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值班工作制度
为履行好县委办公室的职能,更加高效、快捷地服务好全县工作大局,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规范人员为县委办公室全体值班人员。
第二条 县委办公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人员每周一交接轮换一次。
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职,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值班期间所联系事项的协调落实,及时报送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负责县委办公室的公共财产安全。
第四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重要事情、紧急公务或突发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带班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县委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安排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保证各种信息畅通,不得延误。
第五条 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所发生的重要事情,紧急公务,突发事故的受理、登记、报告、处理等工作,对上级指示和下级报送的事项,要认真细致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来电的单位和人员,来电时间,来电人姓名和…,联系的内容等,以便联系工作,防止在转办过程中发生差错。包括传真电报的登记、处理和电子政务网上公文的收、发及其办理工作。
第六条 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及早安排好其他事宜,按时交接班,如在值班期间有下乡、出差等临时公务不能值班的,要提前与综合股负责人联系,并经带班副主任同意后,由值班人员本人协调办公室其他人员代值班,代值班期间工作由代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本班未处理完的事宜需继续办理的要向接班人员交代,以便继续办理。如出现未按要求交接班,造成公务延误、公共财产损失和其他事故及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八条 值班人员除处理值班事务外,还应负责值班期间办公室卫生及日常开水供应。
第九条 除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值班外,其他节日均由所属值班人员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做好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