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县领导同志……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局党委决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见底,并进入整改程序;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政府挂牌督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在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设立办公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并担任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联络员。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然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及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整治措施
(一)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设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对非法搭建的,规划、城管等部门要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请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二)对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者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抄告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经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易爆、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抄告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
(六)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的,一律抄送公安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八)对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存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未设立专职消防队的,要督促单位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九)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依法书面报告人民政府解决。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6月28日,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商务局联络员名单于6月28日上报县消防大队。
(二)自查自纠。6月28日至7月19日,商务局通过发放告知书,组织召开辖区、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社会单位对照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我局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县消防大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县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辖区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商务局排查情况于9月15日前上报县消防大队。
(四)检查验收。9月21日至10月15日,县政府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乡镇或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乡镇、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按照…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在政府统一要求下,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辖区、行业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切实认清当前火灾多发形势,成立专门机构,深入全面排查剖析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阶段性消费安全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强化调度指挥,全力推进政治。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方案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纠。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乡镇、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媒体,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提醒社会单位加强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意识。要广泛,发动党政领导、单位法人、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等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公众通过“96119”举报投诉妨碍安全疏散的隐患,并组织媒体暗访拒不整改的单位。
