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文明水平 建设人民满意城市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表彰暨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
刚才,剑飞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全面总结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成绩和经验,就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大家抓好落实。
在上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文明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发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效果显著。虽然由于突发特大安全事故,长沙与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失之交臂,但驻长部队、单位和全市人民为创建倾注的热情、作出的努力、挥洒的汗水,以及创建给发展带来的推动、给城市带来的变化、给市民带来的实惠,是有口皆碑、广泛认同的。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长沙警备区,向积极投身创建活动的全市人民和受到大会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热烈的祝贺!
创建的实践生动丰富,创建的经验弥足珍贵。通过创建,使我们对科学发展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执政为民的实践更加自觉、对造福于民的追求更加坚定。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立足新起点,迈向新目标,全面提升文明水平,建设人民满意城市。这里,我强调四个问题。
一、深刻理解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内涵
我们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把长沙建设成为一个宜居宜业、民富民安的幸福家园。这是一个既源于文明城市、又高于文明城市的全新目标:把人民满意作为价值追求,指向更加明确;把人民满意贯穿城市发展,要求更加具体;把人民满意融入文明生活,内涵更加丰富。
首先,人民满意城市必须是一座文明之城。一座城市,不仅创造和聚集物质财富,而且培育和积累文明成果。我们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就是要突出培育共同的价值取向,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诚实的信用环境,培育文明的社会风尚,真正做到市民素质明显提升、公共秩序不断规范、社会风尚日益文明,使乐观豁达、健康向上、包容礼让、团结互助成为长沙人的行为准则,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气。
其次,人民满意城市必须是一座和谐之城。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和谐既是形象、是品牌,和谐也是环境、是资源。只有人与城市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广泛认同,人民才会真正满意。我们要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彰显山水洲城风貌,增强城市人居功能,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大局、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使市民的安全感、认同感、归属感明显增强,使长沙成为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富有独特魅力的宜居城市。
第三,人民满意城市必须是一座活力之城。活力是迈向未来的激情,是人民满意的体现。一座城市只有活力澎湃,才能生机勃发,让人看到希望,令人引以自豪。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必须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创新能力,彰显城市魅力,释放生态潜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长沙是发展有机会、创业有舞台、生活有品位的一方热土。要崇尚创新、鼓励创业,允许失误、宽容失败,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把长沙建设成为开放包容、经济繁荣的创业之都。
第四,人民满意城市必须是一座幸福之城。幸福是源自心灵的主观感受,是人民满意的最高境界。追求幸福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虽然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幸福的体验通常因人而异;但是作为一种社会心理,幸福的根源在于客观现实。我们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就是要让市民生活得舒适、愉快和幸福。我们要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快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长沙成为文化教育发达、生活品质良好的幸福家园。
二、充分认识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意义
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就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人民幸福为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城市以市民为本、市民以城市为家的互动中,推动城市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广泛的认同感来推动人民满意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更能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地位。人民群众既是城市生活的主人,又是城市建设的主体。我们过去经常强调,人民城市应该靠人民建设,却忽视了人民城市怎样让人民满意。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把人民群众的主人地位与主观感受、自身需求与自身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必然激发群众的热情,使城市建设的过程由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实效由群众评价、城市建设的成果由群众共享。如果群众的自身需求与创建标准相差很远,主观感受与客观实际不尽一致,必然劳民伤财,引发群众不满。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更能彰显城市发展的价值追求。城市发展怎么定位、建设标准又是什么,当然是人民满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终要体现在人民满意。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小平同志曾多次讲过,我们做任何决策、办任何事情,都要看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这是一个最根本的要求。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为百姓提供更美的城市环境、更优的公共服务、更好的生活质量,无论从价值取向、目标定位来看,还是从参与主体、评判标准来看,都紧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求知求乐、创新创业来谋划,充分考虑到群众认同、群众参与和群众满意,一定能够使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彰显现代文明的价值。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更能体现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把人民满意作为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体现了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理念;它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四位一体”,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它将城乡联动、各方互动贯彻其中,体现了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通过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标志着发展理念进入新的高度,思想境界有了新的提升,这将使科学发展的理念得到更好的实践和升华,科学发展的思想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更能反映广大市民的共同期盼。在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中,广大群众就提出了保持创建常态的意见和要求。前不久,我们组织“三年工作纲要”征求意见,人民群众对满意城市的建设满怀信心和期待。但是,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瞎折腾,最反感的就是图虚名,最害怕的就是搞形式,最期盼的就是重实效,给城市带来更多的变化,给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群众翘首以盼,我们责无旁贷。一开始就坚持人民满意的取向,瞄准人民满意的目标,贯穿人民满意的标准,就能坚定不移地把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全面推开、引向深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实惠和方便。
