定,防止因范围扩大造成矫正工作的不公平以及由此带来的混乱。二是要严格依法实施对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要以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为基准,对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教育、社会活动等进行严格的评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矫正对象实施行政奖惩、建议司法奖惩的重要依据。奖惩一定要体现法律政策的公允性、严肃性,坚决防止和避免人情、关系、金钱对奖惩公正性的干扰和破坏。三是政法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刑罚适用、刑罚执行和法律监督的职责。审判机关要严格依法适用非监禁和减刑、假释等刑罚措施。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要依照现行法律,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工作,对重新违法犯罪的矫正对象依法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脱离监控范围的矫正对象进行抓捕。监看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措施。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防止和杜绝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涉法涉诉问题。

(二)加强对矫正工作方法的创新、探索、研究和实践一是要加强监管控制,增强社区矫正的安全系数。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安全,是社区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可以预料,随着矫正工作的全面展开,矫正对象的不断增加,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管理,必将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对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控,必将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要通过建立矫正对象数据库、档案等形式,准确掌握每一名矫正对象的个体情况;通过登记报到、定期汇报、请销假制度等措施,对矫正对象进行适度控制,坚决防止出现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通过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等办法,及时掌握了解矫正对象的生活、思想变化,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实施重点防范,防止矫正对象因社会和人为因素的变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二是要创新丰富工作方法,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社区矫正关键在于“矫正”,核心是提高矫正质量。在教育内容上,要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为重点,通过法律法规、行为规则、道德规范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政策规定、知晓道德规范、掌握行为准则,不断强化其改造意识、回归社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在教育方法上,要大力推行心理矫治等科学方式,探索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模式,从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背景、认罪态度等方面,加以甄别分析,实施个案矫正。在教育载体上,要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要积极开展帮困扶助工作,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和生活帮助,减少诱发其再犯罪的客观因素,促其尽快回归社会。三是要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是前提、创新是关键、质量是根本。我县虽然开展此项工作较晚,但就全省乃至全国来讲,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已经取得很多好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借鉴。要加强我县社区矫正的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的教育培训从社区矫正工作肩负的职责看,如果没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工作效果就难以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矫正工作队伍。要重点培训矫正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应知应会的具体内容,包括基本法律政策规定、工作流程以及工作规范等,尤其要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增强公正执法和廉洁自律意识。要不断提高矫正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预见性,在不断克服困难、积累经验的过程中,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深入。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努力构筑社区矫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到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基层司法所具体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机构建设上,全县已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员配备上,要努力为基层司法所解决好立户列编的问题,保证司法专项编制落实到位。在队伍建设上,要不断调整充实司法所力量,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会上要广泛招募包括离退休法官、检察官、退休教师等在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建立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二)明确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牵头单位,又是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既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当好协调者,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好主导作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力军,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涉及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全力支持。综治部门要将社区矫正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实行目标管理。民政和劳动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困难和就业问题。编制和财政部门要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需要,切实解决好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组织做好在校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卫生部门要对矫正对象出具医疗意见,进行心理矫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社区组织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帮助。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注重宣传,夯实社会基础要大力做好社区矫正舆论宣传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简报、电视、广播、网络、社区墙报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重要意义,宣传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那些遵纪守法、重新做人的矫正对象典型,让全社会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广泛开展工作经验交流,通过社区矫正档案评比、教育矫正技能竞赛、互相学习观摩等,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推广典型工作经验,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指引和支撑。

同志们,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宜居家园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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