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县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改善办学条件为保障,以推进新课程改革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优化教育资源,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学校优质化和多样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继续充实我县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加快省级标准化高中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特色高中。进一步加大我县普通高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到2015年底,全县高中教师队伍中研究生学历达到总人数的5%,培养若干名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建立六个学科名师工作室,在全县初步形成一支普通高中教师骨干队伍。
三、工作措施
㈠ 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赋予学校充分而合理的课程自主权,在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设施配备等方面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综合实践课程、通用技术课程、选修课程、校本课程的开设。在总结近年来课程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学校课程,系统研究学科课程教学方案。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模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切实转变教学组织方式、知识呈现方式。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勇于创新和适应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校本教研的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㈡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用人机制改革,严把教师入口关,实施全员岗位聘任制,制定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相结合、符合教师职业特点、“评聘结合”的高中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积极招录国家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补充到教师队伍中,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教师队伍的高素质起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高中骨干教师的培养,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导向作用,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㈢ 健全监测评价机制。科学制定学生综合评价标准,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办法。坚持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正确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方法和基本程序,使之成为学校常规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教师的岗位职责。积极推广先进地区中小学“绿色评价”成功经验和作法,以质量、创新、贡献为导向,改进高中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㈣ 改进教育信息化推进策略。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格局。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和教育管理方式,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
㈤ 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与省内教育发达地区和本市教育先进区县的学校开展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办学理念和办学经验,共同探讨与研究教育问题。鼓励学校不断扩大交流领域,开阔视野,促进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㈠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关系到整个教育发展的水平,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采取联合调研、部门会商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重大问题,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共同推进我县普通高中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㈡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县财政实际情况,坚持“量入为出、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的原则,按时足额拨付普通高中教育财政性资金,加大学校校舍维护、福利改善、教师激励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以及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化解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所欠经济债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等,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所需资金。
㈢ 加大激励引导力度。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和普通高中学校分类管理考评机制,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方案,设立高中教育质量奖,对质量优秀的学校和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㈣ 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教育正面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加大我县普通高中教育扶持政策及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塑造教育新形象,增加群众对我县普通高中教育的认可度和公信力,维护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