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溪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
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改变县城脏乱差现象、提升县城对外开放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县城建设和管理,提升县城品位,充分发挥县城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好地展示南溪形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成县委政法委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工作目标任务,配合、协助、推进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开展,根据南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目标,以创建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为重点,坚持全体动员、全民参与、部门联动,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协助县委、县政府把南溪建成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和文化繁荣、功能健全、生活方便,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省级文明县城。
二、目标任务
(一)社会安定有序
1、内容:居住小区安全
标准:
(1)有社区民警值班制度,社区警务室达到应建的70%以上;
(2)居住小区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闭式小区有门卫值班;
(3)新建住宅安装有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内容:群众安全感
标准:开展问卷调查,有85%以上的受访群众有安全感。
(二)社会道德风尚
1、内容:见义勇为
标准:
(1)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利益;
(2)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
(3)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率大于或等于90%。
三、创建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0年4月上旬):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联系责任部门,协调工作、任务分配。
(二)落实阶段(2010年4月中旬至6月):搞好协调、指导和督查,确保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到位。邀请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对工作的开展进行初检,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迎检阶段(2010年7月至8月):对照标准,自测自评,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做好迎检的资料准备、场地准备,迎接省级文明县城检查验收。总结县委政法委创建工作成果。
四、创建措施
(一)关于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1、健全社区警务室,确保每个社区都配备民警,严格执行民警值班巡查制度。(责任部门:公安局、南溪镇)
2、加强小区物业和安全管理,开展小区保安集中培训,建立健全小区巡逻制度,确保无重大治安案件。(责任部门:公安局、规建局)
3、新建住宅安装有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责任部门:公安局、规建局、安监局)
4、在社区集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责任部门:政法委、南溪镇)
(二)关于树立社会道德风尚
1、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利益。(责任部门:政法委、财政局)
2、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责任部门:政法委、广电局)
3、开展“争当见义勇为好公民”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正气、敢于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良好道德风尚。(责任部门:政法委、南溪镇)
中共南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