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建设局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普洱市建设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2007年工作情况
(一)城乡规划工作
按照“注重特色、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高品位”的要求,着重突出特色,提升档次,加大规划编制和规划监管力度,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规划工作取得成效。
1、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结合我市 “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委托云南省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普洱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暨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修编)》,目前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已上报国家相关部委审批。同时,完成《普洱市中心城区北部新城控制性详规》编制,启动了中心城区东南教育片区市政规划、南部9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14公里思茅河景观规划、4.6公里东南旅游环线景观规划以及主城区城市绿地系统、景观、综合交通、道路竖向规划、城市形象设计等一系列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各县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宁洱、景谷、景东、江城、澜沧县的总规修编工作已经完成。
2、强化监管,规划效能不断提高。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严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审核、统一发证、统一监督,做到了“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配套一条龙”, 严格审批。全年全市共审核发放选址意见书12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74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52份,总建筑面积156.1万㎡,投资11.34亿元。
积极开展规划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尽量把违法违章建设发现在动工之前,制止在动工之时,及时有效查处未报先建、少报多建和变更设计方案等违法违章建设行为。2007年共查处违章36件(其中思茅区11件),调解民事纠纷56件(其中思茅区16件),有效发挥了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积极开展规划宣传,实施“阳光规划”,通过发放宣传单、两会期间进行规划设计图片展等方式,开展规划法规知识宣传,既让群众了解相应法规知识,又广泛收集到群众意见。
(二)城镇建设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总体规划指导下,以主城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全市城乡建设健康快速发展。2007年全市城镇化水平预计比上年增长0.9个百分点,达到27%。
1、抓好普洱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一是加紧实施主城区城市路网建设。2007年普洱市主城区建成完工了白云路、石龙西路、团山路三条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574.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2588.2万元,建安工程3474.8万元,灯光工程189.7万元,绿化工程222.4万元,监理、定额费用38万元,招标费用19.6万元,其他费用153.8万元。三条道路共安装路灯258盏,种植绿化面积13297.76平方米。北部区1号路、石龙东路、8号路、南部区师专1号路已经开工建设,预计明年雨季来临之前完成路面工程。2号路、4号路、6号路、茶城大道北段、南部区东南旅游环线(城市花园段)等城市道路已完成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并与市林科所合作完成了本地优良特色树种选配方案。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建设。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下达《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洱市市级行政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07]1160号),同意普洱市开展市级行政中心建设。目前,通过公开招标已确定了设计及地勘单位,初设方案已经上报审批。并完成了原种场农民工安置点建设前期工作,以及2.5公里部队军用通信线路拆迁改道架设、万掌山林场木材加工厂、森源木材加工厂、果树良种场出租地、龙旺井水厂拆迁补偿和场地回收等工作。
市级文化中心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评审。经公开招标已确定了设计、勘察、监理单位。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健身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的地勘及桩基础工作。地质勘探进尺2258米,完成回填土100000立方米。
三是加快实施思茅河治理项目。根据思茅河治理协调领导小组部署,配合市水务局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了思茅河河道治理初步设计、一期景观规划设计、一期河道改造放线和拆迁调查工作,目前正进行河道工程招标。
2、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决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功能不断完善。2007年各县新建、扩建、改建、续建基础设施项目20余项,完成投资15992.03万元,其中:新增城市道路13.86公里,面积395615.5平方米,完成投资8843.3万元;城市供水管网改造32.22公里,完成投资1846.2万元;城市排水25.79公里,完成投资2833.23万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115189.5平方米,完成投资477万元;燃气管网建设15公里,完成投资1600万元。到2007年末,城市道路达到274.3公里,面积503.79万平方米;供水管网420.92公里;建成区绿地率24.1%,绿化覆盖率25.27%;燃气普及率75.83%;城市供水能力12.7万吨/日。
宣传贯彻《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07年1月,成功承办了全省城建工作暨《条例》宣贯工作会议,并以此为契机,对各县(区)建设局、委托执法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城市建设管理能力。
(四)加强建筑行业监管
1、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治理整顿。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组织开展资质年检工作,对全市72家施工企业,10家监理企业,11家检测机构,22家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了资质年度审验。对3000多人进行项目经理资格证、安全生产资格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进行年度审验,并对资质和资格证书一次纳入条形码管理,建立数据库,为规范建筑市场创造了良好基础。全市建筑业发展迅速,2007年开工项目400多个,完成建安产值约10亿元。建筑业已经逐步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之一。
2、认真抓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按省统一的评标标准执行。2007年全市招标项目167项,中标金额3.8亿元。积极组织开展电子询评标系统培训,加强对各县(区)招标投标业务指导,以景东、镇沅为试点,推行电子评标办法。使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得以规范运行,对整治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取到了积极作用。
3、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按《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意见》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规范要求,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开展建筑材料检测和室内环境检测。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2007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487幢号,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其中竣工验收267幢号,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备案245幢号,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备案率达到92%。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2007年全市安全报监工程239项,安全报监率49.08%。组织开展“防高空坠落为主”和“防坍塌为主”的专项整治,开展两次综合执法检查,抽查65个单项工程,97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发出整改通知9份。积极推行标准化工地建设,组织15人次参观学习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通过观摩、学习和交流,对全市实施标准化工地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2007年发生一般安全事故7起,死亡4人,轻伤5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
