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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汇报】市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四化”示范院建设工作意见》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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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四化”示范院建设工作意见》的汇报


今年5月,我院被高检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基层院“四化”建设示范院。进一步深化我院“四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好基层示范院作用,在深入调研,广泛汲取我市党政机关以及全院干警建议的基础上,我院制定出台了《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2011-2014年深入推进“四化”示范院建设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的主要思路和内容汇报如下:

一、科学规划,创新“四化”示范院建设理念

我院在制定《意见》时,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各项工作内容,科学设计各项具体措施,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积极创新“四化”示范院建设理念。把实现“六精六优”作为未来三年发展的总体目标,而在具体落实上则提出“六个走在前列”。《意见》指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力推进服务大局精心化、执法办案精品化、队伍建设精兵化、检务管理精细化、科技应用精湛化、检察文化精彩化,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更优、工作业绩更优、队伍素能更优、管理机制更优、检务保障更优、检察形象更优。总体目标,坚持高点定位,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符合四化建设基本要求,有利于自我加压,发挥每名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不断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前列。在具体落实上,《意见》提出“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上走在前列;在业务立检、为民执法上走在前列;在人才兴检、队伍素能上走在前列;在科学管理、综合绩效上走在前列”;将在科技强检、应用水平上走在前列;在文化育检、塑树形象上走在前列”。 “六个走在前列”, 涵盖了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服务人民群众、队伍建设、执法办案、科学管理、检察文化、信息科技等诸多方面,体现了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发展的理念,表明我院在四化建设方面再创佳绩、争做示范的决心。

二、细化措施,打造“四化”示范院建设亮点

我院推进四化示范院建设的各项措施具体明确,“亮点纷呈”,具体表现在:

(一)服务大局 措施务实

《意见》将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提出创新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层次、载体,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注重服务的实效。《意见》要求:一是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注重分析研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阻碍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各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力度,探索完善侦查信息情报体系建设,健全侦防一体化机制,积极运用“制度+科技”工作理念,推进职务犯罪趋势预测预警体系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四是依托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完善市、镇、村三级涉检信访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检察环节的各类矛盾风险,提升矛盾化解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五是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六是深化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权利平等保障机制和“四位一体”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创新青少年维权方式,深化完善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七是紧紧依靠、服务群众,继续深化巡回检察工作方式,完善巡检热线、视频接访等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增强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二)规范执法 措施精细

《意见》在规范执法上,突出了以下几点措施:其一,以提升公信力为目标,细化办案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严密的执法规范化标准体系;其二,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以“检察机关案件督查工作管理”软件为平台,探索建立集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实现执法管理监督的全程化、实时化、公开化;其三,健全检务督察、执法监督、执法档案、诉前谈话等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办案活动中的苗头性问题,保障公正、规范执法;其四,健全办案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多方面地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岗”、“规范执法标兵”、精品案件评选、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案例分析评比等活动,并将考核结果与法律职务晋升、年度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相挂钩,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其五,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纪检监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控申部门“四位一体”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舆论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对于执法办案,《意见》涉及程序制度、考核奖惩机制、内外监督制度等诸多方面,有助于形成完善的执法管理体系,促进执法办案的规划化、标准化、制度化。

(三)队伍建设 措施全面

《意见》在队伍建设上提出以下思路:第一,将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结合,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全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第二,强化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其引领功能,同时兼顾对年轻人才的培养,打造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第三,将队伍建设与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创新教育培训的形式和载体,着力培养一批省级检察业务专家和检察专门人才。第四,将队伍建设与检察文化结合,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弘扬“明德、崇法、求真、致远”的“院训”,打造“检察同期声”论坛等文化品牌。队伍建设措施全面,既强调了教育培训,也突出了党建工作对队伍建设的影响;既注重组织建设,优化干部队伍,也突出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同时注重发挥检察文化的特殊教育功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科学管理,措施求新

《意见》在科学管理上,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将标准化管理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各个环节,构建检察执法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后勤管理与信息化相结合的“五位一体”标准化管理体系。《意见》坚持以为本的管理理念,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创新工作奖、突出贡献奖、“检察之星”等形式和载体,确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导向,全方位关心和爱护干警,着力打造“幸福检察”。同时,坚持工作机制的创新,完善侦查预备队、侦捕诉防协作联动等机制建设,强化巡回检察、“检调对接”工作的内部协作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坚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轮岗交流、挂职锻炼,构建检校合作平台,聘请高校学者来院挂职等形式,带动培养更多更优的专业人才。

(五)技术保障 措施得力

《意见》把信息技术做为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强力保障,强调以信息化应用…,大力推进保障现代化。在业务科技装备保障建设上,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提升先进科技装备使用效能,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技术设备共享型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基础建设上,综合考虑安全保密、办公办案、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后勤服务、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各方面的需要,致力于建立全院基础数据信息中心、电子检务协同管理平台,着力打造“数字检察”,推进信息化建设;在现代科技成果运用上,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拓展信息化应用领域,注重加强信息化与科学技术应用培训力度,提高干警实际运用操作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设备的功能。

三、精心组织,确保“四化”示范院建设成效

“四化”示范院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检察工作的方方面,为此《意见》在建设的推进实施上,突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全院干警深入推进“四化”示范院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确立每个年度的工作主题和重点。坚持稳步推进,将“四化”示范院建设划分为“四个阶段”,明确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2011年为“夯实基础年”,系统性梳理、高标准排查,重点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四化”示范院建设的具体措施;2012年为“全面推进年”,建立健全各项办案工作机制,重点开展“四化”标准体系建设;2013年为“深化提升年”,不断深化完善各项工作措施,重点培育、总结特色经验和做法,推动整体工作不断“出成果、出精品、出经验、出人才”;2014年为“成果检验年”,重点完善各类工作资料和台帐,积极迎接高检院的检查验收。这有利于扎实稳步推进我院“四化”示范院建设,确保“四化”示范院建设的成效。

以上是对我院深入推进“四化”示范院建设工作意见的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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