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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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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签退(禁止代签)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教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

(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三天以内,段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段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

6.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

7.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任课教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2.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一次同数额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3.集会一次不参加,扣发奖金5元。

4.月旷工累计一周者,停发本学期全部奖金及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教职工聘任办法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

(一)根据各学科的设置及授课工作量聘任教师。

(二)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聘任时,实行双向选择。学校有招聘、解聘的权利,受聘人员有应聘、拒聘的权利。

二、聘任办法

(一)由教务处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教研组长;由分管领导提名,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年级段长。

(二)由教务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各年级各科教师;由政教处提名,分管领导,年级段长筛选,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班主任;由处室负责人推荐,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处室段长级、教研组长级负责人和职员。

(三)聘期为一年。

(四)在原岗位未被聘任的人员可接受学校其它岗位的二次聘任,被聘任后,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聘任期满,凡履行职责较好,考核为优秀、称职的,可连续聘任,对拟不续聘或拟不接受续聘的人员,双方都应提前通知对方。

三、缓聘、辞聘(辞职)、拒聘、解聘

(一)缓聘

下列人员可以暂缓聘任

1.由于健康原因或年龄较大(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二)辞聘

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要求辞聘,须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务会议研究批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暂不批准辞聘:

1.在毕业年级任教的;

2.学校工作需要不能离开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经学校批准辞聘的人员,学校出具辞聘证明,报县教委,人事关系转出校外。

(三)拒聘

学校需要的人员,既不接受聘任,也不接受校内工作调整,按下列条款办理:

1.自拒聘的下月起停发全部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2.从拒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找不到校外工作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解聘

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工作态度、工作效果较差,各方面反映强烈,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予解聘。

四、关于落聘、缓聘和解聘的待业人员的处理办法

(一)对于缓聘人员:

1.因年龄较大又不到退休时间缓聘的人员,发放全工资,享受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2.因健康原因缓聘的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工资标准;

3.因受处分缓聘的人员,工资按处分决定执行,本人要求调出的,学校给予积极的帮助。

(二)对于落聘、解聘人员,自待业之日起,应自省自强。学校发放待业生活费。待业一年后仍未聘任,停发生活费,调离一中。

教职工考评细则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

(二)师德修养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教学工作好。能扣紧《教学大纲》,认真研究教材,在教学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教育,发扬敬业、求索、博学、育人的教风,教学效果显著。非教学人员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四)勇于挑重担。能服从领导安排,担负满工作量,超工作量,出满勤,干满点,并乐于帮助别人。

(五)业务进修好。能认真钻研教育理论和专业理论,取得较大成绩,教育教学和工作能力有显著提高。

(六)教研总结好。能结合教育教学和本职工作实际,撰写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经验、论文、研制教具,或者在传、帮、带方面有显著成绩。

二、考评程序

(一)本人小结。教职工本人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写个人小结,第二学期(年终)写出全年个人总结,总结要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逐条自我评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按优秀、合格、不合格自报等次。

(二)各处室、级段按个人总结情况,进行初评。初评时,要发扬民主,畅所欲言。最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按比例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

(三)学校领导审定。初评结果报党政办公室,由校务委员会逐人审定。最后,填表归档。

三、注意事项

(一)教职工考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学校领导要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考评,力争评出团结,评出风格,评出干劲。

(二)党、政领导成员按分管工作情况,分配到各处室、级段进行初评,真正体现上下一心,荣辱与共的公仆意识。也是对领导工作进行一次检验。

教师申诉制度

为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而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制订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一)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其中包括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

(二)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申诉的受理和处理

(一)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为主管的教育部门。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二)行政机关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当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发送给申诉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诉复核。

业务学习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以党的教育方针为准则,认真学习教育理论,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法规。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和现代化教学手段,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

二、每周星期五下午第三节为业务学习时间,学习以级段或教研组为单位,事前,级段长、教研组长要有准备。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以旷工论处。

三、不能准时参加学习者,事后由教研组长负责补课。

四、学校主管业务领导、教务处、教科研组和各科教研组长,每月召开一次业务研讨会,密切注意业务动态,为全校教师的业务学习、教学活动提供新鲜经验。

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是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创办名牌学校、锤炼名牌教师、培养大批英才的重要手段。为此特制订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备课

(一)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础,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根

据教学大纲和本学科的目的要求,首先应认真通读教材,掌握知识的系统性,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探讨教学方法。

(二)划分章节、课时,要从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出发,博览教学参考资料,择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袭。

