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我办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要求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强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我办外事侨务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并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努力把我市外事侨务部门建设成为透明度最高和最讲效率的部门之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实现外事侨务部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从政行为明显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对外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
政务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坚持注重实效、方便基层、服务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
(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1、政务公开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2、政务公开工作要注重针对性,坚持真实性,讲究时效性,强调操作性。
3、推行政务公开要抓好四个结合,与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相结合。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外事侨务部门及其职能机构是公开义务人。凡运用外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依照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分层面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或有关方面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规范、具体、统一,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市外侨办基本情况(包括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各处室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
2、国家、省、市(包括本部门)出台的有关外事侨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3、依法依职办理的(因公出国境审核和审批、因公出国境证照签证、邀请外国人来访、涉外证件翻译认证、归侨侨眷身份证申请、归侨侨眷困难补助申请等)服务类项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
4、为我市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外事侨务服务工作内容;
5、市领导外事活动、涉侨活动、高层互访、友城结好、外国人来访、华人华侨来访、本市重大外事侨务活动、本办动态以及外事侨务工作公告;
6、接受华侨、华人捐赠审核、报批的法定依据、资格条件、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工作纪律、投诉渠道;
7、突发涉外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在便民服务方面做到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的公开;包括侨务工作相关表格、因公出国(境)相关表格、出访须知、办事指南等。
9、公开承诺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对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意见及主要工作安排。
2、干部(或工作人员)的招聘指标、招考录用过程,干部提拔任免,干部交流、培训、轮岗、考核、奖惩的情况。
3、我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涉及我办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安排。
5、年度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6、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7、物资采购管理情况,大宗办公物品的购买要按规定严格实行市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须予以公开。
8、其他应予公开的内容。
(三)下列信息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扩大公开范围,更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我办提供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或者可能在涉外、涉侨等领域引起恐慌、动荡或紊乱的信息;
5、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机构职能、行政执法和便民服务类信息可通过发放公开指南或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上公开;
(二)法规文件和工作动态类信息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印发文件等形式公开;
(三)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外事审批、侨务服务、外国专家专柜,实行一次性告知单;
(四)在特殊场所设立广告牌、公开栏(牌)等;
(五)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一)我办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党组书记、主任崔青山为组长,副主任斯琴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办综合科归口管理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定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我办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处室、本单位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各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机关目标管理,由综合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做到目标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有力、务求实效。各责任科室要按照上述目标和主要内容,结合本科室职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强化监督,确保落实。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强化工作考核,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切实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搞形式主义、欺上瞒下的,要认真查处。
(三)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注意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工作的协调,做到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相结合,与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