4、不断规范建筑行业各项业务管理,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抓好标准定额及造价管理。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培训,全市参培人员1300人。组织开展造价员换证300人。在省建设厅领导下,省、市、县三级建设工程定额管理部门经过调查,结合宁洱县实际,编制了《宁洱灾区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方法与技术的建议》、《宁洱县灾后重建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对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管理。
二是积极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业务。严格按照省建设厅《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建设厅第2号公告)规定的审查内容及程序,履行行业公约,正确把握各专业审查标准,严把勘察设计质量关。通过施工图审查消除了大量结构安全隐患,使节能、无障碍要求在设计环节得以落实,为建设工程质量提供了保障。2007年对95个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查面积74.35万平方米,概算投资70936万元。
三是把好建筑勘察设计质量关。抓好对设计人员的学习培训,促进设计人员知识更新,按照国家规范严把设计质量关。积极开展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工作。加大同省内外高等级设计院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市建筑勘察设计水平。
(四)宁洱“6.3”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区恢复重建
1、组织开展宁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宁洱“6·3”地震发生后,及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一是积极投入应急抢险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灾区的公共建筑和民房进行排查,除危排险,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在省建设厅支持下,调集昆明等地48名专业技术人员,7台工程抢修车和1台管网检测车赶到灾区,抢修受损的供水管网51处,确保宁洱县城震后及时恢复正常供水。二是组织开展房屋安全地震应急鉴定。成立了“房屋安全地震应急鉴定专家组”,由市内外建设系统18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从6月6日至19日在地震灾区对市政公共设施、公共建筑、工业民用建筑进行房屋鉴定,共鉴定面积3875538平方米,抽样鉴定农村民房61620户,及时地掌握地震灾害损失,为应急抢险提供依据。三是协助灾区组织好对灾民的二次安置和回迁,妥善解决重灾户、特困群体的集中安置问题,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2、组织协调开展震后恢复重建规划、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工作。协调联系省内4家甲级测绘单位开展灾区地形测绘工作,完成重灾区统规督建26个自然村1:1000地形图测绘;委托省规划院编制完成了《宁洱县震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县城灾后建设近期规划》、《普洱府衙修建性详细规划》、《新民街传统历史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和 23个重点村庄规划及20个农村民居建筑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组织省、市、县共同完成《宁洱县“6.3”地震受损房屋分布图》;配合省厅完成宁洱县《灾区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过程造价管理办法与技术的建议书》,完成《宁洱县“6·3”地震市政及公共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计划表》、《宁洱县“6·3”地震县城区民房恢复重建工程计划表》、《宁洱县“6·3”地震农村民房修复重建工程计划表》的编制,形成《宁洱县“6·3”地震恢复重建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等方案。
3、协调组织开展好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指导、协调宁洱县实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加快市政工程恢复重建项目初设评审、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印发《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试行)》3500份,开展农村民房建设的技术指导,组织十期共2173人次农民工匠技术培训,抽调市县专业技术人员对集中建设的统建点进行巡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五)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我局承担了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拆除重建6000户、加固改造10000户计划,以及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地震局等部门联合调研制定的《普洱市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通过签定《普洱市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项目承担县(区),督促和指导各县区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并适时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6.3”地震恢复重建、新农村建设、扶贫整村推进、扶贫异地搬迁、水电水库工程移民搬迁、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有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共有63个自然村示范点进行了规划设计及民居施工图设计,并无偿提供42个民居户型设计图供农民选用。同时对重点县乡进行巡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目前,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已完成备料和基础工程13272户,其中:有2803户已完成项目建设(重建户有320户,加固户有2483户)。所安排500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乡镇。
(六)房地产管理
1、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和各县城区住房建设规划,促进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至2007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及相关企业117个,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99个,比上年增加23个;物业管理企业16个,比上年增加9个。2007年1-10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7亿元,预计今年将突破1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60%以上。其中土地购置资金4.98亿元,购置面积147.5万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232%、163.39%。商品房销售5869套,76.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0.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4.77%、170.92%、184%。商品房供求基本平衡,价格稳中有升,二手房交易活跃。
认真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住房建设规划实施,对已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调整了一批项目产品结构比例,全市普通商品房施工面积占整个商品房施工面积的69%。
2、抓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在深入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普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普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普洱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程》,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提供依据。我市首期建筑面积6229.08m2廉租住房120套于今年4月竣工,目前已全部入住。
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调整了原剩余的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指标,新报批50万平方米指标,重点解决主城区及澜沧、宁洱等县困难企业、困难居民的住房建设。
按照…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要求,着力于制度建设。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档案,编制完成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年内报批实施。
3、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积极推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按计划拆迁,加强对拆迁行为的监管。2007年全市实施房屋拆迁15项,拆迁面积13.83万平方米。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房[2007]223号),积极推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并率先在主城区开展试点,计划明年全面推开。
