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支队矿山抢险应急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矿山抢险救援工作,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秩序,降低矿难造成的损失,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的要求,结合支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矿山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俞 洋
副组长:杜 艺、陈小平、陈迹昌、殴筑新、周鲁黔、
解克毅、陈光荣、李 昂、许友义、李永前
成 员:支队各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
启动本预案由领导小组下达指令
二、工作要求
(一)支队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在接到矿山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后,当日值班干部按照指令带队赶往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二)辖区大队要按照矿山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加大矿山抢险现场周边路面巡逻管控、交通疏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力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排除突发险情;开通紧急通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的保畅、开道工作;“850”指挥室向市局指挥中心、总队值班室报告当日矿山抢险现场道路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三)政治处负责组织机关科室45岁以下男民警汛期每班20人待命;及时收集、宣传报道在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鼓舞广大民警的斗志。
(四)办公室“850”指挥室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开展工作,要做好应急准备,同时通过监控大屏及时收集相关信息。
(五)监控中心要做好各种通讯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支队网络、无线通讯畅通,以及监控大屏正常使用。
(六)后勤科要做好车辆、油料、食品、照明及抢险物资准备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必要的后勤保障到位;与宣传科加强协作,落实宣传指挥车的值班备勤制度,确保宣传指挥车能够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二)值班支队领导要检查各大队值班备勤力量,按照市局指令,第一时间指挥、组织一线大队开展矿山抢险应急工作,同时按照实际需要协调机关科室待命警力增援一线大队。
(三)进一步强化广大民警的执行力,切实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党员民警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千方百计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注意发现并积极疏导群众不满情绪,坚决杜绝因工作失误、方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群众报警求助绝不允许出现扯皮推诿现象,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紧急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尤其是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器材要提前安排,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通讯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