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妇女联合会岗位职责
一、主席岗位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主持本会全面工作。
2、模范带领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及决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拟定大新县妇女发展规划和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及组织实施。
4、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和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本会重大问题。
5、负责批阅、修改、审定和签发综合性的重要性的文件或电函、公文。
6、抓好本会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接待必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有关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履行主度权限范围内的各项职责。
7 、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干部职工开拓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党组书记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带领党员和干部职工全面完成上级党组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指导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核,严格组织生活。
4、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负责本会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持研究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建的工作计划。
5、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本会重大问题。
6、与本会班子其他成员密切配合,抓好其他工作。
三、副主席岗位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本席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2、模范带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及决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组织拟定分管的机关各部(室)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及组织实施。
4、严格依法执行各项公务,提高工作效率。受主席委托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全体会议,研究布置本会有关工作,决定本会有关事项。
5、负责拟阅、草拟、修改、审定和签发分管部(室)的文件、文稿或电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相关妇女工作的问题。
6、抓好分管部(室)思想、作风建设,履行副主席权限范围内的各项职责。
7、负责协调分管范围内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正确性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妇联及主谋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部(室)领导岗位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会领导班子的领导下,主持本部(室)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以及主席办公室的决定、决议,主动性、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草拟本部(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办理、起草职责范围内相关文件、文稿、电函、电文,并做好保存、整理、旧档。
5、负责抓好本部(室)思想、作风建设,搞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有关妇女发展与维权的问题,履行好本部(室)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职责。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更好地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
7、加强与上下左右的部门、组织的沟通与联系,整合社会力量为全县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8、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