(三)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相结合,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和不同教法的试验。

(四)经常储备一周的课时,不许教一节备一节,不准上无准备的课,每节课都要写出教案。

(五)对布置的作业,教师应先作一遍,以便辅导学生和掌握分量。

(六)实验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上实验课时,要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认真选择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做到备教法、备实验、备教具、备板书、备作业。

(八)教案书写要工整、干净、细致,要做到六到位:即课时划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点难点处理到位、教学过程到位、体现教法到位、布置作业到位。

(九)同头课要统一教材,统一内容,统一进度。

(十)教务处协助学校领导定期检查教案,一般情况下,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平时不定期随时抽查教案。

二、上课

(一)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课堂教学的总要求是加强“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拓宽思路。

(二)对每一堂课的安排,要精心构思。做到:加强基础,反复巩固,重点突出,详略得当;难点抓准,分步克服;例题精选,讲述正确;密度合理,分量适中。

(三)提倡启发式,废止注入式。引导学生通过分析、综合、对比、推理、判断等思维过程,探索问题的答案,吸收知识营养。提倡学生发言,搞活课堂气氛。

(四)讲究教学艺术。教师上课时仪表要端庄,教态要亲切,声音要宏亮,举止要恰当,幽默不失分寸,严肃切忌呆板。教学语言要规范简练,逻辑性强,生动形象,富有感情。板书要简明工整,设计科学,布局得当。教具使用恰到好处,演示实验操作正确。

(五)重视课堂练习。各科课堂教学要有讲有练,通过练习启发较好的学生,推动中等生,督促差生,实现教学均衡,避免两极分化。促进后进变先进的转化过程。

三、批改作业

(一)批改作业,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和巩固的手段。要求学生必须认真作好作业,教师必须认真批改作业。

(二)布置作业要精选,分量要适当。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方法,部分试题要作适当提示。要严格要求学生正确、整洁、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三)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要求是:收发及时,批改量够,整洁认真,批语具有指导意义,并且要留有批改记录。

(四)检查作业批改情况。教务处、学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学生作业,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作业次数,每班本数,实批本数和次数,作业质量和批改质量。

四、辅导

(一)了解学生,分类指导。教师必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从双基、能力、学风、方法诸方面衡量学生的素质,参考考试成绩,分类排队,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用不同的方式及时进行有计划的辅导。

(二)注意培养拔尖学生。对基础扎实、智商较高、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要发挥其特长。在学好各门课的基础上, 能在某一个方面成为出类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教师应针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的性格特点、弱点进行具体帮助和教育。以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学习纪律,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克服自卑心理,增强学习信心,帮助他们扫除学习上的障碍。加强基础,剖析难点,疏通思路,指导方法,使他们逐步跟上学习较好的同学共同前进。

五、考核

(一)考核是检查教学质量,评定学生成绩,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重要措施。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经常考核。如:提问、演板、小测验、单元练习等。期中、期末考试是每学期按规定时间进行的两次大考,要认真组织。

(二)考前要组织学生复习所学课程,注意知识的系统性,把握教材,归类综合,突出重点、难点、疑点,要指导学生复习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应变能力。

(三)认真做好命题工作。每门学科应根据大纲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努力建立学校各级段、各学科的试题库。试题要求既能考查学生掌握“双基”的情况,又能考查学生的智能情况。要注意试题的思想性、实践性、启发性、广泛性。覆盖面要大,难易适当,题型多样,力戒偏题、怪题出现。

(四)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求实、求真的考风,推动勤奋多思的学风。

(五)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及讲评工作。阅卷评分要坚持标准,力求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要做好学生学习质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视缺漏现象,及时向学生反馈考试情况。

公开课、优质课实施办法

为促进任课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提高教师的总体教学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上好公开课

(一)每学期都要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公开课活动。

(二)公开课要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和典型引路作用。事前要充分准备,选好主讲、课题、时间,集体备课,集思广议,反复修改拟定教学方案。

(三)准备成熟的公开课,可以面向全县,可以邀请县教研室、兄弟学校教师观摩指导,可以录音、录相,以扩大影响。

(四)上过公开课后,要及时认真组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做好评课工作,教研组长写出书面总结。

(五)经民主评定,公认是成功的公开课可作如下处理:

1.主讲教师确定为校级优质课教师;

2.向地、县两级推荐为优质课教师侯选人;

3.记入教学档案。

二、评好优质课

(一)组织办法:

