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妇联公物管理制度
1、本会的公物由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分管办公室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2、本会的资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提供使用。
3、各种电器用品损坏的,由办公室负责维修。
4、各种物品外借须经本会领导同意。
5、电话、传真机、照相机和其他共用器材由办公室管理。
6、电脑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
本文注册登录后可收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