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残疾人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一、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关怀下,残疾人事业以全面加强为残疾人服务,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共享和谐社会,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主体,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实施《静海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经过共同努力,各项任务指标已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二、“十二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目标
——建立起以《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工作切入点,以落实各项扶助残疾人普惠加特惠政策为主体、以全社会扶残助残多项措施为补充、以相应工作机制为保证的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残疾人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
——残疾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健全儿童的水平;高质量普及视力、听力、肢体残疾学生高中教育。
——城乡残疾人就业人数比“十一五”目标增加10%;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得到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对城乡所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特困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
——继续实施农村残疾人翻建或修缮住房的扶贫安居工程。
——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残疾人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切实改善。
——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更加活跃。
——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和社会扶残助残良好风尚得到大力弘扬。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同步规划,重点扶持,优先实施。
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工作全局,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针对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发和依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多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4.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力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完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健全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5.坚持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形势,提出工作新思路,拓展工作新领域,增添工作新措施,解决工作新问题,开创事业新局面。
三、“十二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
(一)康复
1.任务目标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0例;人工耳蜗植入3例;组织15名0-6岁的聋儿参加康复培训;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0名;装配假肢50例;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35名;肢体儿童康复训练5名、智力儿童康复训练10名;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500件。
2.主要措施
(1)加强和完善我县残疾人综合服务,努力拓展康复业务,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建立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村)康复站建设,进一步落实“阳光家园”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机构,努力实现康复服务零距离社区。
(2)加大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康复救助政策、整合康复救助资源、规范康复救助行为。以乡镇各级医疗机构为依托,积极探索对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的新机制。
(3)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开展早期筛查,早期康复治疗,减少残疾发生。
(4)开展各项康复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二是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推广人工耳蜗植入,对贫困聋儿免费配带助听器,依托聋儿语训指导中心,开展聋儿康复训练。
三是积极开展好聋儿、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优质价廉的实用辅助器具,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等辅助器具实施救助。
(二)教育
1.任务目标
——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5%;以特教学校为主体,以乡镇中小学为依托,为50名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主要措施
(1)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推行随班就读,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采取教育部门提供教师,残联提供每生每年不少于3500元补助资金的办法实施免费送教上门服务。
(3)建立健全助学机制,对残疾学生及父母双残特困残疾家庭的在学子女,继续实施“三四五一”工程。(即:每生每年补助小学300元、初中400元、高中500元、大学1000元)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1.任务目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建设。在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扶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扶助措施;城镇新增就业60人,农村新增就业967人;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0名。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城镇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分类救助,依托社会资源,建立10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建立3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200名贫困农村残疾人增加收入;帮助3000名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350户农村低保或特困残疾人家庭住房进行危房改造;对1300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残疾人进行生活救助。
2.主要措施
(1)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在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效办法,以征缴促进就业。
(2)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福利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落实,调动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3)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机构。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职能,根据残疾人特点,开展规范的职业培训、指导、介绍等工作;以市场要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体系。
(4)加大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选择适合残疾人的脱贫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进一步发挥扶贫基地的示范、培训和扶持作用。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进一步提高经济收入。
(5)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实施残疾人扶贫安居工程,对修建房残疾人家庭的延伸服务;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残疾人按残疾类别及等级给予50-200元分类救助,进一步完善救助长效机制。同时,确保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医疗保险费实行全额补贴,力争实现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率100%。落实和完善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组织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落实“阳光家园”计划,通过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源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
(四)文化与体育
1.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抓好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积极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市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
2.主要措施
(1)鼓励、支持公共文化、体育等活动,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公共图书馆(室)和乡(镇)、街道、村图书阅览室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在城乡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和适于残疾人的体育设施。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五)社会环境
1.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积极宣传倡导无障碍设施建设,抓好静海城区无障碍建设。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2.主要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新闻媒体采用不同形式,报道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开展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的教育,培育爱心,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舆论环境。
(2)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3)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4)积极组织好作品参加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活动。
(5)推进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加强无障碍宣传,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对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
(六)维权
1.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规章的制定、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
——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2.主要措施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2)切实保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县乡两级政府制定或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扶助政策。
(3)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组织开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促进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5)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力度,下移工作重心,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类问题,维护残疾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七)残疾人组织建设
1.任务指标
——完善各级残联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职能,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2.主要措施
(1)乡镇(街道)残联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落实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培养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的服务。
(4)对残疾人证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准确数据为政府制定残疾人政策提供准确依据。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