1.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评选,做到任课教师人人讲、人人听、人人评。

2.学校领导成员,深入教学基层,分工包组,组织优质课的评定。

3.教研组长在学期初,安排好本组教师的讲课顺序,各组以安排两位教师为宜。

(二)评选依据:

1.听课前要看教材,看教案,作到心中有数;

2.听课时要看教法,看教态,看教学效果;3.课后要听学生反映。

(三)评选办法:

1.初评,每听一位教师的课,所有听课人员要当堂量化打分,按满分100分计分。

2.比较评定,本组每位教师全部讲完后,再进行一次比较评定,按满分100分计分。

3.综合评定:以上两项评出后,按每项50%分数加起来,从高分依次取到低分,取够分配名额为止。

4.为减少感情因素干扰,在初评和比较评定时,对每位教师分数的评定,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

(四)鼓励办法:

1.每学期各教研组按7:1的教师比例评选优质课教师。

2.优质课教师要公开表彰,颁发证书。

3.作为上级优质课侯选人予以推荐。

4.优质课教师的评定结果作为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5.评选结果存入教学档案。

听课制度

为加强相互学习,促进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活动,扩大教研成果,发现正反典型,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领导成员分组包干,业务主管领导和教务主任统一协调。教务处根据领导意见分别安排初、高中两部的听课。把科别、主讲人、班级提前通知该科教研组长和有关级段长,让各组、各段提前调好课程。

二、教研组长每月听课不得少于两节。教研组长在包组领导和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本组教师听课。课前做好一切准备,课后做好座谈记录。

三、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大力提倡同头课、同科教师经常相互听课。听课领导和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

四、抓好座谈和总结。听课后要立即组织座谈,主讲教师必须参加座谈,直接听取意见,交流自己的教学设想和体会。

五、坚持听课制度,严肃听课纪律。领导、教师不得以工作忙或调不开课为由拒绝参加听课。

教育教学及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校教职工做好工作,搞好教育教学研究,发挥特长,勇于学术探讨,切实做到对学生加强素质教育的同时,重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教育、教学、处室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工作与研究等方面获得成果者,均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二、奖励项目:

(一)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总结成果奖:

1.结合本专业实际撰写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2.学术讲座发表的论文;

3.各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放的论文稿件;

4.某项工作的研究专著;

5.文学、美术、音乐发表的作品;

6.科技发明及国家确认的专利项目。

(二)培养专长学生辅导奖:

1.学生参加各学科知识大赛获奖的辅导老师;

2.省、市、 县体育运动会获得较高名次运动项目的教练员;

3.学科统考, 高、中招考试在市、县两级获得总分或单科前三名的任课教师;

4.后进变先进的班主任、级段长。

三、评选办法:

(一)学校成立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教科研组和有关领导组成;

(二)论文、专著由评审小组评出获奖名次。已发表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专著均在获奖之列,以报刊级别定出获奖名次;

(三)体育竞技获奖,以上级颁发的奖牌、奖杯、奖匾、锦旗为凭,决定在校获奖名次;

(四)学科知识竞赛、统考、高中招考试以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资料为准;

(五)后进变先进奖,由同段的班级和同部级段公认,政教处考核属实的班级、级段。

四、奖励办法:

(一)坚持荣誉奖为主、物资奖为辅的原则,根据学校经济状况,确定奖金数额。

(二)科研成果突出,影响很大,甚至获得专利权者可获得重获。

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与注册

(一)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到政教处领取收费明白卡,交纳各种费用后,凭交费收据向级段长、班主任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生入班后,根据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政教处安排,编号照像,填写学籍卡,报市、县主管部门输机备案后方取得学籍。

(三)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内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周。

(四)学生毕业、休学、转学、退学,离校前由政教处发给离校通知,到有关处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离校。

二、转学、休学、退学

(一)转学

家长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家庭地址跨省、市、县迁移,路途较远,不能就近入学的学生,情况属实,可以申请转学。

1.转入

外校学生转入本校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持父母调令或其他能认定必须转学的证明材料和本人户口;

②经成绩考核符合学校要求;

③持有原校转学证、学籍表、学业成绩单和操行考评结果。

条件审查合格,经领导集体研究批准,方可入学,不经研究,私自安排,一律无效。一经查出,立即清退,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转出

