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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制度】基层武装部民兵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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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武装部民兵工作制度


基层武装部应建立以下五项制度:

1、民兵政治教育制度:每年组织基干民兵政治教育不少于四次;普通民兵政治教育结合征兵、民兵整组和重大节日进行,每年二次。

2、民兵干部活动制度:基层武装部每月应召开一次民兵干部例会,总结、分析、部署工作;民兵营每季召开一次民兵干部会议;每年民兵整组召开一次官兵相识会。

3、民兵活动制度:学雷锋活动:每年“三·五”普法日、“八一”节、元旦、春节等重大假日,组织学雷锋小组为军烈属、五护户和群众做好事;“四有”民兵活动,每年结合整组评选一次;民兵活动之家活动,每周一次。

4、军事活动制度:每年结合民兵整组开展一至二次活动,按规定完成军事训练任务,增强干部、骨干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分队遂行任务的能力;根据需要和上级的要求,组织民兵参加战备值勤、抢险救灾等任务和维护社会治安。

5、请销假管理制度:民兵干部外出一个月以上,应急分队人员平时外出一周以上,重大节日离开本村(厂)的,都要落实请销假制度。民兵营(连)长应随时掌握基干民兵在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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