4、继续抓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针对我市长期以来基础工作薄弱的的实际,着重抓好基础管理工作。2007年办理初始登记4876件,办理变更登记1210件,办理转移登记873件,办理抵押登记361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6.81%、24%、27%、47.51%。
(七)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作风建设
制定了《普洱市建设局工作规则》(普建办[2007]189号)。从机构、职能、会议、议事决策、依法行政、内部管理、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实施方案》(普建党组[2007]25号),把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具体学习中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增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实效性,努力推进建设系统各项工作。
继续抓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与下属单位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把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加强建设系统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立足于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为全市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平衡。由于管理体制及技术、财力等因素限制,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极不平衡。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不断加强的同时,县域、村镇规划编制滞后,乡村建设中无规划、无设计、不规范施工、缺少质量和安全监督的情况突出。长期自由、粗放的建设发展,导致村寨内部公共空间狭窄,布局杂乱,建筑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2、规划效能有待提高。规划协调服务机制不完善,各地不办规划手续,不按规划修建,擅自突破规划的情况时有发生,城市规划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3、主城区重点项目进度不尽人意。主观上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以及客观上征地拆迁难的制约,减缓了各项工程的进度。
4、宁洱“6.3”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任务艰巨。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各方面期望高。而建设任务点多面广,短期内技术力量、材料供应保障困难,又逢今年雨季长,燃油紧张,要按时按质完成重建任务和农村民居安全工程压力较大。
5、房地产市场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建立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时间紧迫。由于起步晚,发展快,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机构、人员、制度、信息系统建设跟不上,房地产市场的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同时,按照…24号《意见》和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城市近期必须落实机构、规划、资金和政策,抓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年内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中心城区开始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屋租赁补贴。要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时间紧,压力大。
6、机构和技术队伍建设滞后。伴随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村镇规划、农村民居安全工程等农村建设指导、服务、监管任务的增加,以及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规划、建设、拆迁、管理执法要求的提高,建设系统机构和技术管理队伍建现状已不能满足现实工作要求。
二、200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监管工作
1、要逐步完善规划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完善规划机构, 设立乡镇城乡建设助理员或专项管理人员,协助管理好该区域的规划实施工作,强化县级的规划职能。
2、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完成普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及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组织开展西盟、镇源、墨江、孟连四个县总规修编工作和县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的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做好总规与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规及各类专业规划的衔接。实施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暨道路竖向规划、绿地系统暨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城市景观规划、城市形象设计。抓好宁洱、景东、澜沧、江城四个县城绿化专业规划,推进6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旅游产业培育,抓好惠民、勐康等旅游风情小镇、口岸小镇及试点村庄的规划建设。
3、继续组织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加大规划执法力度。
推行“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听证制度,推进规划决策民主化,保证规划的科学性。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增强规划的透明度。
(二)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快主城区路网等重点工程建设。上半年力争完成北部区1号路、8号路、石龙东路以及南部区师专1号路等4条主要道路。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振兴路延长线、茶城大道北段、南部区师专2号路,东南旅游环线部分路段。2008年底力争完成北部区、东南片区主要道路工程。并积极推进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建设。
指导和督促各县积极申请项目,加快城市道路、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建设。
继续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强化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监管。
(三)继续抓好灾区恢复重建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
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对宁洱灾区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恢复重建工作两个目标的实现。加强对各县(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加强农村抗震设防技术研究。争取省级建筑科研部门支持,因地制宜,研究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宜的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技术。
(四)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
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规范,把建筑节能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积极配合劳动部门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积极发展劳务企业。
(五)推进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继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督促、指导完成适度规模的廉租房和市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业宏观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鼓励普通商品房和生态小区建设。
(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推进建设系统廉政工作
完善机构,健全队伍,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理论修养、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提高服务水平。
抓好系统行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部门规章,通过制度、机制的完善来约束工作人员行为。继续抓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加大工程招投标、项目许可、资金管理分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