①学生须转出者,个人写出申请,说明转学理由,家长签署意见,由级段长或班主任申报到政教处,经批准后,准予转学,并办理转学手续。

②转出的学生一般不退所交的各种费用。一经办完手续,不得滞留学校。

(二)休学

1.学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

①因正当理由,一学期请假累计四十个学习日者;

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者;

③经查证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2.学生休学前必须交验有关证明,学生家长写出申请,班主任签字,级段长审查,校长批准,到政教处办理休学手续。持休学手续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控制休学人数。

3.学生休学期为一年,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复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续休一年。毕业学年内,不办理休学。

4.休学期满,学生应持休学证申请复学,经批准后,方可复学入班。休学期满,不申请复学,不办理续休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退学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作退学处理:

①因重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②连续休学二年不能复学者;

③一学期连续旷课一个月,或累计旷课一个半月者;

④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又不履行请假手续者。

2.取消留级制度。学生成绩不及格,跟班试学,到毕业时,学习成绩仍不及格者,只发修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

3.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必须分别凭医生证明或由家长出

面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假满仍不能上课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请假者,须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即以旷课论处。如弄虚作假,捏造理由逃学,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天, 由级段长批准,报政教处备案。一学期请假超过40个学习日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三、上课时间因病、因事须离校,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到政教处盖章交门卫备案后,方能离校。

四、无故不出席班会、公共集会、集体劳动、自习、文体活动,以旷课论处。

五、迟到、早退两次作旷课一节计算,一学期累计旷课20节者当众批评,30节者警告处分,50节者记过处分。受记过处分不思悔改者,按《违纪学生处罚规定》处理。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一、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一)申诉人。学生申诉制度的申诉人,主要包括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二)被申诉人。学生申诉制度的被申诉人是指学生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学生申诉的范围

(一)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包括学籍状况、学业、思想品德成绩评定、违纪处理等方面,有权申诉。

(二)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可以提出申诉。如乱收费、硬性派购与教学无关的东西等。

(三)学生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的,可以提出申诉。如:学生对学校在校纪管理中处理不当而侵害了名誉权;体罚、变相体罚而伤害了人身权;没有正式手续而令其停学、退学侵犯了受教育权。教师私拆学生信件而侵害其通信自由权等。

(四)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可以提出申诉。如学校或教师占有学生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权。

三、学生申诉的受理和处理

(一)因教师、学校其他工作人员或学生之间引起的学生申诉,由学校领导受理;因学校有关决定引起的申诉,由学校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二)受理学生申诉的领导在接到申诉材料或案卷后,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裁决。申诉人不服裁决的,可以提出意见,进行复核。

(三)学生申诉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有组织地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法规提出无理要求,不得串连无关人员滋事。

课外活动制度

一、课外活动包括早操、课间操和每周每班两节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包括体育课)。

二、课外活动时间,体育教师要提前到场。

三、体育组制定各级段课外活动时间表,分配锻炼项目、活动内容、场地器材。强调学生集体活动,坚持考勤检查制度。课外活动时间,班主任和各科教师不得随意占用。

运动场地器材的维修保养使用制度

一、体育教师及器材保管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爱护器材,自觉遵守器材管理制度。

二、场地、器材实行责任制,由体育教师专人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如果发现场地、器材损坏,及时通报后勤及有关领导,进行维修和补充。

三、体育器材必须登记造册,一式3份,由总务处、体育教研组长、保管员分别保存。定期检查品种、数量。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认真处理。

四、领取器材时,要实行登记签名制度。上课前体育教师认真填写领取器材名称及数量,课后及时归还。若有学生不慎将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由肇事人按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五、其他教师或工作人员借用器材,需由体育组长及保管员的签字同意。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六、器材室要经常保持干燥、通风、整洁,放置合理,不得随意乱扔器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经常保养运动场地,维修器材。若需大型维修,则由保管员、体育组长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进行。

卫生保健制度

一、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卫生法》和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卫生制度、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每天定时打扫教室内外卫生。包括走廊、楼梯。做到先洒水,后扫地。门窗、玻璃、黑板、桌凳保持干净,墙壁张贴有序,无涂画痕迹,杂物堆放得当。

三、每周一、四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为全校大扫除时间,认真打扫教室内外和卫生区卫生。

四、禁止在墙壁、桌凳、厕所、树木等处乱刻乱画、乱涂乱写。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不吃零食和腐败变质食物。

六、坚持锻炼身体,保护视力,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和课间操。

七、预防沙眼,每个学生要有专用面盆、毛巾、手帕,并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八、学生自觉做到每学期驱虫一次,预防蛔虫及其他寄生虫疾病发生。

