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制度】大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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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机动

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机关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管理,保证车辆的合理使用,减少经费开支,确保行车安全,根据本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管理

()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使用。

()专职司机要负责好车辆的管理,如专职司机因事请假不能出车,要把车辆交给办公室领导或指定人员,并做好交接。

()为确保车辆安全,车辆不使用时,一律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收车入库后,非执行公务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开车外出,违反规定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未经委局主管领导批准,机关的车辆不得交给非指定的驾驶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将予以处罚。

()所有车辆一律到委局机关指定的油站凭卡加油,办公室每月派财务人员到加油站充值一次。因到外地出差需要加油的,发票要有此次出差的领导或随行人员签字属实。

()办公室要建立本机关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安全行车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责任人员及变更情况;驾驶员参加安全业务学习及安全行车情况。

二、车辆使用和维修

() 工作用车

原则上先保证委、局主要领导用车后安排其他领导和干部用车;先保证紧急公务用车,后安排一般公务用车;先保证外事工作接待用车,后安排一般接待用车;先保证公务用车,后安排私事用车。

() 私事用车

1.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私事用车,在县城用车由办公室领导审批,超出县城范围内由主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办公室凭领导批准的《私事用车单》派车,驾驶员要登记好行车里程。私事用车一律按规定收费,每公里收费0.5元,途中所收路桥费,由用车个人支付。私事用车人员用完车后,根据行车里程到机关财务交款。

2.机关干部职工及与其一起生活的亲属因急病、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需送医院急诊的,由办公室派车。往返用车不收费。

3.机关干部职工不得将公车用于结婚、喜庆、旅游或接送子女、亲属等私人活动。

(三)机关车辆需要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包括年审二保),先由司机填写维修计划,列出维修项目和经费预算,经送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能到指定的厂家进行维修

如出差外地确需临时维修或更换零件的,维修费用须由随行人员签字属实方能报销,更换的旧零件带回交给办公室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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