三、始终抓住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重点
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精心部署,扎实推进, 把长沙的城市形象、文明程度、幸福指数、和谐水平进一步提升,把人民满意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与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每个层面。
1.着眼于提升市民素质,更加注重引导人、教育人、激励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城市既是一个公共空间,也是一种集体活动。我们的城市人民是否满意,每一个市民既是评价的主体,也是评价的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对一个城市的印象,就是对这个城市市民的印象;对一个城市的满意,就是对这个城市市民的满意。要以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把人民满意城市建设的过程,作为引导人、教育人、提高人、凝聚人的过程,切实抓好精神领域的建设,切实抓好人文精神的升华。要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社区单位的阵地作用、创建活动的载体作用,更加注重宣传教育,更加注重环境熏陶,更加注重实践养成,形成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的良好风气。
2.着眼于提升综合管理,更加注重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城市管理是一道难解之题,也是一道必解之题。长沙正处在城市化由初期向中期的过渡阶段,这也是亟待加强管理的重点时期。要把文明城市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升,建立规范,形成制度,转变为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使人民满意城市的建设着力于常态,致力于长效。要着眼于全城管理、全民管理,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抓、部门主管、单位主动、市民主体的管理格局。要把握疏与堵、远与近、标与本的结合点,从市容维护、城市交通、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等难点部位突破,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治“脏”、公共秩序治“乱”、窗口服务治“差”、生态环境治“污”,在从严管理、依法管理中来体现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3.着眼于提升城市形象,更加注重承载力、竞争力、软实力。任何一座城市,都有其鲜明个性和独特风格。这是一种无形资源,也是一张“有形名片”。我们在建设人民满意城市过程中,要把塑造形象、展示魅力作为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城市的承载力、竞争力、软实力。要强化配套功能,抓紧实施文化工程、生态工程、畅通工程、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既打造亮点、彰显特色,又攻克难点、凸显效果,更好地展示“一江两岸、山水洲城”的独特形象。要提升综合实力,按照全国争先、中部领先、全省率先的目标定位,加快推进长沙的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统筹推进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平安和谐模范城市、生态建设示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品牌。要优化城市软件,切实加强科教支撑力、文化创新力和城市吸纳力等软实力建设,扩大长沙影响,展示长沙魅力。
4.着眼于提升生活质量,更加注重帮民富、维民利、解民忧。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服务于民、造福于民、惠及于民。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提高最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进一步拓展创业平台,通过降低创业门槛、拓宽创业领域、加大创业扶持,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兴业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丰富公共产品,为老百姓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良好的生活环境、便捷的出行条件和有力的居住保障。要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真正做到规范、高效、优质、便民。
四、全面把握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
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是全新的目标和追求,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没有固定模式照搬,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三年工作纲要》和《年度实施计划》,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定目标,定方案,定措施,做到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1.要用全局的视野谋划人民满意城市创建工作。人民满意城市的建设,外延丰富,内涵深刻,总揽了“四个文明”,覆盖了方方面面。为此,我们从一开始就要通盘考虑、整体布置。要继续坚持“四个一”的总体思路,即实践科学发展的一个载体、加强社会管理的一大抓手、提升市民素质的一条途径、造福人民群众的一件实事,真正让人民满意城市建设融入发展大局、落到工作实处、走进百姓生活。各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研究、定期调度、讲评督查,确保有部署、有考评,有投入、有效果。要把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工作落实到基层,全市各行业、各单位既要抓好自身创建,又要做到协同配合,形成“大合唱”。
2.要把人本的理念贯穿人民满意城市创建工作。要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惠及人民”作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价值追求,使人民满意城市建设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努力把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及时推广人民群众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向往转化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巨大精神力量,扎实推动创建工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创建成效的最高标准,把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建立在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之上。
3.要以务实的精神推进人民满意城市创建工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首先要弄清楚群众想的是什么、缺的是什么、盼的是什么,这样才能解群众之所难、办群众之所需、帮群众之所急,使建设过程请群众参与、建设实效由群众检验、建设结果让群众满意。尤其是要发挥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在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活动中,社区需要办什么?怎么办?由谁办?应由群众讨论决定,真正做到大家的事大家定、社区的事社区办。要加强工作协调,调动好各驻长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深化“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的竞赛活动。加强城乡统筹,在文明创建、生态治理、志愿服务等方面探索共建共享的新路子。
4.要靠有效的载体支撑人民满意城市创建工作。创建的实践充分证明,工作没有载体,就难以激活主体。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过程就是群众参与的过程、养成教育的过程、素质提升的过程。要设计多种载体、打造多个平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要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县城、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为重点,继续开展具有长沙特色、贴近市民生活的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提高参与度,用有效的载体平台来推动人民满意城市建设。
同志们,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既是时代的要求,更是群众的期望;既是创建的承继,更是全新的开始。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努力使长沙这方热土真正成为宜居宜业、民富民安、共建共享的文明之城、和谐之城、活力之城和幸福之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