九、学生就餐应用专用碗筷,到指定食堂吃饭。讲究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饮食卫生制度

一、经常检查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定期检查身体,发现器质性传染病要及时更换。

二、食堂不准采购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三、餐具、炊具定期洗刷、消毒,操作间、餐厅每天要清扫干净。

四、食品冬季要有保暖设备,夏季要有防蝇设备,全年都要注意防鼠污染。

五、保证茶水供应及时,搞好饮水卫生。

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教育学生讲究卫生、自我保健、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保持身体健康。

二、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流行病采取得力的防治措施。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向学校主管校长汇报学生健康状况和存在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四、学生患病及时就诊,采取登记制度。对于急诊病号不论白天晚上,随叫随到,决不误诊。

五、卫生室医疗设备、药品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无故丢失、损坏药品或医疗器械者,要追纠责任,按价赔偿。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公寓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寓既是学生们休息的场所,又是育人的场所。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创造一个舒适、安静、卫生、文明、安全的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息:

(一)早起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早读,因身体原因不能出操者,应持医生证明和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无特殊原因不得卧床不起,无故旷操旷课。(二)午饭后按时到寝室休息(夏季),休息时间保持公寓楼的安静。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抓紧时间进入教室上课。

(三)晚自习下课后,立即回公寓洗漱,作好就寝准备,不得在外逗留。熄灯铃响后,不准在室内交谈、吵闹等。

二、卫生

(一)寝室长应协助管理员排好值日表,每天有一名同学值日,负责本寝室当天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起床后,自觉叠好被子,整好铺位,做到被子整齐,床铺平展,枕头位正,鞋袜入柜,用具按要求摆放。

(三)坚持周五大扫除制度,彻底打扫整理寝室卫生,做到门窗整洁,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垃圾。

(四)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晒被褥,勤换洗被罩、床单,勤换洗衣服,勤理发,勤洗澡、洗脚,勤剪指甲。

(五)不准在走廊里便溺、倒水,不准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准往窗外扔东西,废纸、果皮、食品袋等放入纸篓内,由当天值日生倒入垃圾道。

(六)保持盥洗间的卫生,小便上台,大便入池,便后冲水。剩饭菜要倒入盥洗间水桶内,不准倒入水池,以免堵塞管道。

三、纪律

(一)寝室内禁止打扑克、下棋、吸烟、喝酒。不准大声喧哗、吹口哨。体育器材(篮球、排球、足球)禁止带入公寓。

(二)按分配的房间、铺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因故需要调换的,须经老师和管理员同意。

(三)晚自习后,不准外出购物、吃饭,更不允许外出打电子游戏、进网吧、看录像等。管理员10点检查就寝情况,10点20分,楼门准时上锁。

(四)息灯铃响后,按时就寝,保持室内安静,不串铺、不说话、不开灯。

(五)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安全

(一)增强防火意识,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在公寓内点燃废纸、杂物、生火、烧水等,一般情况不准使用油灯、蜡烛照明。

(二)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拆电器,不乱拉电线。电器出现故障时,及时报告管理员检查维修。

(三)妥善保存钱物,贵重物品不准放在寝室内,应交老师或管理员代管,以防丢失。

(四)不经值班管理员同意,非住宿人员不准进入公寓,学生无权留客人在公寓内过夜。

(五)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公寓,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公寓的,应经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班级、姓名、出入时间。

五、奖惩

(一)坚持开展双优寝室(卫生、纪律)评比活动,由管理员组织学生干部,定期检查寝室纪律卫生,公布评比结果,并与班级纪律及个人德育考核挂钩,两次评比末名者,通报批评,并扣班级纪律分。

(二)室内公物,由住宿人员承包,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按学校有关纪律处理。

(三)不认真值日,不叠被子者,由年级管理员代做代叠,每次酌情收取服务费,并给予批评教育。

(四)破坏公共卫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清理打扫。

(五)破坏寝室纪律,影响他人休息或夜不归宿者,视情节给予点名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六)不遵守安全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没收用具,造成后果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责任。

(七)体育器材带入寝室的,给予没收。物品不按规定位置摆放的,管理员可视为垃圾处理。

(八)期末寝室总评,双优寝室长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双优寝室成员、单优寝室长在年级大会上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九)在纪律、卫生方面特别突出的寝室,学校拍照录像,通报表扬。对寝室卫生、纪律、安全做出特殊贡献者,学校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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