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3月30日)
近几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城乡规划工作也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特别是去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了全省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大家的心血,刚才利民处长对“十一五”期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并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第一,要准确把握“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形势。目前,国家和省里国民经济发展到了新的历史时期,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要依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围绕这两大主题,吉林省提出了“三化”统筹和 “三动”并举的发展战略,核心是“统筹”,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城乡规划工作的定位要放在统筹“三化”的战略高度,科学谋划,统筹规划,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第二,正确认识到当前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的严峻考验。城乡规划是科学发展的关键,《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确立城乡规划工作在科学发展和城乡建设中的法律地位,规划滞后的局面必须努力扭转。《城乡规划法》提出的“先规划,后建设”原则,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树立了城乡规划工作的权威地位。客观上也要求城乡规划工作必须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和落实地方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主体思路。近年来,随着全民规划意识的增强,规划公众参与度越来也高,城乡规划工作受到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成为社会的焦点,越来越多的由于规划引发的违法案件频频曝光。城乡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公共政策,与社会民生休戚相关。我们要通过科学规划来调整不同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各方利益冲突,使城乡规划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和考验。
第三,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是我们整个行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去年,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化,提出要深化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全面启动县级以上城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深化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时,孙政才书记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在全省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城镇化问题。二是突出长吉一体化这个龙头,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三是正确处理好长吉一体化与延珲城市组合区的关系。四是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工作。五是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提高规划执行力。他还亲自听取了长春、吉林两市城市总体规划汇报。王儒林…2次听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汇报,亲自主持召开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规划成果,并提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抓手”。王祖继副…先后17次进行专题研究,3次召开全省规划局长工作会议,听取了长春、吉林、松原等城市总体规划汇报,多次深入到长春、吉林、延边等地调研。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聘请国内外高水平规划设计队伍如期高质量完成了规划修编任务。很多城市还以此为契机,同步启动了下位规划编制工作,使得城乡规划体系得到了完善提高,为下一步城乡规划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是我们城乡规划行业的发展良机,有领导重视,法律支撑,社会参与,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规划的调控力,在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工作中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去年全省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各地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高质量的规划成果,这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奠定了更高的起点。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城市总体规划是引领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要通过实施规划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城镇化快速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和产业支撑。我们要在突出特色上做文章,按照四个层次的城镇体系框架,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突出抓好长吉一体化和重要节点城镇规划实施和建设,切实发挥对城镇化的引领作用。《城乡规划法》提出的“四线”控制,加强了对城市生态环境、河湖水系、历史文化遗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与保护,既是公共政策又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保证。我们要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模式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走出一条生态、宜居、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暖房子工程、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发展和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是省政府确定的当前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的四项重点工作。城乡规划工作要紧紧围绕这四项重点工作,我们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些都是提高城镇化质量、改善社会民生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暖房子工程建设不单单是解决城市供热问题,更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城市环境提升工程,我们要在规划工作中给予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业今年工作任务艰巨,各级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落实,深入研究城市旧区更新规划的编制内容,详细划定旧城区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需改建的地段界线,明确旧区改建的建设时序和具体范围,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征地和拆迁提供依据。此外,还要加强对房地产业的空间引导,不断优化城市功能,提升住宅品质,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认真研究当前城乡规划中的深层次问题
首先,土地问题是城乡规划需要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的突出问题。推进城镇化不是简单的把农民的土地拿出来搞城市建设,要重视引导城镇从实际出发,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益。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国家确定的18亿亩红线不能突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带来大量的农民进城安置问题,如何高效利用珍贵的土地资源,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城镇化快速发展与资源高效利用之间的协调关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仅要合理利用城市地上空间,更要加强对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加快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促进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
其次,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是城乡规划工作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城市交通问题正日益困扰我们,症结所在就是规划缺少前瞻性,规划历史欠账太多,市政基础设施欠账太多。各地要吸取长春市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快速发展中的中小城市要引以为鉴。我们要通过规划来加强对城镇密集区、老城区的交通疏导,引导城市功能向新城(新区)以及周边地区扩散转移,避免出现新的大城市病。
再次是规划实施管理问题。通过前一个时期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我们发现存在着政府领导干预规划、开发商主导规划、老百姓左右规划的问题。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规划没有确定法律地位。没有经依法批准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做指导。其二规划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没有规划作为法律依据。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没有规划不能建设。但由于目前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控详规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的目标比较困难。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研究一种既经济又有效的编制方法,学习长春市“单元控规”的编制模式,优先编制近期建设拟开发地块。同时,规划内容要充分体现强制性内容的刚性和指导性内容的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